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新华武清区大孟庄镇200兆瓦沟渠光伏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rr24-zb1-zb-060-00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新华电力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杜彬强022-5985109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段文林010-5220526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7
公告正文
天津新华武清区大孟庄镇 200 兆瓦沟渠光伏项目 EPC 总承包
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新华武清区大孟庄镇 200 兆瓦沟渠光伏项目已批准建设,建 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招标人为新华电力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天津新华武清区大孟庄镇 200 兆瓦沟渠光伏项目 EPC 总 承包。
2.2 招标编号:BRR24-ZB1-ZB-060-003
2.3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武清区大孟庄镇,为非基本农田的沟渠、坑塘水面,建设 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光伏区占地面积 3155 亩。规划装机容量 200MWp,交流侧容
至高场 220kV 变电站 110kV 母线 116 间隔;新建升压站距离大孟庄站约 1km,距 离高场站约 12km。配置储能容量 20%、2 小时,即 32MW/64MWh。光伏区安装 N 型单晶硅双玻 620Wp 的电池组件共计 322580 块,安装方式:
量 160MW,容配比约为 1:1.25。新建 110kV 升压站 1 座主变容量为 2×85MVA,2 回 110kV 外送线路,1 回接至大孟庄 220kV 变电站 110kV 母线 118 间隔,1 回接
东西向窄沟渠及坑塘采用固定倾角 32 度,东西向宽沟渠采用固定倾角 15 度,东 西向较宽沟渠及南北向沟渠采用固定倾角 25 度。发电模式采用“组串式逆变器—升压变压器”模式,光伏组件 22~28 块组成一串,共计 16~21 串接入一台 225kW 组串式逆变器。
项目采用“全额上网”发电模式。光伏电站建成后预计首年发电量为 270015.48MWh,折合年等效发电时间为 1350.28h。25 年平均每年发电量为 250137.55MWh,折合年等效发电时间为 1250.69h,在运营期 25 年内的总发电量 为 62.53 亿 kWh。
2.4 建设地点
天津市武清区大孟庄镇境内。
2.5 招标范围
2.5.1 项目手续办理
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内征地协调及项目验收,负责办理本项目全部施工期手 续,协调与本项目有关的地方关系和电网关系,按照工期要求配合相关单位完成 并网发电的一切手续,负责本标段内全部专项工程验收(含环保验收、水土保持 验收、职业卫生、安全设施、档案验收、消防验收、征地验收、质检验收等所有 合规性手续办理)及竣工验收,并配合发包人指定的相关方完成项目整体验收。承包人负责办理项目所需临时占地的一切手续及费用。
2.5.2 项目设计
该项目设计包括勘察、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竣工图设计阶段,各阶段工 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5.2.1 勘察、初步设计阶段:根据现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相关标准、规范 要求,进行编写设计成果(纸质版 8 份、电子版 1 份),完成水文气象报告的编 制并通过当地审批,完成地形图测绘及地质详勘(测绘比例 1:500),满足项目 建设需求。负责设备技术规范书编制(含甲供设备)。
建设需求。根据施工现场需求,应派设计人员到现场集中进行施工交底、检查设 计技术要求的落实情况、处理设计不周或施工条件变更所引起的设计变更和设计 完善工作。
2.5.2.2 施工图、竣工图设计阶段:根据现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图、竣工图设计(蓝图 10 份+电子版 1 份),成果满足项目
2.5.3 光伏区工程
2.5.3.1 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MC4 插头及其支架、直流电缆 及终端头、35kV 集电线路电缆及终端头、穿线保护管、架空线路、防火堵料及 防火涂料、光伏区通信、光伏区视频监控、自动控制系统和保护系统、消防、火 灾自动报警、防雷及设备接地、箱式变电站围栏、预制桩等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负责将 35kV 集电线路接入 110kV 升压站并配合调试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 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采购施工总承包工作,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 定达到标准并移交投运。所有选择的设备和材料的详细技术参数必须经招标人认 可。箱式变压器、逆变器、光伏组件设备采用甲供方式供应(总承包方负责接车、
卸车、仓储保管、场地内二次运输、设备就位安装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2.5.3.2 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发电设备基础、箱式变电站基础、预 制桩采购、桩基施工、试桩、桩基检测、电缆桥架施工、35kV 集电线路、接地、光伏场区内道路、场地平整、淤泥清理、杂草清理、沟渠治理、渠系联通、环境 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渣土外运及消纳等。
2.5.3.3 施工所有临时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期间临时道路、用水、用电 等工程。
2.5.4 升压站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设计、新建升压站设备和材料采购、房屋建筑工程、电 气设备和材料安装和调试工程等全部施工。
2.5.4.1 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1)升压站设备和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110kV 设备(主变、GIS)及其 附件、35kV 配电装置、动态无功补偿成套装置、全站防雷及设备接地(包括电 气设备、设备支架、构架和辅助装置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预制 桩、升压站内电缆及电缆防火封堵、电气二次及综合自动化设备、通讯及远动系
污水处理、智慧运营中心或 RDCS 接入系统、全站照明、供暖、通风及空调设备 和材料的采购,承担本项目所有设备质保期内的相关工作及费用。2)电气设备和材料安装与调试工程,包括:主变、SVG、站用电设备、35kV
统、调度自动化系统、二次安防系统、控制及直流系统、站用电系统、机房动力 环境监测系统、快频响应装置、图像监控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消防及给排水、
配电装置和 110kV 配电装置(GIS)、电缆、消防及给排水、污水处理、电气二次 及综合自动化设备、通讯及远动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二次安防系统、控制及 直流系统、站用电系统、机房动力环境监测系统、快频响应装置、图像监控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智慧运营中心或 RDCS 接入系统、升压站防雷接地、升压站变电 架构等设备的安装、试验、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
2.5.4.2 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生活区综合楼及配套设施、消防水泵站、危废库、供水设备间、生产区构建筑物基础、设备基础、预制桩采购、桩基施工、试桩、桩基检测、地基处理、地基处理试验、地基处理检验及沉降观测、进站道 路、站内道路、围墙、大门、局部绿化、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施工、防洪、检修道路、给排水以及接入到升压站内的公网通信线路施工等。
2.5.5 送出线路
对侧间隔改造、送出线路的电气设备和材料采购、安装和调试工程,包括但 不限于:组塔、线路、电气二次及综合自动化设备、电缆、通讯调试工程、全部 土建施工等。
2.5.6 储能工程:包括不限于储能系统区设计、施工、调试验收、并网等。
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内 35kV 开关柜至储能系统升压变压器电缆连接电缆 采购及安装,其他设备材料采购(不含储能系统供应)及安装,调试工程、全部 建筑工程。储能系统采用甲供方式供应(总承包方负责接车、卸车、仓储保管、场地内二次运输、设备就位安装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2.5.7 其他项目
2.5.7.1 承担本标段水土保持补偿费、工程验收、质量检测、工程保险费、建设期土地租金及项目所需临时占地的一切费用,承担竣工验收后两年质保任务。
水文报告编制需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和《河道整治设计规范》等 规范要求。
2.5.7.2 负责本标段涉及的全部地上地下物拆改迁补偿、土地复垦补偿、青
付,则发包人有权从合同总价中按照实际发生金额予以扣除)2.6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本项目建设期为 12 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书面通知为准。
苗补偿、树木砍伐或移栽补偿的工作及费用。
2.5.7.3 承担本标段集电线路、送出线路占地所需一切费用(如须发包人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①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 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承修类、承试 类三级及以上;
