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女士153704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通州区先锋街道花园村、周圩村五位一体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花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周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就通州区先锋街道花园村、周圩村五位一体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国内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密封投标文件。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通州区先锋街道花园村、周圩村五位一体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人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花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周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资金来源:村自筹
服务期:合同一年一签(其中签订合同后前三个月为试用期),每年考核合格后可逐年续签,最多可续签两年,合同期共计三年。
二、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预算金额:总投资额约155万元/年(其中花园村55万元/年;周圩村100万元/年),465万元/三年(其中花园村165万元/三年;周圩村300万元/三年)。
最高限价为155万元/年(其中花园村55万元/年;周圩村100万元/年),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采购内容: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完全实现所响应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花园村共22个村民小组,花园小区除外,总人数约4000人,道路总长度约6000米,村内河道约5300米,等级河道有高坝竖河,秦兰坝竖河,双坝竖河,松苗坝南横河,松苗坝北横河,小海竖河;实施内容包含:
1、垃圾收集清运
(1)收集清运线路及要求:全村范围内约42个垃圾(分类亭)点,共放垃圾桶95个。区域内(不含安置小区)的生活垃圾、零星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等;村定11名专职保洁员(含机械及其它作业人员3名),对每天区域内收集的垃圾转运至街道指定的垃圾中转站,落实上级垃圾不落地的政策规定。全年生活垃圾量控制在2200吨以内,超出垃圾总吨数不计费且无条件转运至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置,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堆放点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不得滞留、焚烧,定期清理清洗垃圾桶,保持垃圾桶外观整洁无污物残留,配备设备按要求运营,。保洁车辆(压缩车、高压冲洗车、多桶电动收集车、及以上环卫垃圾车等)由中标人提供,车辆的维修费、垃圾桶、环卫用具、劳护用品等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费用村已计入总承包费用内;
(2)保洁清运要求:中标人必须做到一日两清,除春节两天停收或恶劣天气(暴雪暴雨)外不得擅自中断清运,生活垃圾在每天8时30分前将所有垃圾清运至街道指定垃圾中转站;
(3)垃圾、杂草、秸秆(含秸秆禁烧期间的稻草、麦秆草、杂草、油菜秸秆、油菜壳、蚕豆秸秆、蚕豆壳等)、农户少量建筑垃圾,必须分类收集,各自清运堆放,秸秆送到先锋街道的指定秸秆堆放点,河道与沟塘的枯黄作物、杂草割除也在内;生活垃圾直接拉至街道指定中转站,落实垃圾不落地相关政策。其他垃圾运至村指定地点堆放(不得随意乱倒乱处理);
(4)中标人必须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及时清运至街道指定垃圾中转站,不得有堆积现象,不得随意进行临时堆放,严格落实垃圾不落地制度,不得中转及二次驳运);
