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深圳电信坪山区公共服务区域视频监控项目集成服务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17-04d-2023-d-a0339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罗工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范婷婷1341754541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1
公告正文
比选文件 | |||||
比选文件名称: | 2023年深圳电信坪山区公共服务区域视频监控项目集成服务采购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03-10 14:21: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3-11 08:3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3-14 17:3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2023年深圳电信坪山区公共服务区域视频监控项目集成服务采购 |
标包内容:
标包名称:2023年深圳电信坪山区公共服务区域视频监控项目集成服务采购标包内容说明:
比选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2023年深圳电信坪山区公共服务区域视频监控项目集成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 2023年深圳电信坪山区公共服务区域视频监控项目集成服务采购项目,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编号:SZ-17-04D-2023-D-A03396。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分项 | 预估金额-不含税 (人民币:万元) | 预估金额-含税 (人民币:万元) | 实施地域 |
2023年深圳电信坪山区公共服务区域视频监控项目集成服务采购 | 系统集成服务 | 高铁站高清视频监控 | 39.541284 | 43.10 | 深圳市坪山区 |
市政公园高清视频监控 | 42.18055 | 45.9768 | |||
合计 | 81.721834 | 89.0768 | / |
备注: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计划工期:自双方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系统交付,项目验收合格后提供3年免费质保运维服务。
(2)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提供高清摄像头建设服务,包括配套设备箱、杆件、传输及取电等施工服务。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人民币81.721834万元(不含税),其中高铁站高清视频监控部分最高参选限价人民币39.541284万元(不含税),市政公园高清视频监控部分最高参选限价人民币42.18055万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80.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四级或以上资质,或其他省公安厅(含自治州、直辖市)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四级或以上资质且在广东省公安厅备案,且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1.3财务要求:本项目不要求。
2.1.4 ※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近三年(2020年3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是指视频监控类项目的相关经验,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80.00万元或以上业绩。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参选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 ※项目团队要求:
(1)参选人须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另须至少配备2名技术人员。须提供以上所有人员的列表、社保证明(由社保局或地税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2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参选人)。另须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足够的施工人员,其中至少配备有1名电工、1名高处作业人员。
a)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政府主管部门(住建厅或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须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或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人员须具有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另须同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在相关网站的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姓名、作业类别、操作项目、有效期开始时间、有效期结束时间等信息)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如法人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参选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其法人。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3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3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3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3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11)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参选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参选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3月11日08时30分至2023年3月14日17时3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在“招投标办理-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比选文件费用: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在比选文件登记购买及申领期限内,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登记购买、比选文件的费用支付。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3月21日14时3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招投标办理-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参选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参选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保函等方式递交(纸质银行保函需提供原件)。
6. 样品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82205275/020-83821931/020-83829625,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项目联系方式及异议接收联系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信息枢纽大厦
邮 编:518034
联 系 人:罗工
电 话:075588379010
电子邮件: /
开 户 名: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E
邮 编:518034
项目负责人:范婷婷/董文(所有关于项目的问题,请优先与第一项目负责人联系)
电 话:13417545412/13378664542
电子邮件:v-fantingt.gd@chinatelecom.cn/dongwen@gcbidding.com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303396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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