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青杠老年护养中心智慧医养综合管理平台(CQS22C00646)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智慧医养综合管理平台客户管理照护服务管理评估管理人员管理收退费管理后勤管理社会活动管理健康管理大数据综合分析基础管理移动互联系统集成第三方系统信息平台数据中心智能硬件设备无缝集成信息系统数据对接集成对接接口可穿戴设备存储管理组织移动应用服务护士护理员等一对一交接班的记录功能评估师机构养老居家社区养老居家养老虚拟环境部署支持分布式部署服务端服务器端软件运行维护管理平台各类可对接智能设备数据集成医疗及管理客户回访咨询接待客户服务客服中心健康养老档案入住管理入住登记入住评估床位押金收取入住费用登记入住全业务流程管理预订管理房间预订会员管理会员信息查询修改建立会员基本信息及联系人信息档案访视管理投诉管理提供客户或客户家属的投诉信息登记功能提供合同模板生成与下载设备绑定退住管理对退住业务全流程管理房屋核查入住通知单管理提供入住通知单查询与补打印功能提供对入住时登记的各项费用详情查看功能服务记录查询服务计划视图照护任务服务执行管理生活照料服务医疗护理服务康复治疗服务照护计划制定交班管理变更管理请假管理护理任务对客户临时服务机构业务管理对客户物品使用的记账功能护理记录查询客户照护服务对器械检查记录的查询备注事项外诊管理异常处理排班管理用药提醒药品调剂对提醒或协助客户用药情况记录的查询对客户用药计划的制定与管理药品管理客户自带药的药品信息管理与库存管理护理巡诊查询员工档案人员档案构建与维护人事管理费用预缴费用结算费用管理部门管理交账核对收费交账交账管理客户扣款登记费用征收暖气费充值支出多帐户查询多账户设置账户预警查询社会捐赠预约管理智能分析预警统计分析报表及图表数据统计查询护理服务绩效考核院长驾驶舱监管大屏家属移动端软件集成CDR一卡通对接业务系统测试报告产品测试方案功能模块上线清单操作使用说明书保障系统正常运行信息安全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第三方控件容灾备份软件安装调试升级集成费用免费维保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差旅住宿业保险新增调整整体方案整体功能设计文档编制解决方案总体架构产品架构设计数据架构设计网络架构设计系统安全方案系统性能方案数据对接方案软件测试方案硬件配置方案项目管理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定期巡检养老医疗护理养老介入护理人群健康评估临床辅助决策支持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智慧管理医养结合养老云平台建设工业餐饮业邮政业仓储业交通运输业零售业商务服务业物业管理信息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
金额
1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08/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青杠老年护养中心智慧医养综合管理平台(CQS22C00646)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青杠老年护养中心智慧医养综合管理平台(CQS22C00646)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8月12日
一、项目号:
CQS22C00646 采购执行编号:
1708-BZ2200460742AF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
青杠老年护养中心智慧医养综合管理平台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北京嘉和美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开拓路7号先锋大厦Ⅰ段三层
中标(成交)金额: 2,3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智慧医养综合管理平台 | 重医一院集团医院,含院本部、第一分院(含第一分院改扩建工程)、金山医院、青杠老年护养中心。 | 根据采购人单位建设要求,实施客户全生命周期档案管理、客户管理、照护服务管理、评估管理、人员管理、收退费管理、后勤管理、社会活动管理、健康管理、大数据综合分析、基础管理、移动互联、系统集成的十三大类功能。 | 项目实施周期为150天,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入场开展实施工作。 | 满足采购人单位建设要求和服务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应标准规范,最终通过采购人验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蒲昌玖 王强 刘康 黄建洪 吴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代理服务费总计:25340.0元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采购经办人:马晓亮
采购人电话:023-89011731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友谊路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马诗雨 郑菡
代理机构电话:023-67706121 67707443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7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诗雨 郑菡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706121 67707443
十、附件
公开招标—青杠老年护养中心智慧医养综合管理平台(终审稿).doc
