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中医医院医疗设备(第三批)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7日 15: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DB-2022GK---081号
项目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中医医院医疗设备(第三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748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标段一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医用切割封口打印一体机1台(国产)
备注:最高限价:医用切割封口打印一体机75000元/台(国产)
标项二
标项名称:标段二
数量:2
预算金额(元):998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电脑中频治疗仪1台(国产);
2.结肠透析机1台(国产)。
备注:最高限价:1.电脑中频治疗仪29800元/台(国产);
2.结肠透析机70000元/台(国产)。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整机保修至少两年(整机质保包括所有附件),在质保期内维修必须由生产厂家而非经销商维修。终身维修,出保后只收取材料费,不再收取其他费用(包括差旅费);标项 2,整机保修至少两年(整机质保包括所有附件),在质保期内维修必须由生产厂家而非经销商维修。终身维修,出保后只收取材料费,不再收取其他费用(包括差旅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0日至2023年02月1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7日 15: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7日 15: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B座163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中医医院
地 址:伊宁市边合区健康路2号伊犁州中医医院
联系方式:0999-81339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B座1633室
联系方式:13394996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永华
电 话:13394996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