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zjy2019-0001
预算金额1518.49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女士0713-88718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9/02/15
公告正文
文件编号 H4200001868908835001001Z02
投标资格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无亏损(若公司为新成立公司,则根据公司成立时间的实际情况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02-15 09:00:00
投标有效期 3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直接送达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15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15,184,990.75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
开标时间 2019-02-15 09:00:00
开标地点 黄冈交易资源交易中心-市区县数据统一推送平台
开标方式 公开开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黄冈市黄州区三江流域岸线生态修复叶路洲平台绿化工程H4200001868908835文件:黄冈市黄州区三江流域岸线生态修复叶路洲平台绿化工程H8888880896001558 规划路(中环路—黄婆汊路)市政工程

黄冈市黄州区三江流域岸线生态修复叶路洲平台绿化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HZJY2019- 0001

招 标 单 位(盖章): 黄冈绿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间: 20191

招标文件备案表

招标单位意见:

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已经我单位审核确认,同意将该文件报送有关部门审核备案后发布。

负责人:(签章)

主管部门(备案意见及盖备案章)

经办人: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1.总则................................................ 9

2.招标文件............................................ 10

3.投标文件............................................ 11

4.投标................................................ 13

5.开标................................................ 13

6.评标................................................ 14

7.合同授予............................................ 15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5

9.纪律和监督.......................................... 1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4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25

第六章 图 纸............................................ 29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29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30

第一章 黄冈市黄州区三江流域岸线生态修复叶路洲平台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ZJY(2019- 0001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冈市黄州区三江流域岸线生态修复工程叶路洲平台绿化工程已报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配套及业主自筹。依照黄州发改[2019]9号文及黄州财采计备[2019]01号文要求,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黄冈绿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拟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黄州区堵城镇叶路洲。

2.2工程规模:约人民币1518万元。

2.3计划开工时间20192月,工期 18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指定内容。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实行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园林绿化或造林工程、花卉苗木繁育培植及销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电子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9 1 15 日至2019 1 21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即可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9 2 15 900分,地点为:黄冈市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五楼(宝塔大道56)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黄冈绿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吴先生 人: 吴女士

话: 13317259788 话: 0713-8871888

邮政编码: 438000 邮 政 编码: 438000

黄冈市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电话:0713-8880286

2019 1 1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1.1.2

招标人

称:黄冈绿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话:13317259788

1.1.3

招标代理机构

称: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址:黄州区青砖湖路62

联系人:吴女士

话:0713-8871888

1.1.4

项目名称

黄冈市黄州区三江流域岸线生态修复工程叶路洲平台绿化工程

1.1.5

建设地点

黄州区堵城镇叶路洲

1.2.1

资金来源

政府配套及业主自筹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内容,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其他要求

资质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园林绿化或造林工程、花卉苗木繁育培植及销售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两年须有类似规模工程施工经验和业绩。

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电子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财务要求:有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6年和2017年连续两年年度企业财务状况审计报告(财务状况不应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

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林业工程师职称。

其他要求:1、不存在下列情形:1)被责令停业;(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

2、我公司对本次投标申请中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将视同放弃投标资格。

3、如该项目中标, 我公司投标文件中配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它项目管理人员在该项目开工时全部到场进行施工管理并在建设单位登记备案;否则可由建设单位报请监管部门按相关程序没收投标(履约)保证金,并责令我公司无条件退场,所有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4、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及其它项目配备人员,必须是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其它项目配备人员。如不是,业主有权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诉。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如遇到不可抗拒的原因,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工程总价3%的违约处罚并以正式报告经甲方回复批准。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配备人员必须保证在施工现场常驻至少22/月,否则,无故每减少一天按每人500/天的违约处罚,在支付工程款时从中扣除。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9 1 221000分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19 1 221600分前

1.11

不允许

1.12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工程清单、修改,补充通知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9 1 22 1600分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92 15 09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2019 1 221700分前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20191 22 1700分前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相关原件及证明材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修改、补充等