③上述施工企业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无。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含)至今完成过单体光伏项目 100MW/100MWp 及以上的总承包业绩和完成过 110kV 输变电及以上的总承包业绩。
(注:完成业绩需提供完工证明材料,以完工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 各成员单位至少一方需满足业绩要求。)
(5)信誉要求
① 投 标 人 未 被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以评审当日在“信 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②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招标人 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注:由中国核工业集 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自动排查,限制其投标权限)
(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
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 名称);②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承
造师执业资格(签字版),并具有光伏发电工程 EPC 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任职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
诺)
注:项目经理不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7)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 业资格,并具有光伏发电工程设计负责人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 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 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8)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光伏发电工程施工负责人业绩,同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②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注: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
(10)信誉要求
① 投 标 人 未 被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以评审当日在“信 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②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招标人 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注:由中国核工业集 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自动排查,限制其投标权限)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集团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
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围和处罚期间内;
③近三年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
(11)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参与 项目时硬件特征码或 MAC 地址异常一致,或参与项目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一致 的”的情形。(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招标全过程自动 排查,属于该情形的将被平台直接剔除;平台未自动排查剔除的,按照评标时平 台记录的信息否决其投标)
(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 过 2 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 年 11 月 6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11 日 24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 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 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 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中国 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 服务)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 项目(XXXX 采购项目),将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作为附件上传,即可下 载招标文件。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客服电话:021-61592300(工作日 9:00-11:30 13:30-17:00)。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 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及发票领取
(1)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壹仟佰元整(¥1000.00),售后不退。
“立即投标”→选择相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选择对应支付方式进行下单 支付,完成支付操作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客服 电话:17633091229 或 010-86397110(工作日 9:30-12:00 13:30-17:00)。只有
(2)支付方式: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 .cn/);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点击“寻找招标项目”→找到本项目点击
支付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如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 间前支付成功仍不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 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4.4 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 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 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 购平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 年 11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5.3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 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 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其他说明
7.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7.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 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7.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
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 CA 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 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7.4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
子采购平台核发的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
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华电力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二道商务园西区 W17 号楼 2 层
联 系 人:杜彬强
电 话:022-5985109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18 区 11 号楼 联 系 人:段文林、郭承诺
联 系 电 话:010-52205269、53105863
邮 箱:13716433175@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段文林、郭承诺
联 系 电 话:010-52205269、53105863
电 子 邮 件:1371643317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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