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南州共和县恰让水库大坝安全评价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68万元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hdk询比(服务)2024-029
预算金额68万元
招标联系人贾先生0974-8538661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鼎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柏女士0971-521902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5
公告正文
海南州共和县恰让水库大坝安全评价询比采购公告(招标编号:QHDK 询比(服务)2024-029)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 一、招标条件 本海南州共和县恰让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 68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资金 0 万元;自筹资金 0 万元;外国政府及 企业投资 0 万元;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海南藏族自治州水利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共和县恰让水库开展大坝安全评价,出具鉴定结论,通过专家评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南州共和县恰让水库大坝安全评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海南州共和县恰让水库大坝安全评价)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水利·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咨询 水利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有意向的供应 商请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和报名人身份 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应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到青海鼎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 城西区五四西路 91 号卢浮公馆双子座 B 座 12 楼 1220 室)购买询比文件。 3.2 供应商不可以(可以或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12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青海鼎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 91 号卢浮公馆双 子座 B 座 12 楼 1220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青海鼎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 91 号卢浮公馆双 子座 B 座 12 楼 1220 室) 七、其他 海南州共和县恰让水库大坝安全评价 询比采购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州共和县恰让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已由/以/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水利专项 资金,采购人为海南藏族自治州水利局,采购代理机构为青海鼎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海南州共和县恰让水库大坝安全评价 项目编号:QHDK 询比(服务)2024-029 服务地点:海南州共和县 服务内容:对共和县恰让水库开展大坝安全评价,出具鉴定结论,通过专家评审。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水利·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含)以 上资质或工程咨询水利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 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 加,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 绍信和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应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到青海鼎开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 91 号卢浮公馆双子座 B 座 12 楼 1220 室)购买询比文件。3.2 供应商不可以(可以或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0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2 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到青海鼎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 区五四西路 91 号卢浮公馆双子座 B 座 12 楼 1220 室)领取询比文件。 4.2 询比文件每套售 500 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15 日 09:30 分,递 交地点青海鼎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 91 号卢浮公馆双子座 B 座 12 楼 1220 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自行组织踏勘。 7.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南藏族自治州水利局 联 系 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0974-8538661 联系地址: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城北新区兴海东路与和谐路交叉口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鼎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柏女士 联系电话:0971-5219028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 91 号卢浮公馆双子座 B 座 12 楼 1220 室 2024 年 09 月 30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南藏族自治州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藏族自治州水利局 地 址: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城北新区兴海东路与和谐路交叉口 联 系 人:贾先生 电 话:0974-853866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鼎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柏福花 地 址: 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 91 号卢浮公馆双子座 B 座 12 楼 1220 室 联 系 人: 柏女士 电 话: 0971-5219028 电子邮件: 179310756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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