公开招标—青杠老年护养中心智慧医养综合管理平台(终审稿).doc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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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notices/detail/1133415476844867584
综合管理平台招标项目名称:青杠老年护养中心智慧医养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200460742AF项目号:CQS22C00646招标文件政府采购
一、招标项目内容-4-第一篇投标邀请书-4-目录二○二二年七月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七、投标有关规定-5-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五、投标保证金-4-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4-二、资金来源-4-
三、招标项目服务需求-7-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7-一、招标项目一览表-7-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7-九、其他-6-八、联系方式-6-
五、其他商务要求内容-17-四、知识产权及其他-17-三、付款方式-17-二、报价要求-16-一、实施期、实施地点、验收及质保-16-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6-
五、废标条款-21-四、无效投标条款-21-三、评标标准-19-二、评标方法-19-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8-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8-
五、评标-25-四、开标-25-三、投标文件-23-二、招标文件-23-一、投标人-23-第五篇投标人须知-23-
十一、签订合同-28-十、交易服务费-28-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7-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6-七、中标-26-六、定标-25-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33-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1-一、合同主要条款-30-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30-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9-十二、项目验收-29-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五、资格文件-47-四、其他-41-三、商务文件-38-二、服务文件-36-一、经济文件-3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预算内资金,预算金额为300万元。二、资金来源一、招标项目内容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青杠老年护养中心智慧医养综合管理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青杠老年护养中心智慧医养综合管理平台 | 300 | 3 | 1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8月10日北京时间10:00(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1.转账方式(一)投标保证金递交五、投标保证金(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七)开标时间:2022年8月10日北京时间10:00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账号:6228400477034956067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号:103653026011)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账户: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七、投标有关规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八、联系方式(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联系人:刘静唐玮(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友谊路1号电话:023-89011731联系人:马晓亮(一)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标注的服务需求为重要服务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项目服务需求疫情防控期间,进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其规定执行。九、其他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2室电话:023-6712064867523244
(二)服务要求:根据采购人单位建设要求,实施客户全生命周期档案管理、客户管理、照护服务管理、评估管理、人员管理、收退费管理、后勤管理、社会活动管理、健康管理、大数据综合分析、基础管理、移动互联、系统集成的十三大类功能。(一)服务范围:重医一院集团医院,含院本部、第一分院(含第一分院改扩建工程)、金山医院、青杠老年护养中心。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一、招标项目一览表“※”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智慧医养综合管理平台 | 1项 |
