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01cg2022fw7345
预算金额48万元
招标公司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新建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潘鹏18119883287
中标公司安徽华邦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46.5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正在公示]市二院前庭功能检查系统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正在公示]市二院前庭功能检查系统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2022-11-08 11:56:55]
市二院前庭功能检查系统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01CG2022FW7345
二、项目名称:市二院前庭功能检查系统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华邦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弋江区弋江嘉园二期B5-03号
中标金额:465200.00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前庭功能检查系统 品牌:丹麦国际听力 规格型号:VisualEyes 525+EyeSeeCam 数量:1套 单价:4652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安平、康海燕、汤增云、陈龙、叶寒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00万元,代理服务费=中标价×1.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558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芜湖市九华中路259号
联系方式:0553-3909035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新建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B栋6楼635室
联系方式:181198832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鹏
电话:1811988328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附件下载:
采购文件.pdf
采购文件.pdf
附件下载: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pdf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pdf
附件下载: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pdf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pdf
芜湖市非政府采购货物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WH01CG2022FW7345
项目名称:市二院前庭功能检查系统采购(二次招标)
招标人: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新建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4日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纪律和监督
9.重新招标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市二院前庭功能检查系统采购(二次招标)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市二院前庭功能检查系统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4日9点15分(北京时间)前提
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WH01CG2022FW7345 |
2.项目名称:市二院前庭功能检查系统采购(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 |
3.最高投标限价:48万元 |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
5.采购需求:采购市二院前庭功能检查系统1套,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以内。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须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2)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
人为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无
3.其他要求:无
4.本项目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
单。
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2年10月15日至2022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 |
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
4.售价:获取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11月04日9点15分(北京时间) |
2.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新建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鹏
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B栋6楼635室
联系电话:18119883287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老师
地址:芜湖市九华中路259号
联系电话:0533-3909035
九、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咨询电话:0553-3121801,
0553-5932710,400-998-0000(技术咨询)
十、监督部门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4座9楼
电话:0553-3121659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http://www.ahtba.org.cn)、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hsggzy.wuhu.gov.cn)上发布。
十二、注册事项。
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已审核通过
的会员获取招标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事指南)。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
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
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十三、备注: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依据为□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信息系统
□招标人允许的其他方式)
十四、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十四、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十四、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十四、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十四、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十四、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十四、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十四、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十四、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十四、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招标人信息 | 1.招标人信息 | 1.招标人信息 | 1.招标人信息 | 1.招标人信息 | 1.招标人信息 | 1.招标人信息 | 1.招标人信息 | 1.招标人信息 | 1.招标人信息 | 1.招标人信息 | |||||||||||||||||
名称: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 名称: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 名称: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 名称: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 名称: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 名称: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 名称: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 名称: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 名称: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 名称: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 ||||||||||||||||||
地址:芜湖市九华中路259号 | |||||||||||||||||||||||||||
联系人:张老师 | 联系人:张老师 | 联系人:张老师 | 联系人:张老师 | 联系人:张老师 | 联系人:张老师 | 联系人:张老师 | 联系人:张老师 | 联系人:张老师 | 联系人:张老师 | ||||||||||||||||||
联系电话:0533-3909035 | 联系电话:0533-3909035 | 联系电话:0533-3909035 | 联系电话:0533-3909035 | 联系电话:0533-3909035 | 联系电话:0533-3909035 | 联系电话:0533-3909035 | 联系电话:0533-3909035 | 联系电话:0533-3909035 | 联系电话:0533-3909035 | ||||||||||||||||||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安徽新建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名称:安徽新建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名称:安徽新建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名称:安徽新建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名称:安徽新建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名称:安徽新建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名称:安徽新建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名称:安徽新建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名称:安徽新建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名称:安徽新建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B栋6楼635室 | 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B栋6楼635室 | 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B栋6楼635室 | 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B栋6楼635室 | 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B栋6楼635室 | 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B栋6楼635室 | 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B栋6楼635室 | 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B栋6楼635室 | 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B栋6楼635室 | 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B栋6楼635室 | ||||||||||||||||||
联系人:潘鹏 | 联系人:潘鹏 | 联系人:潘鹏 | 联系人:潘鹏 | 联系人:潘鹏 | 联系人:潘鹏 | 联系人:潘鹏 | 联系人:潘鹏 | 联系人:潘鹏 | 联系人:潘鹏 | 联系人:潘鹏 | |||||||||||||||||
联系电话:18119883287 | 联系电话:18119883287 | 联系电话:18119883287 | 联系电话:18119883287 | 联系电话:18119883287 | 联系电话:18119883287 | 联系电话:18119883287 | 联系电话:18119883287 | 联系电话:18119883287 | 联系电话:18119883287 |
十五、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中标价≤100万元,代理服务费=中标价×1.2%(如代
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由招标人支付
■由中标人支付
