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西交科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原材料废旧轮胎橡胶块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工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西交科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废旧轮胎橡胶块采购











询价公告







采 购 人:广西交科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1月





询 价 公 告

广西交科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项目需要,拟对废旧轮胎橡胶块进行公开选取,现诚邀有实力的生产厂家及经销商参加选取,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数量

供货方式

交货地点

1

广西交科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废旧轮胎橡胶块采购

5*5厘米轮胎橡胶块

6000吨

竞选人配送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武路57号

二、货期要求

供货要求:供货周期共 3个月,中标之日起~ 2024 年 4 月30日(分批次供货,本次采购的数量为暂定计划量,具体所需数量以采购方项目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采购人在合同实施期间保留调整数量的权利,供应商应考虑到这方面的风险,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供货要求在中标之日起~2024年2月8日之间供货1500吨。
  • 质量要求

1、货物由900毫米~1200毫米全钢丝胎加工而成;

2、货物中不能含有泥巴、铁块等其他杂物;

3、货物规格应为≤5cm*5cm大小;

4、货物含水率应小于1%

四、结算方式

结算及付款方式:大于或等于500吨结算一次,每完成一批次的采购后,甲乙双方应核对数据无误后,做结算。乙方按甲方本次采购的数量出具相对应的符合国家及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发票后于七个工作日之内将该批次货款足额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

五、竞选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要求竞选人能提供本单位或税务部门开具的税率为3%或13%的增值税专用正规发票(合规、合法、有效、符合当前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营范围包含本招标材料生产或销售。

2.信誉要求:竞选人应有较好的商业信誉。工作信誉不佳、有过不良履约记录的单位不能参与报名,均按否决竞选处理。竞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对竞选人和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竞选人,不得参加竞选。

3.其他要求:与选取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选取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选。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竞选,否则按否决其竞选处理。

4.报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价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5.月供货能力超过1500吨,甲方有权根据进度情况指令乙方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某一阶段性的(废旧轮胎橡胶块)供应任务,乙方必须组织力量限时完成供应,否则甲方有权安排其它公司执行该项指令,所有由此直接造成的以及连带发生的费用均从乙方材料结算款中扣除。

6.财务要求:竞选人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至少有200万元的资金垫付能力。

7.本次供货要求在中标之日起~2024年2月8日之间供货1500吨。

六、报名要求及报价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1.报名要求方式:先通过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未注册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的竞选人需先下载《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注册指导手册》自行完成注册),注册成为平台竞选人,然后提交广西交科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审核,并成为广西交科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入库供应商,再登录平台进行网上报名(采购管理→公告公示→找到对应的项目公告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 1月 14日 17时 30分。

3.询价文件获取方式:本次询价文件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布。报价人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 )下载电子版询价文件,获取方式为:“采购管理”→“我参与的项目”→“参与项目”→“询价文件”查看询价文件

4.报名需上传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信息、诉讼及仲裁情况。

5.选取文件获取:本次选取文件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布。选取人授权竞选人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上(“采购管理”→“我参与的项目”→“参与项目”→“询价文件”)下载电子版选取文件。

七、竞选文件的递交

1.递交方式:线上递交。

2.本次采购采用线上开标及评标,竞选人必须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要求对竞选文件加盖章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通过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上传,上传文件命名为“报价单位—*********报价文件”。未按时间按要求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ebidding.bgigc.com/)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逾期递交竞选文件的,选取人不予受理。

4.报价文件选取时间: 2024年 1月 15日 9时 00分。

八、成交标准

1.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法。有效综合报价(含税)最低者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2.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3.若本次采购出现2家及以上供应商报价(含税)相同且最低时,我公司有权根据厂家实力、信誉等选择成交人。

4.若推荐报价(含税)最低第一的供应商主动放弃成交的,或被投诉且核实情况属实的,或者未能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的,签订合同后因质量问题等各种因素终止合同的,则取消其成交资格,推荐排名第二的供应商成为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所有有效报价的供应商均放弃成交时,由采购人重新采购。

5.如开启时参加响应的供应商少于三个,终止开启,采购人宣布本次采购无效,重新进行采购,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供应商。

九、联系方式

询价人:广西交科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高新二路6号

联系人: 刘工

电 话:15607719680



广西交科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1月 9日











广西交科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废旧轮胎橡胶块采购











报 价 文 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目 录

一、报价函

二、报价清单

三、报价单位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副本)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六、供货能力证明

七、其他材料

八、废旧轮胎胶块采购协议(格式)




一、报价函





致: 广西交科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了广西交科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废旧轮胎橡胶块采购询价文件,我方同意采购人在询价文件中对供应商的约束。我方愿意参加此次的投标,并已按照询价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递交询价响应文件,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提供材料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并愿以与投标报价表相一致的合价总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整)含税总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承担广西交科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废旧轮胎橡胶块采购供货及提供相关服务。报价包含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服务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含税)以及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我方将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并交付与其相一致的材料和服务。

我方保证,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将严格执行询价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

