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交三公局天天高速项目高标号地材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2/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2023-6-天天高速-6-高标地... |
项目名称: 六公司天天高速项目高标号地材采购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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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天天高速项目高标号地材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天天高速无为至安庆段路基工程TTWA-LJ11标项目经理部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高标地材) 招标编号:2023-6-天天高速-6-高标地材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天天高速公路无为至安庆段路基工程施工TTWA-LJ11标项目经理部;安徽省政府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徽省交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天天高速公路无为至安庆段路基工程施工TTWA-LJ11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单位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高标地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工程名称:本项目为安徽省安庆市中交三公局天天高速公路无为至安庆段路基工程施工TTWA-LJ11标项目经理部。 2.1.2 建设地点:全长8.74公里,本项目的起讫里程K101+428.38-K110+169,本合同段行政区域分为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杨桥镇、罗岭镇。 2.1.3 建设规模:鲍家冲大桥(481米)、大龙山1号隧道(1.6公里)、大龙山2号隧道(2.4公里)、2座3跨分离式立交桥、1座3跨中桥、21道涵洞及通道等工程。 2.2招标内容:高标地材(详细规格型号、交货地等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符合《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细则》中公司供应商的准入标准; 3.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4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3.5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垫资能力; 3.6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近1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内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供货发票或结算单等)。 3.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在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近一年(开标截止日期前一年)未出现过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记录;投标人未处于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8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需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分2个包件,河砂为包件1、碎石为包件2,投标单位可对所有包件进行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一个包件;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2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并列入黑名单,两年内禁止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组织单位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组织单位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13投标人因质量原因被地方相关部门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申报。 3.14特别提醒:产品评标前需提供样品检测,并经我部试验室现场取样检测,指标不满足规范要求,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不得参加评标。中标后应根据项目部要求提供料源厂家资质,配合项目完成料源场地备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年12月25日10:00至2024年 1月1日10:00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PMS)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组织单位指定帐户并经招标组织单位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购买时间为2023年12月25 日10:00至2024年1月1 日10:00。 4.2招标文件购买:每包件收取500元的标书款(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因供应商自身问题造成多付标书款或者打错标书款的,一律不退还。投标人应于2023年12月25日10:00至2024年1月1 日10:00前以对公账户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银行账户详见招标组织单位信息),备注栏填写“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天天高速11标项目高标地材标书款”,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2023年12月25日10:00至2024年1月1日10:00时前将付款凭证发至邮箱514301838@qq.com,并致电招标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方能下载招标文件。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3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天天高速11标项目高标地材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天天高速公路无为至安庆段路基工程TTWA-LJ11标项目经理部 开 户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安庆石化支行 银 行 账号:34050168620800001112 4.4不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PMS/)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的时间为: 2024年1月14日 10时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组织单位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月14日 10时止, 2024年1月14日10时开标。 5.2评标以供应链信息系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版为依据,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组织单位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每包件50000元整。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4年1月14日 1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开户行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天天高速公路无为至安庆段路基工程TTWA-LJ11标项目经理部 开 户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安庆石化支行 银 行 账号:34050168620800001112 5.5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天天高速无为至安庆段路基工程TTWA-LJ11标项目经理部2023-6-天天高速-6-高标地材”投标保证金款,汇款账户如同购买标书款账号一致 (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707120395@qq.com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http://empm.ccccltd.cn)上发布。(上述所有安排如有变化,招标组织单位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7. 监督机构 监督单位: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监审部 8. 招标组织单位信息 招标组织单位: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翟营北大街与跃进路交叉口上东广场写字楼14楼 供应商注册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701321802 联 系 人: 位先生(公司) 联系电话:18723183123 标书汇款凭证发送邮箱:514301838@qq.com 项目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天天高速无为至安庆段路基TTWA-LJ11标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杨桥镇天天高速无为至安庆段路基工程TTWA-LJ11标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张先生(项目) 联系电话:19337131555 8、招标物资及包件划分 包件1 招标物资及包件划分
包件2
备注:1、质量要求应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 3650-2020)、《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05)、《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同时满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天天高速公路无为至安庆段路基工程施工TTWA-LJ11标项目经理部业主和监理对该材料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报价说明:单价由出场单价(含税)+运杂费单价(含税)组成。 3、验收:计量方式:上述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以甲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乙方不得以数量增减提出异议。(河砂含水率不超过3%,超过3%予以扣减。) 结算支付方式: 1.此次招标单价为综合落地单价,合同期内单价不予调整。 2.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15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2.物资结算之日起 9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 80 %;剩余 17 %在上次支付后 90 个工作日内,以 方式付清,留存3%为质量保证金,12个月内无息支付。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 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网银转账支付; (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 )6个月;( )9个月;( √ )12个月 3.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 √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按 月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承担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5. 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先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或发票申请记录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如甲方丢失增值税发票的发票联或抵扣联,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6.合同采购物资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乙方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7.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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