3.3.1

投标有效期

60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小写150000元),必须在2019 2 14 日下午1600时前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转帐的方式汇至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帐户,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计利息从原渠道退回各投标人基本帐户。

开户名称:黄冈市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长江支行

号:42001676040059232323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6 1 1日起至 2017 12 31日止。

3.5.3

近年完成的项目业绩的年份要求

20171月起至 2019 1月止。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法人章(或签字)均需加盖,封面均匀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地址、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或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应加盖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公章,并有投标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贰份

3.7.5

投标文件书写与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采用 A4纸书式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1、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其副本可以复印。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2、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须在修改和行间插字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3、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黄冈绿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黄冈市黄州区三江流域岸线生态修复工程叶路洲平台绿

化工程 投标文件在 2019 2 15 9 00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单位名称:……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黄冈市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五楼(宝塔大道56)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92 15 9:00

开标地点:黄冈市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查:由各投标单位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各自检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的堆放次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技术、造价等方面专家6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黄州区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前三名排序。

7.3.1

履约担保

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应向招标人缴纳中标合同价的10%的履约保证金,并汇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1

原件

投标人需提供的原件有: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本项目拟派的建造师证书原件或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或电子证书。

3、本项目配备的技术负责人相关的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件原件。

4、提供不存在下列情形:(1)被责令停业的;(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5、评标评分所需的其他原件

10.2.1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15184990.75

10.2.2

固定竞价系数

6%

10.2.3

浮动竞价系数

开标现场抽取,浮动系数按0%6%0.5%的步距设置13个,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1个浮动系数、业主代表随机抽取2个浮动系数,共计3个浮动系数的平均值(百分号精确到小数点后第三位)为有效浮动系数。

10.3

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提供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和格式的商务标报价电子版文件(电子版文件的存放介质必须为U盘)并对其完整性负责(投标人提供的商务标报价电子文件若打不开或进不了评标系统,不得补送电子文件,其商务标报价将按零分处理)。

10.4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10.5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黄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其他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10.6

其他

费用承担详见本章1.5的相关规定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其他要求: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建造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招标代理费:中标人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附电子版本);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项目管理机构;

6)资格审查资料;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附电子标书);

8)施工组织设计;

9)资格审查记载表。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投标人其他要求”“应附近三年内(201512月至今)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承诺书原件及“其他承诺”的承诺书原件。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电子版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电子版”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提供证件原件的,原件应单独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4.1.4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或第4.1.3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建造师、造价员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代表每人只能代表一种身份出席,在开标会入场时由其签字确认。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抽取浮动竞价系数,根据固定竞价系数和浮动竞价系数计算投标合理低价(浮动竞价系数精确到小数点后第三位(带百分号)、合理低价以为单位保留二位有效小数)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少于3个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6监督

本项目招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签章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复印件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园林绿化或造林工程、花卉苗木繁育培植及销售(加盖单位公章)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建造师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提供建造师证书原件

2.1.3

响 应 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权利义务

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投标价格

低于投标最高限价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合格

商务标得分: 85

综合标得分: 15

2.2.2

最高限价、合理低价

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其他项目费-材料暂估价)×[1-固定竞价系数] ×100%+其他项目费+材料暂估价

合理低价=(招标控制价-其他项目费-材料暂估价)×[1-(固定竞价系数+浮动竞价系数)] ×100%+其他项目费+材料暂估价

投标报价高于合理低价(含等于)低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低于合理低价的商务标得分为零分,不参与商务标评分(所有投标报价都低于合理低价的除外),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废标,合理低价以为单位保留二位有效小数。

2.2.3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

2、若所有投标报价都低于合理低价,则按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汇总的平均值确定;有效投标人少于或等于4家时,则取各投标报价汇总后的平均值

2.2.4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审标准

2.2.4

(1)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标准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施工方法满足工程建设进度及管理需要,措施从技术角度满足工程施工目标实现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管理体系健全,措施对实现质量目标有保障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管理体系健全,措施对实现安全目标有保障

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

管理体系健全,措施对实现环境目标有保障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进度计划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措施对进度计划有保障

资源配备计划

资源配备计划满足工程实际需要

2.2.4

(2)

