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海东市乐都区2022年下北山林场青海云杉叶锈病防控项目包三(第三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青海物产大厦5楼(青海鸿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4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鸿鹏竞磋(货物)2022-027
项目名称:海东市乐都区2022年下北山林场青海云杉叶锈病防控项目包三(第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海东市乐都区2022年下北山林场青海云杉叶锈病防控项目包三(第三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次磋商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青海物产大厦5楼(青海鸿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4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青海物产大厦5楼(青海鸿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0月24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青海物产大厦5楼(青海鸿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东市乐都区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地 址: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西门路12号
联系方式:0972-86213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鸿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街道朝阳东路园六路34-2号
联系方式:0971-43108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0971-4310829
附件信息:
乐都2022年下北山林场(包3)2022-027.docx乐都2022年下北山林场(包3)2022-027.docx
99.2 KB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鸿鹏竞磋(货物)2022-027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东市乐都区2022年下北山林场青海云杉叶锈病防控项目包三(第三次)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包3:10000.00 |
项目分包个数 | 3个包 |
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 本次磋商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6、 其他资质条件:包3:满足上述1-5项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2年10月11日 |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17时30分 |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
磋商文件售价 | 300元/包 |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青海鸿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青海物产大厦5楼(青海鸿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文件购买联系人:马女士联系电话:0971-4310829邮箱:qhhpgcglyxgs2019@163.com2.投标人请将标书款汇至以下账户:代理机构开户行:农业银行青海省西宁城北物流园支行收款人:陈嘉蓉银行账号:6230521940153305671行号:103851010302 |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磋商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需网上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qhhpgcglyxgs2019@163.com)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
磋商截止时间 | 2022年10月24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2年10月24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 |
磋商及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青海物产大厦5楼(青海鸿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单位:海东市乐都区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972-8621342地 址: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西门路12号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鸿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业务联系人:马女士联系电话:0971-4310829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青海物产大厦5楼(青海鸿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西宁五一路支行 |
收款人 | 青海鸿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63050151371700000089行号:105851002387 |
其他事项 | 本项目公告将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监督部门:海东市乐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972-8624076 |
备注 | 各别地区因疫情影响,可采取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收件人:马玲 联系电话:0971-4310829(18697197988) 收件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青海物产大厦5楼 请各供应商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一份)邮寄至代理机构,邮寄后请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注:因邮寄过程中出现问题影响正常开标的情况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序号 | 内容 |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鸿鹏竞磋(货物)2022-027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东市乐都区2022年下北山林场青海云杉叶锈病防控项目包三(第三次) | |
采购人 | 海东市乐都区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 |
采购代理机构 | 青海鸿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评分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包3:10000.00 | |
项目分包个数 | 3个包 | |
采购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 本次磋商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6、 其他资质条件:包3:满足上述1-5项 |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包3:200.00元(大写:贰佰元整);开户名称:青海鸿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宁五一路支行收款账号:63050151371700000089行号:105851002387提交时间: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日期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提交方式 | 提交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无效。 | |
磋商保证金退还 |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 |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 | 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 |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2年10月24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10月24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 | |
递交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文档一份 |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青海物产大厦5楼(青海鸿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答疑澄清方式 | 采用现场答疑。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评审现场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到达的,视同放弃答疑。 | |
代理服务费收取 | 收费对象:中标人。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开户名称:青海鸿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宁五一路支行收款账号:63050151371700000089行号:105851002387 | |
合同签订有效期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 |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 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两份原件备案。 | |
磋商有效期 | 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个日历日 | |
其他事项 | 无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投标报价(30分) |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投标报价比重。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
2 | 技术参数(20分) | 技术参数: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和配置完全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0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3 | 节能、环保(2分) | 节能和环保:投标产品具有环保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节能认证证书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该项得分的认定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和政府部门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网页截屏为准。 |
4 | 对磋商文件响应程度(3分) |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3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5 | 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10分) | 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设置了项目管理机构,并且有科学、具体的项目管理措施,能够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实施方案。方案描述清晰、详细、合理、内容齐全,完全满足项目的得10分方案内容基本满足项目要求、条理基本清楚、较详细、较合理,基本满足项目的得5分;方案模糊,描述混乱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6 | 质量保证措施方案(10) | 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能够对项目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把控、能保证产品渠道环节合理规范、提供供货过程中的应急措施方案。方案描述清晰、合理、可行性强的得10分;方案描述较清楚、较合理可行的得5分;方案描述模糊、不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7 | 售后服务及承诺(10分) | 售后服务计划、措施及服务承诺:针对该项目须有详尽的组织、配合、验收、售后等方面的服务能力、措施及相关承诺。所述内容清晰合理、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10分;内容较清晰合理、基本满足项目要求的得5分;内容模糊、不满足项目要求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8 | 履约能力(10分) | 类似业绩情况: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2分,满分10分,不提供不得分。(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或复印))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
9 | 本地化服务(5分) | 本地化服务能力:在青海省有服务机构的,得5分;有合作性服务机构的,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磋商报价 | 大写:小写: |
交货期 | |
优惠承诺及其他: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 | |||||||||
投标总价 | 大写:小写: |
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 |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 | 偏离 | |||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及配置 | 名称 | 技术参数及配置 | |
1 | |||||
2 | |||||
… | |||||
最初报价 | 调整因素 | 最终报价 | 交货期 |
最终确定的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优惠条件) |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包3: | |||||
1 | 平板电脑 | 分辨率2560*1600,10.8英寸屏幕,内存256G | 1 | 台 | |
2 | 照相机 | 像素2400万,处理器EXPEED 4 | 1 | 台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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