本项目在实现技术方面,必须采用主流的、成熟的、先进的技术框架与开发语言,基于面向服务的多层次、前后端分离技术架构,实现模块化组件化模式,可自定义业务模板和参数,可自由配置工作站界面和功能,实现功能模块服务化、可复用,支持高并发量访问,不能限制系统用户数以及并发访问数,系统安全性、稳定性、扩展性强。投标人应为采购人提供当前市面上公开发售的最新版本系统。1.系统框架要求(一)平台技术要求整体项目规划分三期,覆盖智慧医养“机构-社区-居家”的全流程,本次招标为一期内容,主要完成机构信息平台建设,用于支持机构医养业务运营与管理需要,提供管理web端和移动应用端服务支撑,实现部分智能设备对接并投入使用,完成与医疗系统数据对接集成。三、招标项目服务需求(三)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单位建设要求和服务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应标准规范,最终通过采购人验收。
数据库层面必须实现多院区同一套数据库表,统一存储模型,同时实现与机构现有业务系统进行无缝对接;应用服务支持多院区统一管理。支持对机构现有系统中历史数据的迁移和复用。投标人须承诺完成所投系统与采购人采购的第三方系统(信息平台、数据中心、其他第三方系统及其他硬件设备)的无缝集成并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系统需要支持通过标准化方式实现与第三方信息平台、数据中心的无缝集成,支持与需要对接的其他第三方信息系统实现必要的集成,同时支持具备对接接口的可穿戴设备等硬件设置集成。3.系统集成要求数据库应以业界主流应用,能支撑起采购人大数据量的存储、组织与管理为原则;对数据库版本号的选择,应采用市面上公开发售的最新版本或产品能够适配的最新版本,能支撑未来的版本更替与升级,实施或维保期内版本更替或升级免费。2.数据库选型要求
系统应具有高可用性,且不限制注册用户数和客户端访问数量限制。系统应实现负载均衡,保持系统运行稳定,要求数据传输网络畅通、快捷、安全、可扩展,确保数据不因意外情况丢失或损坏。6.系统性能要求系统建设应从数据、系统、网络多层级进行安全防护,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等相关安全规范要求,能够通过技术和非技术手段来保障采购人集团医院数据免受各种形式的窃取、破坏、篡改以及非授权使用,并有完整的备份恢复体系和容灾、应急方案,免费配合医院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要求进行相应改造。有完善的操作日志记录,能够保留和查看操作痕迹。投标人在系统建设或维护期间应进行日常防病毒检查、系统或软件漏洞检查修复、系统补丁更新升级、采取相关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出现系统崩溃、数据泄露、丢失或恶意篡改等安全事故。5.系统安全要求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详见项目内容及功能要求),支持针对本平台相关适应性开展定制调整服务,同时兼顾国家、市、区政策变化产生的定制开发相关需求,包括原系统基础上对功能或接口等开发等。4.定制开发要求
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形式多样,维度不同的统计功能,供使用部门跟踪了解业务和运营情况,满足使用部门对相关数据的利用,同时系统还可以根据使用者自定义的统计条件生成统计报告供操作员或管理者使用。系统产生的数据不能形成信息孤岛、不能是“黑匣子”。进院后产生的数据必须可由采购人自由支配、使用,投标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为采购人提供系统进院后产生的任何数据。7.管理统计要求并发性指标:在系统基础软硬件性能及相应的系统管理保障基础上,至少保证内网500个用户客户端的同时访问,同时要求不因客户端数量的增加而影响系统性能。查询速度:要求采用合理的数据库结构和查询算法,要求查询的响应速度在秒级以内,并不随记录数的增长而明显下降;常规数据查询响应时间<1.5s;模糊查询响应时间<3s;90%界面切换响应时间≤1.5s;时效性指标:在系统基础软硬件性能及相应的系统管理保障基础上,保证系统使用高峰期登录系统用时及核心业务操作平均响应时间不超过1秒,80%的数据提交不超过3秒,80%的统计汇总工作处理时间不超过3秒;系统应满足如下基本要求:
1.3移动应用:支持多角色的五大移动应用服务,包括客户、家属、护士、护理员、评估师。1.2业务模式:全面支持机构养老业务运行及服务需要,并能够支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业务模式的扩展需要。※1.1管理平台:建设支持智慧医养业务运营的综合管理平台。(二)项目内容本系统建设应支持虚拟环境部署,支持分布式部署和负载均衡;服务端应支持Windows、Linux、Unix等多种操作系统的跨平台部署,客户端须支持在Windows、IOS、Android等主流操作系统上运行;支持新增院区、新增客户端的快速部署。若服务器端软件需要安装加密狗,应为软加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建设的基础硬件规划方案,在硬件规划方案中,应充分考虑医院现有设备资源、大数据量的存储管理、采购人集团医院高并发操作以及未来3-5年的发展需求变化,并提供如何保证系统数据安全性、可靠性、高效性的解决方案。投标人须提供完善的运行维护管理平台,有利于故障跟踪、检查和排除。本系统建设所需硬件设备由采购人自行提供。8.部署维护要求
2.3平台应支持统一规划统一部署,方便系统维护管理。2.2平台应支持功能的个性化定制与灵活调整。2.1平台应采用多层B/S架构,科学、合理、先进、灵活、易用。2.平台技术要求1.5智能设备:支持各类可对接智能设备的无缝数据接入。1.4数据集成:支持院内医疗及管理等信息系统数据对接集成。
*1.用户全生命周期档案管理功能要求(三)平台功能要求2.7平台对外进行统一接口授权,确保平台数据安全。2.6平台应支持应用子系统扩展,方便业务范围扩展。2.5平台应支持统一授权,不同应用子系统统一进行授权维护管理。2.4平台应支持“客户”主索引,且符合医院整体规划的患者主索引规则,可与院内主索引关联。