(5)对规定村区域范围内的垃圾在收运时做到桶内收清、桶外干净、周边整洁,确保垃圾桶放置端正及规范位置,不影响交通;
(6)对村区域范围内出现少数村民未能入桶的垃圾统一并清收;
(7)中标人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全天候上班对区域内道路进行全天候保洁,负责路面、路沟、沟塘及可视范围内农田和农户家前屋后漂浮垃圾的清收。在线路内的路面及路肩发现少数村民有堆放建筑材料及其他杂物应及时制止,道路两侧电线杆、墙壁小广告、牛皮癣发现后及时清理、道路两侧墙体有乱涂乱画进行刷白处理,特殊情况协同村干部现场处理,同时做好清理工作;
(8)中标单位管理人员必须每天上路巡查保洁人员的工作情况、工作质量及线路的卫生状况,并做好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所有道路环境得到全面提升;
(9)秸秆堆放点、垃圾场等全域性管护,严禁他人乱堆乱放,乱倒的垃圾、杂物等由中标人负责清理;
(10)偷盗固废清理:对于拆迁地块,如有偷到固废垃圾的,由中标人负责收集清运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同时对于偷倒的固废必须及时向村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查处;
2、道路保洁管护(途径高速公路、铁路,具体每个小组住宅路,村内主干道,工业园区等全部所有道路)
(1)中标人必须确保线路的路面、路肩无乱堆乱放,无棚披占道、路肩整齐无破坏、无杂草、无藤蔓,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2)中标人须定期巡查线路内路肩75cm内有无农作物种植及杂草,一旦发现及时制止、铲除和路肩修复。
(3)因暴雨暴雪和处理杂草等引起路肩备土的流失,形成缺口要及时修补,必要时就地还土,确保路肩饱满、美观;
(4)对路牌、路标、减速带、宣传栏、路灯杆、电线杆等公共设施及时清除各类不合法悬挂、张贴、喷写等广告;
(5)对路肩的杂草要进行定期处理,进行切割或铲除,保持道路路面及两边路肩清洁;
(6)如遇上级各项检查,中标人对途经路段需再次进行清理时,而中标人来不及清理,不能迎接检查的情况下,由招标人派工清理,费用由中标人在付款中扣除;
3、河道和沟塘保洁管护
(1)对所辖河道和沟塘进行日常管理,必须配备河道专职保洁员(剔除一二级河道的河面:即过境本村的所有河道及所有河塘(包括一、二级河道的河坡、内河沟塘)),保持河面清洁,及时打捞清除河内水花生、藻类杂物及水面漂浮物、种植物;
(2)河坡绿化带无农作物种植,无高坪杂草,无垃圾污染。确保绿化的正常生长,绿化带内无焚烧现象,无明显病虫害;
(3)清理河岸、坝头杂草垃圾,做到无堆积物、种植物。制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河岸、坝头上占地建筑、乱倒垃圾、非法取土等行为;
(4)对河面、河坡、河岸、坝头清理的各类垃圾,及时按规定分类运送到指定地点;
(5)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河道、非法捕鱼、设置竹簖、破坏水利等违法行为,制止对象不服的,应及时向分片村干部或村反映;
(6)河道保洁员作业时必须穿救生衣;
(7)河水岸线无芦苇,保持清晰、美观。
4、秸秆清运及一枝黄花清除
(1)中标人对中标单位一年两季的秸秆禁烧附有宣传和巡查义务以及一枝黄花的清除,秸秆禁烧期间需组织人员对区域内农作物种植农户进行秸秆禁烧宣传和劝导。
(2)中标人需将油菜秸秆、油菜壳、蚕豆秸秆、蚕豆壳、小麦秸秆、杂草等运送到先锋街道的指定秸秆堆放点,并确保所辖范围内无火点、无黑斑。
(3)招标人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中标人,中标人配合招标人做好秸秆清运等工作。临时性突发迎检工作招标人电话通知中标人,中标人4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置。
(4)中标人需配足秸秆收运的人员数和车辆,向招标人提供人员名册和分工情况,确保全村范围的秸秆及时清运,全区域全时段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或秸秆抛河,确保无国家、省、市、区火点通报,无因大面积焚烧和秸秆抛河而引起的空气、消防、交通及水源污染事故或重大影响事件。