综合标(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15)

质量目标得分1

见本章评标办法

施工工期得分1

见本章评标办法

业绩得分6

见本章评标办法

项目部配备得分7

见本章评标办法

扣分情形

见本章评标办法

2.2.4

(3)

商务标

评分标准(85分)

总报价得分

见本章评标办法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扣分

见本章评标办法

人工、材料、机械单价扣分

见本章评标办法

措施项目清单单价扣分

见本章评标办法

其他报价错误

见本章评标办法

投标报价的其它说明

见本章评标办法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当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人,在公示期被投拆且经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原评标委员会调查、核实投诉后,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有关调查、核实材料重新评标并变更中标结果。

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放弃中标或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确定第二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亦因以上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总分并列,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由评标委员会组织抽签方式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审)标准

1技术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不计分,采用明标形式。但是施工组织设计必须通过专家评审为合格,即三分之二以上的评标专家认为该施工组织设计能够满足该工程施工要求为合格。施工组织设计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能成为中标候选人

2综合标评分标准:共15分,具体标准如下:

①质量目标得分1

其中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质量目标得0.5;在质量目标不为零的情况下,有与所报工程质量目标相对应的违约经济处罚措施的得0.5;否则不得分。

施工工期得分1,其中投标人满足或不超出招标文件要求得0.5分;在施工工期不为零的情况下,有承诺违约经济处罚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③业绩得分6分:

A、园林绿化或造林工程业绩:近两年规模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施工经验和业绩

各投标人业绩认定必须按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密封完好地递交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业绩评定时间金额以证件颁发的时间为准。

B、投标人递交的建造师业绩资料中,必须有该工程项目奖项确为拟派建造师施工的有效证明,否则可认定该建造师不属实。

C、凡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包括证书、合同、备案证、文件、报纸刊物)不得有涂改的痕迹,如发现有涂改的,一律视为无效。

投标人必须认真、如实、完整地填写好《投标人(建造师)近两年(20171月起至 20191)完成的工程业绩认定表》,不得涂改,凡没有填写、填写不完整或经过涂改的申报表将不作认定。

a、投标人业绩共2分,在近两年(20171月起至 20191月),每项得2分。且属拟派建造师的业绩项不得进入投标人业绩奖项计分。本项最多得2分。

b、拟派建造师创业绩共4分。在近两年(20171月起至 20191月),该建造师创“杯”工程项目属省级及以上奖的,每项得2分。创“杯”工程属地级市奖的,每项得1分,且属投标人的业绩项不得进入拟派建造师业绩奖项计分。同个项目获多个级别奖,按最高奖项得分。不重复计分。本项最多得4分。

4项目部配备得分7,根据项目人员配备情况,每提供一人得1分,最多得7分。

以上第(④)款注建造师证书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必须提供建造师证书原件,否则视为资格不合格。

⑤投标文件必须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未标明者在综合标得分中扣1分。

⑥如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到达开标现场,被视同其建造师缺证,将在综合标中建造师不得分,该项目得分以现场工作人员核验记录为准。

3)商务标评分标准:85分,由投标报价得分和报价错误扣分组成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本工程招标设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和合理低价,招标控制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措施项目清单费、主要材料单价、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等将作为主要的评标基数,对各投标报价进行综合评审。投标最高限价在招标控制价基础上考虑固定竞价系数得出,合理低价在招标控制价基础上考虑固定竞价系数和浮动竞价系数(浮动竞价系数由开标现场抽取)计算得出,高于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

a、若至少有一家有效投标人报价高于(含等于)合理低价,则高于(含等于)合理低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低于合理低价的投标报价得分为零分,不参与商务标评分。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投标报价得分扣10分,商务标得分扣完为止。

b、若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都低于合理低价,则按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汇总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少于或等于4个人,则直接取各投标报价汇总后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1%,投标报价得分扣10分,商务标得分扣完为止。