招标人: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新建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4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详见招标公告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详见招标公告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详见招标公告 |
1.2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自筹资金,100%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60日以内 |
1.3.3 | 交货地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1.4.1 | 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投标人资质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项目负责人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无 |
1.9.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9.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形式: |
1.10.1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1.11.2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无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形式: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递交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hsggzy.wuhu.gov.cn)发布,投标人应自行下载。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各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1天务必到(http://whsggzy.wuhu.gov.cn)网上澄清公告栏查询是否有答疑回复,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hsggzy.wuhu.gov.cn)发布,投标人应自行下载。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各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1天务必到(http://whsggzy.wuhu.gov.cn)网上澄清公告栏查询是否有招标文件修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名称: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 ||
地址:芜湖市九华中路259号 | ||
联系人:张老师 | ||
联系电话:0533-3909035 | ||
2.4 | 提出异议 | 1.招标人信息 |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安徽新建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B栋6楼635室 | ||
联系人:潘鹏 | ||
联系电话:18119883287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无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90个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详见招标公告规定。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的,须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服务平台开具和提交。保函、保证保险平台地址:http://whsggzy.wuhu.gov.cn/financeplatform/index.html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hsggzy.wuhu.gov.cn/zygg/002001/20200310/cb299bb1-f047-4968-a1d4-1bb23b884796.html |
3.4.2 | 投标保证金的退付 | 1、招标不成功的,在招标不成功信息发布后,直接退付至该投标人汇出账户。2、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付: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发布后,直接退付至该投标人汇出账户。3、备选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付: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且中标公告发布后,直接退付至该备选中标人汇出账户。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付:4.1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发布中标公示,在线发放中标通知书。 |
4.2中标人在线领取中标通知书。4.3中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和中标人签立书面合同。4.4退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无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3.7.3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规定 |
3.7.4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签字和盖章 |
4.1 |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详见《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4.2.2 | 投标文件递交 |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见附件):使用电子招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三份纸质投标文件给招标人。(纸质投标文件应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直接打印成册,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依法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1-3个□具体数量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确定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 |
7.6.1 | 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担保) |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是:合同金额的%。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自行选择是否填写。以担保函、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3.履约保证金账户(市中心交易项目提供以下账户供中标供应商选择,各县中心交易项目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新增保证 |
金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3.1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2441683.2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账号:17974654244100001具体要求详见《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公管〔2021〕2号) | ||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0.1 | 信用要求 | 1.参与芜湖市非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以下失信名单的,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1)被列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专栏”中“行政处罚”(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参加依法进行的招标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且在行政处罚期限内)(http://whsggzy.wuhu.gov.cn/xyzl/020002/subpage.html)(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10.2 |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方式 | ■1、供应商使用“物理CA锁”或“标证通软件”登陆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标证通软件下载地址:http://epbzt.ebpu.com:8888/EpMCertFrame/epmcertmis/mcertmanage/mcertapply_guide)□1、“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方式。一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²芜湖市)“不见面开标”链接进入。二是直接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BidOpening2、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的项目,投标人或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应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并确认其状态和网络链路等运行正常。各投标人或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相关操作。开标注意事项如下:1、投标企业解密的CA锁均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那把锁,否则开标时将无法正常进行解密工作。2、在开标前,因注意尽量避免更换CA锁中的基本信息,例如:单位名称、社 |
七、澄清函
澄清函(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需澄清的内容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说明并签字 | 投标人盖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日期: |
评标委员会意见 | |
评标委员会签字 | 日期: |
八、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履约保函(仅供参考)
致:(招标人)
鉴于:贵单位招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允
许中标人提交银行保函作为履约担保。为此,我行同意出具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标人)为被保证人、以中标人与贵单位签约为生效
条件,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保函如下:
一、在中标人与贵单位就中标事项签订合同后,贵单位有权仅以“中标人中标签
约后违反合同约定”为理由,书面要求我行向贵单位支付索赔款,限额为不超过人民
币______________万元。
二、在中标人与贵单位就中标事项签订合同后,贵单位有权仅以“因中标人行为
导致合同无效、解除、终止”为理由,书面要求我行向贵单位支付索赔款,限额为不
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
三、对以上两项索赔,贵单位无需再附加任何进一步的说明或者证明。我行在收
到贵单位的索赔要求后____日内,无条件全额支付索赔款项,并放弃对贵单位索赔的
任何抗辩。
四、中标人与我行或者与贵单位就中标合同签署的任何协议,或者发生任何争
议,均不影响本保函的效力。
五、对本保函项下的一次或者数次违约索赔,我行累计总赔偿金额均不超过人民
币____________万元。
六、贵单位在我行未全部履行本保函时,有权向贵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
令或者提起诉讼,届时我行不享有任何抗辩权。
七、本保函在以下条件之一成就时失效:
1.我行已经累计支付了达到总赔偿金额的索赔款项;
2.签署验收证书后6个月内贵单位未提出索赔;
3.中标合同被确认无效、解除或终止后12个月内贵单位未提出索赔。
保函出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年月日
注:
1.本项应在投标人中标后开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交此函。
九、有关回执(格式)
答疑(或补疑)回复签收回执
致(招标代理机构):
我单位已于年月日上网获知(或委派代表前来领取)你处对本项目的
答疑回复(或招标补遗书)。
特回函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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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本项目招标时间安排申明意见回执
致(招标代理机构):
我单位理解,该项目由于时间因素,无法保证自发标日至投标截止日有20天的时
间,对此,我单位无异议,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递交全套投标资料。
特回函申明同意。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
年月日
备注:
1.本项应在招标过程中有涉及时须填写。
2.并非所有货物类采购项目均涉及回执项,仅供有需要项目参考。
十、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如果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即投标主体,下同)。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
