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校园道路翻新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8.1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6/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000-30318
预算金额98.19万元
招标公司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旭024-546488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4
公告正文
(校园道路翻新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校园道路翻新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30318
项目名称:校园道路翻新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81,960.64
最高限价(元):981,960.64
采购需求:查看
智能制造中心东侧至体育场周边需维修6511.2m2,智能制造中心西侧道路需维修1811.2m2,智能制造中心南侧道路需维修3717m2,后勤集团门前道路需维修1112.8m2。以上道路维修均采用铣刨5cm后再重新铺5cm,其中暂按200m2局部下沉,下沉部位按照重新铺水稳层20cm,再5cm沥青混凝土的做法进行施工,其中阴影区域道路雨水篦子为71个(400*700),下水井32个。按照30%进行修补及井盖周边进行修补,雨水篦子需要用红砖修补砌筑,用砖量约为10.65立,下水井用砖量4.8立,道路施工完毕后进行划线,减速带的安装,建筑垃圾进行清运等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工程(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0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6月2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2.开标现场各投标人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条款17.1要求,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省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地 址: 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号
联系方式: 024-56860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5-47号楼3号门市
联系方式: 024-54648888
邮箱地址: lnbh8888@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648608000013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旭
电 话: 024-54648888
项目概况
校园道路翻新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30318
项目名称:校园道路翻新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81,960.64
最高限价(元):981,960.64
采购需求:查看
智能制造中心东侧至体育场周边需维修6511.2m2,智能制造中心西侧道路需维修1811.2m2,智能制造中心南侧道路需维修3717m2,后勤集团门前道路需维修1112.8m2。以上道路维修均采用铣刨5cm后再重新铺5cm,其中暂按200m2局部下沉,下沉部位按照重新铺水稳层20cm,再5cm沥青混凝土的做法进行施工,其中阴影区域道路雨水篦子为71个(400*700),下水井32个。按照30%进行修补及井盖周边进行修补,雨水篦子需要用红砖修补砌筑,用砖量约为10.65立,下水井用砖量4.8立,道路施工完毕后进行划线,减速带的安装,建筑垃圾进行清运等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工程(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0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6月2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2.开标现场各投标人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条款17.1要求,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省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地 址: 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号
联系方式: 024-56860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5-47号楼3号门市
联系方式: 024-54648888
邮箱地址: lnbh8888@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648608000013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旭
电 话: 024-5464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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