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001]FJGGZY[GK]202304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物业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 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点技术评分项中“保洁主管”描述更正为: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保洁主管,在满足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人员配置及要求”的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2)具有人社(劳社或人事)或政府部门颁发的环境类或环卫类中级职称证书;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得2分,条件不符或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投标人需提供:①毕业证书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的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能看到网址;②人社(劳社或人事)或政府部门颁发的环保类或环卫类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否则均不得分。注:此评分项与其它评分项中提供的人员不得重复,若有重复,该人员在所涉及的评分项均不得分。
2、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点“其他商务要求”更正为:
1、关于报价:
1.1 投标人的投标价应包括正常物业服务作业所需的人员劳务工资、物业工作材料及设备器具、备品备件、员工服装费、员工福利、税费、各类保险、利润以及完成合同物业服务等所需的一切开支。合同价格除按物业管理合同规定的增值服务外,不能作任何调整;中标合同价亦不会因人工、物价或汇率等变动(含非强制性政策性调整)而作任何调整。
1.2 本项目服务地点(院本部(洪山镇双凤路6号)、宿舍区(福大旧)、杨南基地(杨南街83号)、马尾基地(快安创新路101))。
1.2.1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价格单位为人民币元。
1.2.2投标人应以包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及合理利润进行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
(1)人员费用方面: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五险一金、休息日加班费用、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补贴以及工作服装费、装备费、各项岗位培训费、行政管理费、应急突击费、日常卫生清理等一切费用,投标人还应考虑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2)材料方面:大型机械费用、设备设施、器械损耗、零星维修材料、低值易耗品、保洁工具费(含厕所管道疏通费)、保洁耗材、灭四害、垃圾分类与清运、水箱二次清洗及检测费用、日常办公费用、等一切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
(3)管理方面:信息化管理系统、管理费、税费等一切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
1.2.3 人员费用方面: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所报的人员费用方面需按《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48号)规定的员工薪资(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所报的物业全部人员费用不得少于福州市最低工资1960元/月计算);同时员工五险一金(投标人所报的五险一金(含全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按福州市标准(闽人社文﹝2022﹞181号、闽医保﹝2023﹞64号):医疗保险缴纳基数为4212,单位承担8%;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为2575,单位承担16%;失业保险缴纳基数为2575,单位承担0.5%;工伤保险缴纳基数3488.4,单位承担1.1%;生育保险缴纳基数4212,单位承担0.7%;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5%。如政策规定最低工标准的各项参考因素发生变化,投标人应适时作调整,并负责缴交;供应商测算时,需按所有人员均缴纳五险一金进行测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年终奖金、法定节假日加班补贴、服装费等一切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
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如下:
(一)人员岗位工资 | ||||||||||||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月工资标准(元) | 月支出(元) | 三年小计(元) | |||||||
1 | 项目经理 | 1 |
|
|
| |||||||
2 | 经理助理 | 1 |
|
|
| |||||||
3 | 工程主管 | 1 |
|
|
| |||||||
4 | 楼宇主管 | 1 |
|
|
| |||||||
5 | 保安队长 | 1 |
|
|
| |||||||
6 | 保洁主管 | 1 |
|
|
| |||||||
7 | 保安人员 | 13 |
|
|
| |||||||
8 | 消防消控人员 | 7 |
|
|
| |||||||
9 | 工程人员 | 8 |
|
|
| |||||||
10 | 保洁人员 | 14 |
|
|
| |||||||
11 | 行政主管及客服人员 | 5 |
|
|
| |||||||
12 | 园林主管及园林工 | 8 |
|
|
| |||||||
合 计 | 61 |
|
|
| ||||||||
备注:1、工资标准需严格按福州市政府相关规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为1960元/月;否则,按无效投标。 | ||||||||||||
(二)员工医社保福利及保险 | ||||||||||||
序号 | 项目 | 计算依据 | 月小计(元) | 三年小计(元) | ||||||||
1 | 五险 | 投标人所报的五险一金(含全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按福州市标准(闽人社文﹝2022﹞181号、闽医保﹝2023﹞64号):医疗保险缴纳基数为4212,单位承担8%;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为2575,单位承担16%;失业保险缴纳基数为2575,单位承担0.5%;工伤保险缴纳基数3488.4,单位承担1.1%;生育保险缴纳基数4212,单位承担0.7%。投标人测算时,需按所有人员均缴纳五险进行测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
| ||||||||
2 | 福利项 | 高温补贴: 1、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第一点“用人单位在每年5-9月份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5月份应当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6-9月份应当按月或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本项目高温作业人员数量为61人。 2、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第二点“用人单位在职工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为:按月计发的,每人每月260元;按天计发的,每人每天12元。用人单位发放的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
|
| ||||||||
3 | 工会经费 1、《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机关行政方面应按全部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按月拨交给工会组织。 2、工会经费按实际人数测算。 |
|
| |||||||||
4 | 人员培训费用 |
|
| |||||||||
5 | 节假日加班补贴 |
|
| |||||||||
6 | 年终奖 |
|
| |||||||||
7 | 意外伤害/雇主责任保险 | 按承诺函承诺金额。 |
|
| ||||||||
合 计 |
|
| ||||||||||
(三)其他各项费用 | ||||||||||||
序号 | 项目 | 计算依据 | 月支出(元) | 三年小计(元) | ||||||||
1 | 化粪池清抽、管道疏通 | 生活区内化粪池及排污管网每年应至少安排清掏(外运)、疏通一次,日常不得有堵塞、外溢现象。 |
|
| ||||||||
2 | 垃圾清运 | 含厨余垃圾、绿化垃圾 |
|
| ||||||||
3 | 保洁工具及耗材 |
|
|
| ||||||||
4 | 四害消杀 | 含四害消杀、防疫消杀药品,蛇、蚁、蜂等防、治等 |
|
| ||||||||
5 | 供水蓄水设备清洁消毒及水质检测 | 每年4次清洗、消毒(水质检测) |
|
| ||||||||
7 | 工具及设备投入 | 包括投入的保洁、维修、安保等设备及工具的折旧、损耗 |
|
| ||||||||
8 | 日常办公、印刷 |
|
|
| ||||||||
9 | 信息化管理系统 |
|
|
| ||||||||
10 | 其他 | 投标人认为需要投入的其他 |
|
| ||||||||
合 计 |
|
| ||||||||||
小计(一+二+三) |
|
| ||||||||||
(四)管理费 | ||||||||||||
序号 | 项目 | 计算依据 | 月小计(元) | 三年小计(元) | ||||||||
1 | 管理费 |
|
|
| ||||||||
2 | 不可预见费 |
|
|
| ||||||||
合 计 |
|
| ||||||||||
小计(一+二+三+四) |
|
| ||||||||||
(五)税费 | ||||||||||||
序号 | 项目 | 计算依据 | 月小计(元) | 三年小计(元) | ||||||||
1 | 税费 |
|
|
| ||||||||
合 计 |
|
| ||||||||||
三年总计(一+二+三+四+五) |
|
注:1、据此表计算得出的合计的金额总数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如人员数量发生变化,采购人按此《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标准结算物业服务费用。
2、以上所有报价均不能为0或负数,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不得出现任何报价部分的内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三、商务要求”的全部内容均为“以“★”标示的内容”,即“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双凤路6号
联系方式:0591-837321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
联系方式:0591-875104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捷
电话:0591-87510488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