我方承诺在报价有效期内不修改,不撤销报价文件。

我方同意响应文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递标截止日期起 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投标作废。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响应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及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询价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广西交科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废旧轮胎橡胶块采购

报价单

废旧轮胎橡胶块报价

序号

采购名称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元/吨)

含税总额(元)

税率(%)

1

废旧轮胎橡胶块



6000







含税总价(人民币大写):

注:1、本次采购的数量为暂定计划量,具体所需数量以采购方项目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采购人在合同实施期间保留调整数量的权利,供应商应考虑到这方面的风险,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以上报价均为含运费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到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武路57号 工厂价格。

3、结算及付款方式:大于或等于500吨结算一次,每完成一批次的采购后,甲乙双方应核对数据无误后,做结算。乙方按甲方本次采购的数量出具相对应的符合国家及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发票后于七个工作日之内将该批次货款足额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

4、甲方有权根据进度情况指令乙方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某一阶段性的(废旧轮胎橡胶块)供应任务,乙方必须组织力量限时完成供应,否则甲方有权安排其它公司执行该项指令,所有由此直接造成的以及连带发生的费用均从乙方材料结算款中扣除。

5、价格调整:实际的材料,是合同所列的清单和数量,结算时单价按合同单价执行,当市场价在超±5%范围时,双方均可提出调价,以双方盖章认可的调价函为依据。(调价方式为:结合卓创资讯网站邹平地区废旧钢丝胎价格及南宁市场调查价格为依据进行调整,按自然月1-10日、11-20日、21-30/31日分3期进行对账,首期以合同单价结算,后续每月1日、11日、21日进行调价,以每期期初日价格为基准价,当期平均价格或累计涨跌幅超过基准价的±5%,则下期结算价格在上期结算价格的基础上进行相应幅度的调整。如3月1-10日以合同价格结算,3月11-20的货物以3月11日的调整价格结算,以此类推。

6、本次供货在中标之日起~2024年2月7日之间供货1500吨。

7、未尽事宜双方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必须为亲笔签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广西交科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县工商管理局的 (供应商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授权 (单位、部门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采购询价采购文件的第 标段投标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日期:



注: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要求供应商生产场地不小于500平米,附生产照片)







报价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和需要说明的问题。











































































八、废旧轮胎胶块采购协议(格式)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广西交科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利用废旧轮胎加工橡胶粉循环项目的需要,甲方向乙方采购 全钢丝轮胎橡胶块 材料。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合同期限、供货日期

供货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具体终止日期:为本合同业务办理完毕,双方货、款两清后终止)。

合同名称:广西交科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利用废旧轮胎加工橡胶粉循环项目钢丝轮胎橡胶块采购

2.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吨)

金额(元)

备注

1

钢丝轮胎橡胶块

约5*5厘米



6000







合计总价

大写



注:本次采购的数量为暂定计划量,具体所需数量以采购方项目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采购人在合同实施期间保留调整数量的权利,供应商应考虑到这方面的风险,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供货要求在2024年1月20日~2024年2月7日之间供货1500吨。

2.1上述材料单价包括了材料、加工、装车、卸车、运输、利润、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和所有按国家规定缴纳的税费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2上表所示材料数量为估计数量,具体各种规格材料需要量以甲方工程实际通知和收货为准; 进货时按项目实际需求数量分批进行供货,结算时实际供货数量作为货款结算依据。

2.3上表材料单价为材料最终到甲方工厂的价格,包含运输至甲方工厂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武路57号的运杂费(包括运费、装卸车费)。

2.4上表所示材料单价已包含税率为 %增值税(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根据国家政策调整)。

2.5实际的材料,是合同所列的清单和数量,结算时单价按合同单价执行,当市场价超±5%范围时,双方均可提出调价,以双方盖章认可的调价函为依据。(调价方式为:结合卓创资讯网站邹平地区当日废旧钢丝胎价格及南宁市场调查价格为依据进行调整,按自然月1-10日、11-20日、21-30/31日分3期进行对账,首期以合同单价结算,后续每月1日、11日、21日进行调价,以每期期初日价格为基准价,当期平均价格涨跌幅超过基准价的±5%,则下期结算价格在上期结算价格的基础上进行相应幅度的调整。如8月1-10日以合同价格结算,8月11-20的货物以8月11日的调整价格结算,以此类推。

3.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

3.1质量标准

3.1.1质量要求、指标

(全钢丝轮胎橡胶块)必须符合《路用废胎硫化橡胶》(JT/T797-2011)的有关规定,并符合以下规定的要求:

货物全部由直径900毫米~1200毫米的全钢丝轮胎加工而成;货物中不能含有泥巴、铁块等其他杂物;货物规格应为≤5cm*5cm大小;货物含水率应小于1%;

所供(全钢丝轮胎橡胶块)如在甲方抽检中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拒收,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责任和后果由供应方承担。

每批货物到工厂随机抽检,以广西交科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验收(或数据)为准,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抽检规则:采用随机抽检。

3.2质量出现问题的赔偿:

