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dscg-[2021]2815号-166
二、项目名称:兰溪市突发事件可视化指挥调度能力提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709900.00(元)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分公司 | 浙江省兰溪市丹溪大道37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兰溪市突发事件可视化指挥调度能力提升项目 | 兰溪市突发事件可视化指挥调度能力提升项目 | 详见附件 | 1批 | 709900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红梁,陈跃林,胡友军(采购人代表)
六、技术评分明细表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计算标准计取,以成交金额为取费基数,由成交投标商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648.5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根据财政部第74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本项目通过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产生符合资格要求的 3 家谈判供应商。 邀请单位:1、兰溪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2、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分公司。
十、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溪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兰溪市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16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友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8899865
质疑联系人:陈东升
质疑联系方式:0579-88886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溪市兰江街道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辅楼7层71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晨曦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8900658
质疑联系人:周媚佳
质疑联系方式:0579-8890065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兰溪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兰溪市丹溪大道28号
传 真:/
联系人 :楼 影
监督投诉电话:0579-88903775
附件信息:
-
附件.png
92.6K
-
会议纪要.pdf
286.5K
-
兰溪市突发事件可视化指挥调度能力提升项目(定稿).pdf
340.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