2.1.3客户回访:提供对已入住客户的回访任务生成与回访任务执行记录功能。(须提供产品功能截图)2.1.2咨询接待:提供接待详细信息录入与查看功能。(须提供产品功能截图)2.1.1客户服务:提供对客户服务需求(或提出问题)的记录功能,以及对客户服务需求(或提出问题)的跟进处理与反馈情况的记录功能。(须提供产品功能截图)2.1客服中心2.客户管理功能要求构建一套以客户为核心,基于大数据的健康养老档案,包含客户基本信息、评估信息(支持评估详情及评估报告查看)、健康管理信息(过敏史、既往史、家族史、生活习惯等)、养老业务信息(入住信息、退住信息、请假记录、套餐变更记录等)、各类照护服务计划、医养照护服务记录。(须提供产品功能截图)
*2.2.3入住管理:为准客户办理入住,从入住登记、入住评估、选择房间床位(支持按楼层、按房型筛选,支持床位情况查看:是否空闲可选、床位价位信息、同房间已入住客户的性别和年龄信息)、初步制定照护方案、合同签订(包括合同模板下载、合同PDF扫描件上传)、押金收取、入住费用登记(包括初始费用登记、月度费用)等入住全业务流程管理。(须提供完整的产品功能流程截图)2.2.2预订管理:提供房间预订和预约入住功能。2.2.1会员管理:提供会员信息查询、登记、修改及会员联系人信息维护等功能,建立会员基本信息及联系人信息档案。2.2会员管理2.1.5访视管理:提供已入住客户的探访信息的记录及记录查询功能。(须提供产品功能截图)2.1.4投诉管理:提供客户或客户家属的投诉信息登记功能、对投诉事项处理结果和反馈结果的记录功能。(须提供产品功能截图)
3.照护服务管理功能要求(须提供完整的产品功能流程截图)2.2.8合同管理:提供合同模板生成与下载、合同上传存档、合同预览与下载功能。2.2.7设备绑定:提供智能硬件设备与客户的一对一绑定功能。2.2.6退住管理:提供对退住业务全流程管理,包括退住申请、退住审核、房屋核查、退住结算、账户余额退还等功能。2.2.5入住通知单管理:提供入住通知单查询与补打印功能。2.2.4入住费用登记:提供对入住时登记的各项费用详情查看功能。
3.1.5服务记录查询:提供针对一位客户的所有照护服务任务执行情况的查询与详情查看功能。3.1.4服务计划视图:提供以日历视图形式展现客户一个自然月份内的所有照护任务完成情况的快捷查看功能。3.1.3服务执行管理:提供照护服务项目的批量执行功能。3.1.2照护服务计划制定:提供对生活照料服务、医疗护理服务、康复治疗服务的照护计划制定与管理功能。3.1.1当日服务概况:提供当日照护服务任务的完成情况统计、支持对服务执行情况的分类统计功能。3.1照护服务管理
3.2.4交班管理:提供护士、护理员等一对一交接班的记录功能。3.2.3变更管理:提供对在住客户的入住区域、护理等级、膳食标准的变更申请与审批的功能。3.2.2请假管理:提供在住客户的请销假管理功能。3.2.1护理任务管理:提供对客户临时服务任务的添加,与对照护服务(生活照料服务、医疗护理服务、康复治疗服务)任务的取消或废除管理的功能。3.2机构业务管理3.1.6物品使用:提供对客户物品使用的记账功能。
3.2.10护理记录查询:提供对客户照护服务记录的查询与批量导出功能。3.2.9器械检查:提供对器械检查记录的查询功能。3.2.8备注事项:提供对器械检查中记录的异常备注事项进行跟进记录的功能。3.2.7外诊管理:提供对护理员移动端添加的在住客户外诊记录的查看功能。3.2.6异常处理:提供智能监测硬件预警信息或主动异常上报信息的查看与处理的功能。3.2.5排班管理:提供班次定义、排班规则定义、常规排班和按规则排班的高度灵活的排班管理功能。
3.3.4用药提醒:提供基于用药计划预设的计划用药时间,可以向护理员移动端发出客户用药提醒的功能。3.3.3药品调剂:提供对提醒或协助客户用药情况记录的查询,并可查看当次用药的药品名称、剂量、用量等信息的功能。3.3.2用药计划:提供对客户用药计划的制定与管理的功能。3.3.1药品管理:提供客户自带药的药品信息管理与库存管理功能。3.3药品管理3.2.11护理巡诊查询:提供对护理巡诊记录的查询与详情查看功能。
4.2评估体系4.1.3评估结果查询:提供对已完成评估的评估记录的查询与详情查看功能。4.1.2初步评估:提供对客户办理入住时的初步评估记录的查询与详情查看的功能。4.1.1评估排期:提供评估计划的制定(包括对评估日期、评估内容、评估人等信息的选定)与管理的功能。4.1评估服务*4.评估管理功能要求(须提供完整的产品功能流程截图)
4.3.4评估算法配置:提供评估算法与评估体系的映射管理功能。4.3.3评估算法管理:提供系统内置评估算法的管理功能。4.3.2评估模板配置:提供评估模板和评估体系的映射管理的功能。4.3.1评估模板管理:提供对系统内置HTML模板的管理功能。4.3评估模板算法4.2.1评估体系管理:提供评估体系的管理功能(支持评估体系问卷的子问卷、题目、选项的添加;支持对问卷分值和选项分值的预设,以及评估标准的预设;支持自定义问卷)。
5.1.4员工培训:提供对员工的培训情况进行记录的功能。5.1.3员工奖惩:提供对员工奖惩情况进行记录的功能。5.1.2员工请假:提供对员工请销假进行记录的功能。5.1.1员工档案:提供人员档案构建与维护的功能。5.1人事管理5.人员管理功能要求
6.1.2费用预缴:提供对床位费、护理费等固定月费用的预缴功能,并需要能够根据预交周期的不同为客户选择所对应的优惠标准的功能。6.1.1费用结算:提供未结算费用的人工结算功能。6.1费用管理6.收退费管理功能要求(需提供产品功能截图)部门管理:提供对部门信息的增删改查功能。5.2部门管理
6.2.2交账核对:提供对交账核对结果的记录功能。6.2.1收费交账:提供交账记录的功能。6.2交账管理6.1.5客户扣款登记:提供在住客户的扣款记账功能。6.1.4费用征收:提供对阶段性费用(如,暖气费等)的统一征收管理的功能。6.1.3充值支出:提供对客户现金账户的充值、支出管理,及相关流水单据的查询、导出。
6.3.4多帐户查询:提供对客户多个账户余额与流水的查询。6.3.3多账户设置:支持同一用户的多账户设置,满足住宿、购物、特定用途等多种需求账户划款需要。6.3.2账户预警查询:基于预警阈值,提供对在住客户的现金账户余额预警的信息查询的功能。6.3.1账户预警设置:提供现金账户预警阈值设定与修改功能。6.3账户管理6.2.3收银日报查询:提供以人天为单位的收银情况汇总统计的功能。
