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滨新区城管局执法车辆、环卫作业车辆加油服务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金额
26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60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邦宁1381579133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湖滨新区城管局执法车辆、环卫作业车辆加油服务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宿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湖滨新城开发区分局就执法车辆、环卫作业车辆加油服务项目进行市场调研,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市场调研。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湖滨新区城管局执法车辆、环卫作业车辆加油服务项目

(二)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

主要用途及功能

估算价(万元)

1

湖滨新区城管局执法车辆、环卫作业车辆加油服务项目

提供24小时运营加油服务,保证采购人车辆所需油品的供应。机动车辆包括:12台皮卡、1台箱货、34台环卫作业车

26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2.信用信息。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持有有效期内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2.供应商需持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公告时间

202408239002024082718:00

供 应 商 在 宿迁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sqcz.suqian.gov.cn/)找到本项目获取相关调研文件。

四、调研提交资料、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采购需求响应表

序号

标的

详细功能、技术参数或服务

自身优势

参考价标的(万元)

(二)提交证明资料:

1.

2.

3.

......

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发送至邮箱(695141609@qq.com),其中明确要求产品制造商提供的调研资料请加盖制造商公章后上传。

(三)提交截止时间:202408271800

(四)供应商应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发送至邮箱(695141609@qq.com),逾期完成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湖滨新城开发区分局

地址:湖滨软件园嘉创大厦

联系方式:陈邦宁

项目联系人:1381579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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