3.2.1如果随机抽检不满足广西交科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验收要求的,则退货处理并提供满足要求的产品(如果连续两次抽样验收结果不合格则我方无条件把材料清场),造成的一切损失如期间产生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或者为了赶工需向第三方招标而产生的价差由供应方负责。

3.2.2如果在其他抽检(如上级单位)不合格造成需要返工,造成的损失(不限于如退货、重新生产等一切损失)由供应方负责。

3.2.3货物重量的验收采取过磅的方式进行验收。原则上以甲方地磅为准,如乙方对数量有异议,双方以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过磅数量为准。并经过双方指定人验收后签认的数量为准。如指定人员有变更,请在三日内出具书面通知到对方。

4.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4.1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装货、卸货,并按甲方要求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装货、卸货、运费由乙方负责。采用汽车运输的方式将材料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

4.2收货地点: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武路57号 工厂,甲方确保到达工厂指定地点(高4.5米宽3.5米长13米)的货车能够通过,如果甲方要求乙方的运输车辆到达工厂指定地点但是道路无法通过时,其产生的货物倒运及倒运费用由甲方负责。

4.3乙方在运输和堆放过程中出现的材料毁损、灭失等风险,以及一切交通事故、其他安全事故、违章罚款、工事纠纷、扣车事件、与交警城管等行政部门处罚和地方干扰赔偿或其他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且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

4.4材料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坏和缺陷由乙方负责修补或返厂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5甲方应指定收货人,并将身份证等有关信息传真给乙方,收货人姓名 联系电话

5.供货要求和交货期限

5.1产品的交货期限为:乙方应根据甲方书面传真、扫描件、短信、或微信通知要求的时间(因暴雨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耽误的时间可以扣除)、数量到达甲方指定所在地并足数到货,(甲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送货)。甲方须及时进行签收,安排卸车位置。

5.2甲方有权根据施工进度情况指令乙方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某一阶段性的(钢丝轮胎橡胶块)供应任务,乙方必须组织力量限时完成供应,否则甲方有权安排其它公司执行该项指令,所有由此直接造成的以及连带发生的费用均由甲方定价,并从乙方材料结算款中扣除。

6.付款及结算方式

每大于或等于500吨结算一次,当供应量大于或等于500吨后,甲乙双方应核对数据无误后,做结算。乙方开具与清单细目结算数量相符的符合国家及甲方要求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之后再支付货款。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发票后七个工作日之内将货款足额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

7.双方责任及违约责任

7.1甲方责任:

7.1.1.及时同乙方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支付价款。

7.1.2.满足运输车辆通行和卸货条件,确保乙方顺利完成工作。

7.2乙方责任:

7.2.1.按照甲方要求的材料的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及时供货。

7.2.2.无条件服从甲方的抽检,对材料的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乙方应自费运出工厂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2.3.乙方应确保自己雇佣的员工和运输车辆的安全,为相关人员和运输设备购买保险。

7.3逾期交货责任: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交货。如果因为乙方原因导致逾期交货,视为乙方单方违约,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按3000元/天收取。

7.4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型号、质量要求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或因送达货物不配套导致甲方无法进行施工的,视同不能按期交货,由乙方负责及时更换合格产品,并承担调换或送货支付的全部费用,同时按7.3条承担违约责任。

7.5因乙方原因产品错发到交货地点或交货人的,视同不能按期交货,乙方除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及按7.3条承担违约责任外,另须组织及时供货。

7.6如乙方单方在供货期间提高供货单价的,视为乙方单方违约,按7.3条承担违约责任,以及因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招标其他厂家材料的相应差价。

7.7因乙方过错造成的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乙方提高供货单价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除了按7.8条承担的责任以外,乙方在收到甲方开出的合同终止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应与甲方进行结算,如甲方预付款有剩余的(如有),乙方在双方结算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余款退还给甲方。

7.8如因合同方的过失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按民法典的规定负责赔偿。

7.9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若经乙方书面催收仍不能支付的,则以应付而未付的欠款总额为基数,并以此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日利率交那资金占用费(从催收函限定日期届满之日起算)。

7.10甲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8.通知与送达

8.1与本合同有关的重要的通知、回复及其它任何重要的业务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应由专人送达或以特快专递方式按照以下载明的联系人及地址进行送达。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所发生的通知、回复如由专人送达,交付当日视为已送达;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的,信件投寄之日起的第三日视为已送达。

甲方指定联系人:

送达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指定联系人:

送达地址:

联系电话:

8.2任何一方改变联系方式的,应在变更后5日为有效送达。

9.合同有效期与终止

9.1本合同签订方式及期限: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日期为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日期,终止日期为本合同业务办理完毕,双方货款两清后终止。

9.2合同签定后如遇不可抗力因素,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在三天内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协商一致后方可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合同。如合同终止使对方受损失,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责任方按合同法的规定负责赔偿。
  1. 争议解决

10.1如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5天通知对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10.2因订立及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按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南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甲方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违约方行为造成守约方损失的,由违约方负责赔偿,并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评估鉴定费、公证费等)。

11.其他

11.1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原件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 址: 住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号: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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