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秭归县花园公租房外墙砖脱落维修项目施工(第2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646.0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0/1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46.02万元
招标联系人夏明丽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孟媛0717-6278878
中标联系人韩庆元
公告正文

标段(包)编号:ZGGJS0245-202001-01(2)

一、招标概况

  秭归县花园公租房外墙砖脱落维修项目施工(第2次招标)于2020年10月28日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2020年11月19日8时30分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次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秭归县开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展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华行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460225.68(元)6447425.56(元)6446298.50(元)
质量目标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国家(地方)现行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合格标准
履约期限(天)150150150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证书编号:D142128936;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证书编号:D24203869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证书编号:D342154544;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证书编号:D24211832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证书编号:D342089327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鄂)JZ安许证字[2005]002287-1/4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鄂)JZ安许证字[2018]025565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鄂)JZ安许证字[2016]014805-2/2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韩庆元,建造师证,鄂242131431604刘亚庆,注册证,鄂242141538795杜梅魁,建造师证,鄂242161770922
技术负责人李金隆,职称证,GB-106789邓桂,职称证,E300019413杜军,职称证,G300003127
安全员鲁双艳,安全考核C证,鄂建安C2(2018) 0020347陈进秀,建安C证,鄂建安C2(2019)0029599王新红,岗位证,鄂建安C2(2018)0016008
施工员颜玉武,上岗证,042171049 4217000360郑立林,岗位证,0421810194218006332付冬梅,岗位证,0421810194218003104
质量员李祖国,上岗证,042171069 4217000403傅競德,岗位证,0421810694218003218李迎新,岗位证,0421810694218001392
奖项单位名称奖项及获奖项目名称颁奖部门获奖日期备注
秭归县开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突出贡献企业和个人秭归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6月20日
湖北展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秭归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表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贡献突出企业和突出个人(建筑企业类)的通报秭归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6月20日
湖北华行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秭归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表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贡献突出企业和突出个人(建筑企业类)的通报秭归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6月20日
评标情况

评标工作于2020年11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楼3号评标室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参与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共28家。

1、形式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28家投标单位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28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28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1、技术标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28家投标单位技术标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宜昌富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禹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湖北汇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高于上限价(B1),未通过经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余下25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综合标及其他因素等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详细评分,依据投标人综合得分结果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秭归县开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北展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北华行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夏明丽 监督人:曹咪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陈孟媛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3日18时0分至2020年11月26日18时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秭归县住房保障中心 电话(传真):0717-2880130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717-6278878 3.行业主管部门:秭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传真): 0717-2881560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传真):0717-299001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11月23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