7.1.4床位总览:提供房态图功能,房态图需要支持对房间床位使用情况的统计与房间床位占用情况的详情查看。7.1.3床位管理:提供房间床位的添加、删除或锁定的功能。7.1.2房间类型:提供房间床位设置功能,养老机构可自定义每个楼宇楼层的房间床位信息。7.1.1楼区管理:提供楼宇、楼层、区域等自定义设置功能。7.1床位管理7.后勤管理功能要求
8.1排期管理:提供各类活动的安排、发布功能,以及对活动(老年课堂、康体活动等)的活动信息维护管理的功能。8.社会活动管理功能要求7.2.3每周菜单:提供每周菜单的制定、维护、及发布功能。7.2.2点餐服务:提供对客户移动端点餐后的配餐状态的管理功能。7.2.1膳食目录管理:提供对餐品的添加、启用、停用的管理功能。7.2膳食管理
10.大数据综合分析功能要求(须提供产品功能截图)健康监测:提供手动录入健康体征监测结果,以及对手动录入或智能监测设备采集的客户体征数据的综合查询分析的功能。9.健康管理功能要求8.4志愿者管理:提供志愿者建档与个人信息维护的功能。8.3社会捐赠:提供对社会捐赠物资的记录与查询功能。8.2预约管理:提供对活动室的预约管理功能。
10.6智能分析预警:可通过人工智能算法,根据客户医疗系统(采购人医疗机构的HIS、EMR等)记录及日常监测记录,进行潜在风险预警。10.5统计分析报表及图表:可通过抽取系统业务数据进行大数据统计分析,根据统计分析需求少量定制各类统计分析功能,形成统计分析报表或形成图表进行图形化展现。10.4数据统计查询:可提供基于业务数据的统计查询功能,可通过抽取系统业务数据,根据统计查询需求少量定制各类统计查询功能。10.3护理服务绩效考核:提供整体养老机构服务绩效考核功能,可按照服务态度、服务及时性、服务质量等维护进行全机构、分科室的进行统计分析,客观展现机构内护理服务情况。*10.2院长驾驶舱:为机构决策者提供各项指标的综合分析与指标预警服务(包括对在住客户总体情况、服务总体情况、入退住情况、人力资源情况、房间床位资源情况、后勤保障情况、整体营收情况的统计或分析)。10.1监管大屏:提供机构运营大屏展现的功能。
12.1展现形式:支持APP、公众号、小程序等多种方式。12.移动互联功能要求(须提供产品功能截图)11.3供应商管理:管理养老系统供应商池,作为养老供应商备案。11.2用户角色权限管理:管理本机构的自有用户,可管理用户账户的开通、删除、密码及有效期设置、角色权限选择等。11.1基础数据配置管理:主要提供本机构基本信息维护、机构自定义业务字典代码项管理、服务项目目录查看及维护,所有服务项目可供服务套餐包制定、服务业务操作等调取使用。11.基础管理功能要求(须提供产品功能截图)
12.2.5活动报名:活动信息查看、活动参与报名。12.2.4订餐服务:在线个性化订餐功能。12.2.3推荐展示:餐品推荐、活动推荐。12.2.2广告展示:首页图片轮播展示。12.2.1通知公告:展示系统通知公告。12.2客户移动端
12.2.11我的账户:可以查看自己的各个账户及账单详情,可完成移动端在线充值。12.2.10每周菜单查看:查看每周菜谱。12.2.9健康管理计划:根据体征信息、评估情况及医嘱,生成个性化健康管理计划。12.2.8体征数据查看:当前体征记录、体征变化曲线。12.2.7服务质量跟踪:护理任务、工单的查看、评价。12.2.6场馆预约:预约活动场馆时段、查看预约记录。
12.3.4服务质量跟踪:护理任务、工单的查看、评价。12.3.3推荐展示:餐品推荐、活动推荐。12.3.2广告展示:首页图片轮播展示。12.3.1通知公告:展示系统通知公告。12.3家属移动端12.2.12个人中心(我的)
12.4护理员移动端12.3.9个人中心(我的)12.3.8我的账户:可以查看关注客户的账单以及完成移动端在线充值。12.3.7异常报警:客户发生异常及时通知家属。12.3.6体征数据查看:当前体征记录、体征变化曲线。12.3.5客户服务计划:护理服务计划,计划明细查看。
12.4.6护理查房:查房时录入巡诊查房信息。12.4.5体征录入:录入客户体征数据。*12.4.4护理任务:按客户、按护理项查看护理任务及执行,支持批量执行护理任务功能,支持按护理任务的执行和未执行状态的筛选功能。12.4.3工单查询:查询工单信息。12.4.2工单执行:工单任务执行。12.4.1工单接收:工单任务提醒。
12.4.12交接班历史:查询交班历史记录。12.4.11交班登记:交班登记。12.4.10登记外诊:登记客户外出就诊信息。12.4.9器械检查:检查房间器械。12.4.8送餐记录:查询送餐记录。12.4.7客户送餐:查询送餐列表。
13.系统集成要求12.5.3个人中心(我的)12.5.2评估报告查看:查看评估结果及报告。12.5.1评估任务执行:执行派单的评估任务。12.5评估师移动端12.4.13个人中心(我的)
一、实施期、实施地点、验收及质保“※”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3.3系统对未来接入的与医养平台相关的其他信息系统(含科研成果转化),应留有接口。13.2硬件集成:包括对接采购人医疗机构已上线使用的紧急呼叫、电子围栏、健康小屋等软硬件设备,及质保期内采购人新购的其他需对接软硬件设备。13.1软件集成:包括对接采购人医疗机构已上线使用的平台、HIS、CDR、一卡通等信息系统,及质保期内采购人新购的其他需对接业务系统
本项目的验收采用“分步验收”的方式,提交相关文档资料,其中包括并不局限于:验收工作是指项目实施完成,全部交付完毕后,达到规定的设计要求,签订验收文档,即为验收通过(分期签订)。1.交付形式、内容(三)验收方式(二)实施地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青杠老年护养中心(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三溪街101号)。※(一)服务期:项目实施周期为150天,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入场开展实施工作。
(6)测试报告;(5)产品测试方案;(4)功能模块上线清单;(3)项目实施计划;(2)操作使用说明书;(1)功能说明;
(五)其他:投标人应接受采购人邀请的第三方监理机构参与并对项目实施、维保过程实施监理。(四)质保期:自验收报告签订之日起3年。2.验收标准:达到技术参数要求。(9)项目周报/月报。(8)培训计划;(7)培训手册;