投标错误扣分因素一般应含: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单价,人工、材料、机械单价,措施项目清单单价,计算,填写等等。投标错误扣分将商务标得分扣完为止。

a、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不一致的每处扣0.5分;

b、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项目单价与其数量相乘的总和,应与投标报价汇总表总价及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相符,不符的每处扣0.5分;

c、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单价按单位工程中单项清单费用占全部清单费用的比重,在各项工程从高到低各抽取不少于15项(清单项目少于15项时全部抽取),与评标基数进行比较,高于+5%或低于-20%时,每超过±1%1分,对未抽取进行评比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单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5%低于-20%的,每处扣0.5分;

d、按单位工程占全部人工、材料、机械的比重,在各项工程中从高到低各抽取不少于10项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与评标基数进行评审,高于+5%或低于-20%时,每超过±1%1分,除各项工程中被抽取的主要材料以外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的投标单价,当高于评价基数+5%或低于评标基数-20%的,每处扣0.5分;

e、各项措施项目单价高于评标基数+5%或低于评标基数-20%的,每处扣0.5分。

f、对规费、税金、其他项目和材料暂估价等不可竞争的费用未按有关规定计算,出现部分项目未计或作下浮处理的;对分部分项清单、措施费用出现漏项或擅自更改工程量清单数量的;对招标人材料暂估价进行下浮处理的,按商务标得零分处理。按商务标得零分处理的投标文件,不得参与商务标的评比。

3. 评标程序

投标人数量在7个以下(含7个)的,按3.13.2条款依次评审。投标人数量在7个以上的,先按3.2.12)条款评审各投标商务标得分,根据得分进行排名,取前7名(如末位出现并列情况,一并进入评审)再按3.13.2条款进行综合评审,如前7名中按3.1款初步评审不符合标准被废标的,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7个的,根据商务标得分排名依次补足7个有效投标人。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2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综合标(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商务标评分标准计算出得分B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得分第一名为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合同条件采用湖北省建设厅和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EF-2007-0203)的通用条款 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合同格式详见湖北省建设厅和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EF-2007-0203)的专用合同条款,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写。

第三节 合同主要条款

一、工期

1工期: 180 日历天。

2、工期延误:按每天1000元处罚。

二、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其中,两年保活期满,灌木、乔木类(以株计量)的成活率达到100%,花卉、花种籽,草种籽(以㎡计量)的成活率达到95%,补植苗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其费用。

2、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符合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乔木及灌木技术规格如胸径、冠径、蓬径、树高、冠高等须符合设计要求。

技术要求

一)、基础部分

1、做好施工场地整理,确保场地按照设计标高准确找坡,建好微地形,同时保证场地排水畅通,雨天地面不积水。

2、各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应进行现场勘查,并摸清相关地段种值土情况,对沙层较厚、土壤不足地段要按设计要求,补足植树所需的种植土壤。

3、投标单位必须充分考虑到如连续干旱、连续雨天等多种因素对施工工期的影响,除非招标方要求,中标单位不得因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因素而要求工期顺延,不得因上述因素要求额外签证。

二)、绿化部分

苗木技术规格标准一般规定

植物材料使用前,若有下列情形者,不得使用:不符合规格尺寸者。 有显著病虫害、折枝折干、老衰、老化、树皮破伤者。树型不端正、干过于弯曲、树冠过于稀疏、偏斜及畸型者灌木、草花等分枝过少。

三、合同价款的约定

本工程合同价款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确定。

合同总价是完成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项目及其项目特征描述全部工作内容的工程价款;本合同综合单价是组成合同总价或变更(相似)工程结算的不变单价。

四、合同价款承包方式与调整

本工程实行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计价法,采取固定综合单价和承包风险包干。合同价内承包人包干风险范围和发包人的风险范围如下:

1、承包人承担的风险:

(1)本工程苗木价格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不作任何调整。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合同通用条款约定分担风险。

2、发包人承担的风险:

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强制性文件明确的政策性调整人工单价,机械费、不可竞争的规费文件的。

五、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

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工程量计算规则确定计量,当设计变更或调整的工程量清单涉及的金额较大时,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

1、 本工程不预付工程款。

2、 工程款支付办法:本工程垫资建设分期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款的60%;满两年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款的30%;满三年终验审计决算完成后,付清余款。

