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省公安厅证照制作中心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156.5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省公安厅证照制作中心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0000001000168 | 项目名称 | 省公安厅证照制作中心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00000001000168003001; | 标段名称 | 省公安厅证照制作中心项目监理服务; | |||||||||||||||||||||||||||||||||||||||||||||||||||||||||||||||||||||||
Evaluation Only. Created with Aspose.Words. Copyright 2003-2011 Aspose Pty Ltd.招标公告 省公安厅证照制作中心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省公安厅证照制作中心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投资发[2022]77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基本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凤仪路以北、龙慧路以东。2.2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2986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9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06平方米,主要建设制证中心楼、食堂,配套建设门卫等附属建筑。具体包括:(1)制证中心楼,建筑面积12375平方米,其中地上5层,建筑面积8369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4006平方米;1层为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的制件工作区和辅助工作区;2层为出入境证件制作中心的制件工作区和辅助工作区;3层为出入境证件制作中心的业务配套用房;4-5层为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的业务配套用房;(2)食堂,建筑面积589平方米,为地上2层建筑;(3)附属用房为门卫房,建筑面积22平方米,地上1层建筑。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场地、道路、围墙、绿化、消防等设施。2.3招标范围:省公安厅证照制作中心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安全文明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合同管理,信息资料管理;组织协调等,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条款。2.4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始,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施工过程驻场监理服务期532日历天),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条款。2.5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56.59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综合资质证书资质;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在监工程;3.4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自2021年7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以来,总监在本投标人单位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类、工业厂房类项目除外)。(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材料、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且以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诚信库中获取的资料为准。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所体现的数据不一致的,业绩以监理合同体现的建筑面积为准,业绩完成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3.5投标人近五年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详见公示:https://www.jspwc.com/JSGJZX_XMZX_LYPJ)。3.6其他要求:①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提供承诺函1、2、3,格式见招标文件);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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