三、付款方式(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二)投标报价须包括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和信息安全所需的服务端正版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第三方控件、容灾、备份软件等,以及相应的安装、调试、升级等相应的集成费用和免费维保期内的维护费用。(一)投标报价须包括投标人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及所有涉及本项目开发、实施、培训、维护、升级、集成、差旅、住宿、保险等费用,以及包括系统所有功能、接口、报表、模板的新增与调整的费用,其中接口包括与信息平台、数据中心、其他所有第三方(软、硬件)的接口的相关费用。质保期内产生的一切费用(含系统开发、实施、培训、维护、升级、集成、差旅、住宿、保险,以及所有功能、接口、报表、模板的新增与调整等)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二、报价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五、其他商务要求内容(二)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单位或个人名义,对外泄露或公开本项目涉及的报告内容及相关文件资料、数据信息、重要结论等。(一)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四、知识产权及其他完成验收时(以签署验收报告为准),支付合同金额的90%给中标人;自验收报告签订之日起3年后再无息支付剩余10%。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一)资格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三)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 |
二、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二)符合性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服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质量)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一)评审因素三、评标标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投标报价(10%) | 10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
2 | 服务部分(50%) | 45 | 1.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45分。2.扣分条款:2.1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服务参数(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从起评分中扣除5分,扣完为止。2.2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一般性服务参数(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或“※”号标注的部分除外),从起评分中扣除3分,扣完为止。 | |
2 | 服务部分(50%) | 5 | 技术服务方案:投标人需提供技术服务方案的工作思路、整体方案、功能设计、文档编制、实施可行性方面的详细阐述。优:工作思路阐述清晰、方案科学完整、功能设计图文结合、文档可读性强,实施售后方案符合实际情况,具有可行性,得5分;良:工作思路阐述较清晰、方案较科学完整、功能设计有部分截图、文档可读性较好,实施售后方案基本符合实际情况,较为合理可行,得3分;差:工作思路阐述不够清晰、方案不够科学,功能设计有少量或无截图、文档可读性低,实施售后方案不符合实际情况,不够准确合理,得0分。 | 服务方案须按如下章节顺序编制,若未按该顺序划分章节的,本项(技术服务方案)不得分。1.项目概述;2.建设思路、目标及原则;3.解决方案总体架构;4.产品架构设计;5.数据架构设计;6.网络架构设计;7.整体功能设计;8.系统安全方案;9.系统性能方案;10.数据对接方案;11.软件测试方案;12.硬件配置方案;13.项目管理方案;14.项目实施方案;15.培训方案;16.售后服务方案(7*24响应;需现场解决时协调人员现场处理;发生故障时提供应急方案保障业务正常运行;定期巡检等)。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部分(40%) | 10 | 综合实力:1.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ISO27001、ISO20000、ISO14001、ISO38505、ISO45001证书,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2.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类奖项的,得2分。3.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国家级科技创新类奖项的,得2分。 | 提供证书复印件。 |
3 | 商务部分(40%) | 6 | 产品成熟度: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包括以下核心字样的6个种类软件著作权证书,提供1个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1.机构养老;2.居家社区养老;3.养老医疗护理;4.养老介入护理;5.人群健康评估;6.临床辅助决策支持。 | 提供证书复印件。 |
