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处理公告(2024年第94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GXZC2024—J1—003665—CGZX
二、项目名称:广西玉林农业学校实训室台式电脑
三、采购日期:2024-06-04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西文启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金沙大道 339 号阳光新城四组团碧涛苑 22 号楼 2 单元 206 号
被投诉人 1 :广西玉林农业学校
地址:玉林市人民东路 75 号
被投诉人 2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 22 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投标供应商虚假响应实质技术参数。
投诉事项2:投标供应商虚假响应实质技术参数。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2、处理结果:驳回投诉事项 1、2。
七、其他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12月31日
二、项目名称:广西玉林农业学校实训室台式电脑
三、采购日期:2024-06-04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西文启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金沙大道 339 号阳光新城四组团碧涛苑 22 号楼 2 单元 206 号
被投诉人 1 :广西玉林农业学校
地址:玉林市人民东路 75 号
被投诉人 2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 22 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投标供应商虚假响应实质技术参数。
投诉事项2:投标供应商虚假响应实质技术参数。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2、处理结果:驳回投诉事项 1、2。
七、其他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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