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庆阳市博物馆阅读休闲区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44.55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szx2024-0503
预算金额44.55万元
招标联系人苟保兴15268987794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振鑫建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丽霞1829342655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8
公告正文

镇原县中原乡原峰村文化广场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ZX2024-0503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镇原县中原乡原峰村文化广场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99)其他
    联系人 苟保兴 联系电话 15268987794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4-05-16 08: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05-18 18:00:00
    采购单位 镇原县中原乡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镇原县中原乡原峰村文化广场维修工程 GSZX2024-0503 工程-施工 445580.23(元)

    公告内容

    • 镇原县中原乡原峰村文化广场维修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原县中原乡原峰村文化广场维修工程,招标人镇原县中原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振鑫建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ZX2024-0503

      2、项目名称:镇原县中原乡原峰村文化广场维修工程

      3、建设地点:镇原县中原乡原峰村

      4、工程内容

      1公厕维修:

      1)原清水内墙面粉刷涂料82.6平方米。2)原清水外墙面粉刷涂料88.15平方米。3)新做混凝土地面19.03平方米.4)地面垫土5.84立方米。5)拆除并新做散水,面积为22.69平方米。6)更换屋面机瓦为彩钢板屋面,面积为49.54平方米。

      2)文化广场维修:

      1)旗台维修一座。2)新建塑胶篮球场1个、面积为510平方米。3)舞合维修:新做火烧板面层,面积为225平方米;舞台新做雨水口和雨水篦子2个;压埋DN100镀锌钢管雨水管,长8米。4)广场新做渗水砖硬化,面积为797.90平方米。5)广场入口和石碑周边混凝土硬化47.60平方米。6)新做绿化带,花园砖长56米。7)新做圆形树池坐凳5个。8)安装挡车栏杆;9)广场东南角墙体改造51.65平方米。10)场地内垫士436.0立方米。11)栽植0.5米高冬青37平方米,20株/平方米,共740株。12拆除旧渗水砖院坪1353平方米,运距3.5公里。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 计划总工期: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5月21

      计划竣工日期:2024610

      6、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招标控制价:445580.23

      9、质量标准: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3、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截止时间相同;

      5、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庆阳市公共交易诚信承诺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45168时30分至202451818时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451818时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及光盘1份(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振鑫建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人:镇原县中原乡人民政府

      人:苟保兴

         话:15268987794

       

      代理公司:甘肃振鑫建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马莲河大道与庆州西路交汇处宏瑞雅居1、2综合楼1单元1#25层05号

      人:杨丽霞

         话:18293426556

       

       

                              甘肃振鑫建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515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s://www.qysggzyjy.cn:9096)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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