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食堂配送及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84.16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132-00146
预算金额184.16万元
招标联系人-024-8935829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彦茹1864034526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食堂配送及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食堂配送及服务(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3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32-00146
项目名称:食堂配送及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41,600.00
最高限价(元):1,841,6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2年,合同每一年签约一次,服务期限到期后重新招标,服务期内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采购合同,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罚(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服务期内如采购单位更换办公地点,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采购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响应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9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8月26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密封备份文件递至沈阳市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等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因未办理相关手续或自身操作问题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翟家街道办事处
地  址:铁西区沈辽路六号街东亿机械有限公司3楼
联系方式:024-893582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层
联系方式:18640345263
邮箱地址:529358469@qq.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3340101020000169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彦茹
电  话:18640345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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