3 | 商务部分(40%) | 11 | 项目团队:本项目的实施团队必须由所投产品制造商派驻的人员组成。1.实施团队中有人员具备高级项目管理师证书、PMP证书或信息系统架构师证书,提供1个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同一人员多项证书只能得1分)2.实施团队人员具有医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医学职称的得3分,提供药学职称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同一人员多项证书只能得3分)3.项目经理具有不低于6年的类似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智慧管理、医养结合、养老云平台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得3分。 | 序号1、2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以及所投产品制造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序号3提供项目经理的项目履历表。 |
3 | 商务部分(40%) | 13 | 履约能力:1.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养老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案例,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2.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最终用户是三级甲等医疗机构的养老信息化项目实施案例,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3.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全国布局的多园区、连锁运营的智慧养老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案例,提供1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同一案例不可重复得分。 |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四、无效投标条款服务承接企业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五、废标条款(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二)合格投标人条件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一)投标人一、投标人第五篇投标人须知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二、招标文件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四)法律责任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三)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三、投标文件(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四)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三)投标有效期(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一)投标文件组成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七)修正错误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六)投标报价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四、开标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六、定标见第四篇内容。五、评标(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服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服务部分得分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二)定标程序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一)定标原则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七、中标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中标人变更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二)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一)询问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质疑时限、内容
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4事实依据;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其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2.质疑答复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三)投诉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100万元×1.5%=1.5万元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九、采购代理服务费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200 | 1.1% | 0.8% | 0.7% |
200-500 | 1.08% | 0.78% | 0.69% |
500-1000 | 0.76% | 0.43% | 0.52% |
1000-5000 | 0.45% | 0.23% | 0.32% |