3、 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审计结算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工程分包

严禁中标人转包、分包。若发现中标人违法转包、违规分包的,招标人除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外,可以采取其它制裁措施。

八、履约担保

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九、违约责任

1、工程完工经招标人组织相关部门联合验收,若达不到合格标准,招标人将不返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造成损失的还应按合同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及损失。

2、因施工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每逾期一天,中标人(承包方)应向招标人(发包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3、甲方如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则按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利率上浮40%计息;乙方在建设过程中如需甲方提前付款,则比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40%计息抵减工程款。

十、保养要求

1、苗木保养期要求:一年。

2、苗木保活期要求:一年。

十一、其它

1、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及项目配备人员,必须是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配备人员。如不是,业主有权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2、施工期间应全封闭施工,以保证各方面人员,车辆的安全畅通。

3、按招标文件执行,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本工程量清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重要依据。

1.2本工程将依据省、市有关计价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经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予以公开。招标控制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措施项目清单费、主要材料单价、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等将作为主要的评标基数,对各投标报价进行综合评审。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控制价未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投标监管部门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会同招投标监管部门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1.3本工程设立投标最高限价和合理低价,投标最高限价是在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考虑固定竞价系数,计算得出投标报价最高限价额度。当投标报价超过此额度时为废标。合理低价在最高投标限价基础上再考虑浮动竞价系数计算得出。

1.4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投标人在投标中须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校对,如有异议均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招标人将以书面的形式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修正,并发给所有投标人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对招标人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仍有异议的,招标人应将有异议项目详细工程量计算式分发所有投标人,在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主持下进行工程量会审。

1.5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否则按计算错误进行扣分。

1.6本条与下述第2条和第3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

2、投标报价说明

2.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

(1)本招标文件;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3)国家、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4)参照鄂建办[2018]27号《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等省市计价规定;

(5)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

(6)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7)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8)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

(9)材料价格按黄冈工程造价信息2018第五期黄州信息价计算

(10)苗木价格按武汉市201811月份信息价主材价下浮18%

其他的相关资料。

2.2投标报价的要求

2.2.1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材料暂估价、规费和税金。

2.2.2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材料暂估价、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2.2.3投标人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具体经营状况、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市场价格信息,视工程的实际情况、风险程度,自主确定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和风险,按省、市有关规定计取规费和税金,提出投标报价,且不得低于其企业成本。

2.2.4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计价:

1)暂定金额可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设计深度、工程环境条件进行估算,本项目暂列金额为50万元。工程变更、签证等费用从此项扣支,余额归发包人。

2)招标人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地市级及以上优良标准的,可按有关规定计算优良工程增加费,地市级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合计乘以3%的费率计算,省、国家级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技术措施费合计数乘以4%的费率计算,如工程质量未达到招标人提出优良标准的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技术措施费合计的3%进行罚款处理。

3)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根据工程造价信息或参照市场价格估算;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应分不同专业按项列支,如塑钢门窗、玻璃幕墙、防水等,价格中包含除规费、税金外的所有费用。

4)总承包服务费应按照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计算;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的价值的1%计算。

2.2.5当招标文件要求工程工期比照定额工期缩短15%以上(不含15%)的,应以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技术措施费合计为基数计取1%赶工措施费。

2.2.6投标人在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标报价时,不能进行总价优惠(或降价、让利),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或降价、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不得出现任意一项单价的重大让利,低于成本报价。投标人不得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等不计成本为由进行投标报价。

2.2.7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报综合单价和合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内。

2.2.8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项目单价与其数量相乘的总和,应与投标报价汇总表总价及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相符,不符时按投标错误扣分,且对其总报价进行调整。

2.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式

2.3.1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1种方式

1)固定单价报价;

2)固定总价报价;

3)成本加酬金合同报价。

2.3.2实行固定价格进行包干的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对于分部分项工程和技术措施综合单价应计取风险费用,属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数的工程按2%的费率执行,属以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为计费基数的工程按6%的费率执行。投标人应结合市场情况自主确定风险费用。

