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那曲市聂荣县牦牛肉深加工及冷链仓储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1标段(包))补充文件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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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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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3/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2024-03-26 16:57:14
投标有效期90天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价款形式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元(人民币元)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26958500元(人民币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答疑澄清时间2024-03-26 16:57:14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2024-03-26 16:57:14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本次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前附表须知“1.4,1投标人资格与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其他要求》的第三项;及《招标文件第三章2.1.2资格评审标准-资质等级》
原内容为:1.前附表须知“1.4,1投标人资格与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他要求:3)承诺中标后严格落实农民工实名制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如在施工期内未落实好农民工实名制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2.招标文件第三章2.1.2资格评审标准-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现澄清为:1.前附表须知“1.4,1投标人资格与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他要求:3)承诺中标后严格落实农民工实名制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如在施工期内未落实好农民工实名制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承诺书格式自拟。2.招标文件第三章2.1.2资格评审标准-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钢结构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其余内容不变,澄清内容现已更正,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澄清后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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