5000-10000 | 0.23% | 0.09% | 0.18% |
10000-100000 | 0.045% | 0.045% | 0.045% |
1000000以上 | 0.009% | 0.009% | 0.009% |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里店支行户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500-200)×0.78%=2.34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
十一、签订合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价[2018]54号执行。十、交易服务费说明:中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提供服务的均为微型企业的免收采购代理服务费。账号:3100023409200174780
十二、项目验收(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一、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号:)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 数量 | 总价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服务要求 | |||||
二、考核方式: | |||||
三、付款方式: | |||||
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 | |||||
五、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 | |||||
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 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二、服务文件(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一)开标一览表一、经济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三)第四篇评标标准中商务部分要求提供的内容或证明材料复印件(若有,格式自定)(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一)投标函(格式)三、商务文件(二)第四篇评标标准中服务部分要求提供的内容或方案(若有,格式自定)(一)服务条款差异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五、资格文件(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四、其他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号:(一)开标一览表一、经济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投标人名称 | |||
包号及名称 | 数量 | 投标报价(小写) | |
投标报价(大写): | |||
备注: |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说明: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项目号:(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9 | / | ||||
10 | / | ||||
11 | …… | / | |||
12 | 总计 |
(一)服务条款差异表二、服务文件2.该表可扩展。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注:年月日
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号: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一)投标函(格式)三、商务文件(二)第四篇评标标准中服务部分要求提供的内容或方案(若有,格式自定)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服务。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号:(二)商务条款差异表年月日(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序号 | 招标商务要求 | 投标商务应答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三)第四篇评标标准中商务部分要求提供的内容或证明材料复印件(若有,格式自定)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四、其他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各行业划型标准: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投标人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五、资格文件(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
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投标人公章)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结束)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特此承诺。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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