2.4合同价的调整

2.4.1材料暂估价的调整

工程量清单内如有若干项目的说明内含有材料暂估价的,该暂估单价应为运至工地的单价,若实际的采购单价与暂估单价有所不同,则应按有关规定计算材料价差,其合同总价及中期支付工程款亦做相应调整。

2.4.2对于主要由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价格风险,投标人可承担5%以内(含5%)的材料基期价格风险,招标人承担5%幅度以外的材料基期价格风险。若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上涨超过开标时材料指导价的5%5%以内部分由投标人承担,5%以外部分由招标人承担;若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格下跌超过开标时材料指导价的5%5%以内部分由投标人受益,5%以外部分由招标人受益。

2.4.3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人工费、规费、税金及政策性调整,投标人不应承担此类风险,应按照有关调整规定执行。

2.4.4本工程质量等级要求达到 合格标准,招标人将按合同规定的奖罚标准,调整合同价格。

3、其他说明(无

4、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另附)

第六章 图纸、技术资料及附加

序号

资料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章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版》((建市[201088号))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写。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项目管理机构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附电子标书)

八、施工组织设计

九、资格审查记载表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 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

人民币(大写):

RMB¥:

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 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二)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内容

约定内容

1

建造师

姓名:

2

工期

日历天

3

发出开工通知的时间:

4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合同价格( %

5

误期赔偿费金额:

)元/

6

误期赔偿费限额:

合同价格( %

7

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补偿金:

)元

8

工程质量未达到 标准的

赔偿费:

)元

9

保修金限额:

合同价格的( %

10

保修期:

11

优惠条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名: 别:

龄: 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工程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四、投标保证金

五、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提供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项目配备管理人员执业证书或职称证复印件并加投标

单位公章。

(二)简历表

1:建造师简历表

建造师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建造师的承诺书,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复印件。类似项目限于以建造师身份参与的项目。

拟在本工程任职

建造师

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2:承诺书

承 诺 书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 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的建造师 (建造师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2、如我公司中标,保证负责做好周边环境协调工作,并承担可能出现的协调费用。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备注:在此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具体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三)企业其他情况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201512月至今)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

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

以上四项需投标人写出没有上述情形的承诺书原件

(四)其他承诺

(招标人名称):

为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更好的节约政府资金,我公司承诺:施工主要材料在符合国家行业合格标准、不高于市场价格情况下由招标人提供

特此承诺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附电子标书)

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


八、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2)质量保证措施和创优计划;

3)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包括以横道图或标明关键线路的网络进度计划、保障进度计划需要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其他保证措施等);

4)施工安全措施计划;

5)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6)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

7)施工环保措施计划;

8)冬季和雨季施工方案;

9)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10)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11)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的措施;

12)对总包管理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

13)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

1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2.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不计分,采用明标形式。但是施工组织设计必须通过专家评审为合格,即三分之二以上的评标专家认为该施工组织设计能够满足该工程施工要求为合格。施工组织设计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能成为中标候选人。

3.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

工部位

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名 称

型号

规格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

台时数

备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面 积(平方米)

需用时间

九、资格后审记截表

工程名称:

审核内容

审核意见

(是否有效)

1、营业执照是否有效

2建造师

姓名:

等级:

5、有无提供在不存在下列情形“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4、在最近三年内(20161月至今)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承诺书原件

6、技术负责人姓名

职称等级

7

项目班组人员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

审查结果(如不合格请注明原因):

审查人员签字:

注:1、投标人若违反必要合格条件之一,将会被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投标人若违反评审合格条件,将会在评标时被扣分。3、此表填写内容不得涂改。

注:(1)本表原件审查记录、审查结论由审查人填写,其余由投标人填写。随同原件单独提交,不与投标文件装订在一起。

2)本表中填写的内容、提交的原件、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应一致,否则将视为无效材料。

3)本原件审查表每页均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且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否则视为未提供本表,招标人将拒绝投标人的投标申请。

4)必要资格条件投标人如有一项不提供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不满足要求,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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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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