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
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
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联合体自由协商分工)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中须盖印章):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中须盖印章):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中须盖印章):
„„
年月日
十一、诚信投标承诺书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
标,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二、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被税务部门
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4、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在该网站公布的信用报告披露中仍在公示
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5、曾被芜湖市行政区域内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
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且投标截止日在披露期内。
三、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四、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招标人同意;
五、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六、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七、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投诉
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
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
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
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
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
日期:年月日
十二、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投标人按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资质
证书(副本)扫描件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
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
授权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参加(招标人称)(项目名称)的投标活
动。代理人在本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及合同的执行和保修保养时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
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其法律后果。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
本招标项目履约结束时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电子投标文件中须输入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年月日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
(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为
(职务名称)。
特此证明。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电子印章)
年月日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十三、其他证明材料
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要求提供业绩的,必须根据要求自制业绩列表,并按业绩列表顺序提供证明材料。
附件《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
一、注册登记
(一)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招标文
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入库的
潜在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理指
南)。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二)审核通过的投标企业成为主体库会员,会员方可参与芜湖市网上招投标活动。
(三)会员应及时对注册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出现主体库相
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人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
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现场办理或线上办理。投标人需通过数字证
书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
情形的,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
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
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期内登录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如有补疑、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在网上澄清公告栏发布相关内容,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通过
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据此制作投标文件。
三、制作投标文件
(一)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投标文件。软件技术支持
电话:400-998-0000.0553-3121801,软件及操作手册下载地址为:
http://whsggzy.wuhu.gov.cn/bszn/003004/subpage.html
(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招标文件(答疑文
件),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
(四)经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
书。
四、投标
(一)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上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
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
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
(三)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
绝。
五、开标
(一)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若投标人未参加现场开标
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二)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招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投标人名称并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
4.投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
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二次解密,当众开标;
6.当众唱标;
7.开标结束。
(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
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选择开标现场解密的,允许解密三次,当三次解密均不成功时,视为其投标不成功;
3.投标人选择远程解密的,应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否则,视为其放弃投标。
4.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
6.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评标
(一)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标工作,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
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报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
(二)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保持联系畅通,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质询,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
按时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三)投标人需补充主体库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完成。
(四)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后续评审:
1、投标文件不完整的;
2、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招标文件规定或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或否决投标情形;
6、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或否决投标、废标情形。
七、意外情况的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标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
全时,除因投标人的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1、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标采购系统;
2、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无法运行;
6、其他无法保证招标采购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出现上述情形之一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报
告,经同意后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1、项目程序中止,待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恢复系统运行,项目程序继
续进行。
2、终止项目电子招标采购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操作。
九、因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等不能正常登录系统下载文件、提交的投标文件本身
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开标等招标采购活动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十、其他
如本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要求为准。
六、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致:安微新建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我单位同意中标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标的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标的均真实
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满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备注 |
% | 前庭功能检查系统(眼震+甩头)(核心产品) | 丹麦国际听力 | VisualEyes525+EyeSeeCam茶 | 1套 | 465200.00元/套3 | |
2 | ||||||
3 | 安 | |||||
生 | 8 | |||||
5 | 福 | |||||
3 |
投
梅万
印雾
A02030116256
备注:
1.表中所列内容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要求:
2.中标人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含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经
评标委员会确认后,将按约定随评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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