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4年政企类项目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YT-20240521-004】),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4年政企类项目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项目内容:为进一步满足各区局支撑需求,持续高效支撑各区局项目投标所需工作,现需采购政企类项目咨询服务。
1.2.2项目规模:预估人民币150.943396万元(不含税)
1.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2.3服务地域:湖北省武汉市(比选人指定的地点)。
1.2.4服务质量要求:合格。
1.2.5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比选人技术规范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编码:CP01734 其他咨询服务】
1.3 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份额划分如下表: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预估金额(不含税) |
中选人数量 |
中选份额 |
1 |
建设项目技术咨询 |
94.339622万元 |
3 |
第一名 50% 第二名 30% 第三名 20% |
2 |
投标咨询 |
56.603774万元 |
2 |
第一名 60% 第二名 40% |
1.4本项目允许参选人同时中选的最多标段数为【2】个。以上为预估规模,结算依据单价和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付款累计金额达到合同规模或合同期满后项目终止。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各单项最高参选折扣均为100%(详见参选一览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全部标段适用)
2.1本项目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本项目要求参选需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仅适用于标段一)
2.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参选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参选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选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参选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2.4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参选人是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5月22日09:00至2024年5月24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参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参选人注册”。
4.3 纸质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发展二路3号俊隆科技园B栋六层601室
4.4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支付。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14时00分】。
5.2 不加密电子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发展二路 3 号俊隆科技园B栋第六层。
5.3 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4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不加密电子参选文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0.1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参选人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已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可通过原账号密码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特1号
比选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发展二路3号俊隆科技园B栋第六层
联系人:高巍、李冬、李刚、李莹、李锐
电话:18971285495
电子邮件:gaowei5495.cutcc@chinaccs.cn
异议投诉电话:027-83300030;(受理时间为工作日09:00-17:00,只受理质疑及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