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泰顺廊桥-氡泉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度假区东溪溪山茶歌旅游景区基础配套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53.3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先生1895898800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飞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季女士0577-6766666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泰顺廊桥 泰顺廊桥-氡泉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氡泉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一期)-度假区东溪溪山茶歌旅游景区基 础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泰顺廊桥-氡泉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度假区东溪溪山茶歌旅游景区基础配套工程已泰顺县发展和 改革局以泰发改审字〔2024〕21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泰顺廊桥-氡泉旅 游度假区管委会,招标人为泰顺廊桥-氡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飞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泰顺廊桥-氡泉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度假区东溪溪山茶歌旅游景区基础配 套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 2249.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1253.3089万元,建设规模:项目主要 建设内容为新建茶文化展示馆,中草药文化研学基地 1#楼,民居外墙修复及改造提升茶歌旅游体验基地等。具体内容以工程 量清单及图纸为准,建设地点:泰顺县东溪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茶文化展示馆,中草药文化研学基地1#楼,民居外墙修复及改造提升茶歌旅游 体验基地等。茶文化展示馆,位于东溪乡蔡宅底村(泰顺县东溪乡 DX-05-01 地块),选址预审用地面积为 870 平方米,总 建筑面积844.98平方米,建筑密度30.11%,容积率1.0,绿化率30.02%。中草药文化研学基地1#楼,位于东溪乡上村村(泰 顺县东溪乡DX-47-1 地块),选址预审用地面积为5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88.9平方米,建筑密度39.86%,容积率 1.2,绿 化率30.44%。对周边民居及茶文化展示馆配套用房1外墙进行修复,茶文化展示馆配套用房2内部进行装修。改造提升景区配 套停车场1处。改造提升茶歌旅游体验基地约200亩,新建游步道3700米,新建八角亭1座,新建休息平台、观景平台,移动 厕所等。种植场地优化包含土地平整,绿化给水渠、生产道路。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1253.3089万元。 2.3施工总工期:54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三) (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 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①和②资质的企业,或由具备①和②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②市政公 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 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 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年月日以来完成过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3.4.2联 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3.4.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 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 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4.4其他要求:联合体投标须以建筑工程施工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企业信息录入、递交投 标保证金等须由牵头人办理,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5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3.4.6联 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 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不允许多个联合体成员 共同承担本次招标范围内工作任务中的同一项工作任务,但允许一个联合体成员承担多项工作任务,具体工作内容在联合体协 议书中明确。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 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 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或更换手续办理完成后)担任项目负 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①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按市政工程和建筑工程分别配备人员,拟派项目组建筑工程项目成员须为牵头人的员工,拟 派项目组市政工程项目成员须为成员方的员工。须配备两名项目负责人,即市政工程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其 中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为项目总负责人;②如不是联合体投标,可一人兼两个专业项目负责人,也可配备两名项目负责人,要 求如第①条。其中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为项目总负责人。 (三)其他: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 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1 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 3.13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4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 ☑采用评定分离,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 平台)。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CA的投标人,请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企业注册及CA办理(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41170/index.html)。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10月22日 9 时 0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温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顺廊桥-氡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飞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泰顺县雅阳镇上仁垟村小地址:泰顺县罗阳镇文祥大道152 松坡游客中心 -158号五楼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人:季女士 电话: 18958988009 电话: 0577-67666667 邮箱: / 邮箱: 1053159472@qq.com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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