(5)中标人24小时开机,接秸秆禁烧巡查组、督查组、村委会通报火点信息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在15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并在20分钟内通报处理信息。发现秸秆抛河行为应立即制止,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水源污染。
(6)中标人及中标人工作人员禁止焚烧秸秆,同时做好群众宣传工作。承包范围内出现火点的,20平方米以下火点不分大小,有一处算1个火点;黑斑参照以上标准计算火点数。巡查组发现火点或黑斑时,中标方及时组织灭火、消除黑斑。巡查组、村委会发现黑斑并通知中标方消除,次日发现黑斑仍未消除的应连续计算火点,直到消除为止。
(7)秸秆禁烧期间,中标人需将花园村范围内秸秆包含油菜秸秆、蚕豆秸秆、小麦秸秆及其余农作物秸秆包含秸秆根部和油菜壳捆扎清运至街道统一贮打捆点,确保秸秆离田离村。村内垃圾桶周边,道路两侧,坝头、河坡及路边农户临时堆积的秸秆,一并清运。
5、绿化管护(具体范围以甲方指定部分为准)
(1)管护范围:村小游园、及所有河道、道路绿化修剪和割草,每年一枝黄花在春季打药水,秋季除割,除草用农具和农药由乙方提供;
(2)及时对沿线树木修枝、护理及治病治虫防治,不得影响美观通行,并将树枝清运至村制定堆放点;
(3)制止利用树木搭建各种棚架和乱拉标语;
6、公共设施维护
(1)对小型公益设施桥梁、公厕等,做到整洁,无乱堆乱放,无违规占用,所有标示、标志完好,如有损坏及时向村报告维修;
(2)村内公益道路损坏及时向村报告维修;
(3)村级路灯、小游园、体育健身设施管护、绿地整洁的清洁卫生管护;
(4)秸秆堆放点、垃圾场等全域性管护,严禁他人乱堆乱放,乱倒的垃圾、杂物等由乙方负责清理。
7、垃圾分类甲方根据街道和上级等部门的部署来统筹实施,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做好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分类收集等工作。
8、每日人工保洁作业时间:上班时间必须满足每天至少8小时,必须保持全天无垃圾、杂物、漂浮物等(即随产随清)。
(工作时间根据季节由发包单位进行调整,突击性活动用人由承包方调度并保满足活动需要)。
9、拟派项目负责人每月现场管理不少于2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必须要满足发包人需求。
周圩村现有44个村民小组,人口6352人,流动人口约1000人,村级道路10.3km,天产生的垃圾量10T左右。村等级河道9条(周圩村中心横河,海洪桥中心横河,庙桥横河,三角竖河,三角圩南横河,龚家桥横河,小海竖河,义成圩后横河,先锋小海界河),小民沟245条;实施内容包含:
1、垃圾收集清运
(1)收集清运线路及要求:全村范围内约45个垃圾(分类亭)点,区域内的各组农户及园区内、林内、过境公路、铁路及所有道路、个体经营户、租房户及约103余家企业(生活垃圾)等;村定24名专职保洁员,各工种人员配备有承包人安排,但是需满足发包人各项工作和考核要求,其中河道8名专职保洁员;日常道路保洁不少于16名专职保洁员(包含压缩车驾驶员和挂桶以及三轮车对村居的桶内转至集中堆放点位人员,对每天的生活垃圾,实行垃圾不落地模式,密闭式压缩车直接转运至垃圾中转站并进行处置,全年垃圾量控制约4000吨左右(超出总吨数垃圾不计费且无条件转运至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置,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所有垃圾收集点、堆放点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不得滞留、焚烧,并用水冲洗垃圾桶(垃圾桶由中标方提供),配备设备按要求运营等服务项目,保洁车辆(压缩车、清洗车、6桶及以上环卫垃圾车等)由乙方提供,车辆的维修费、环卫用具、劳护用品等由乙方自己承担,费用村已计入总承包费用内。
(2)保洁清运要求:承包单位必须做到日产日清或更高标准,满足甲方需求,不能存在暴露垃圾或未及时收运问题等,除恶劣天气(暴雪暴雨)酌情考虑,投标单位应考虑存在的风险(垃圾终端处置能力),一旦中标,不得提出额外要求,且垃圾需无条件转运并合法处置,生活垃圾在每天9时前将所有垃圾清运至垃圾中转站,当发包人指定的垃圾中转站(川姜垃圾中转站)不能全部处理时,承包人需主动对接主管单位,自行合法地处置剩余超量垃圾,不得将超量垃圾返给发包人处理,该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款中。如未将当日垃圾日产日清,在季度支付中按延误天数按比例进行扣款,每天扣款按年合同价/365天计算,同时该扣款并不免除按合同要求处置垃圾的义务。
(3)垃圾、杂草、秸秆(含秸秆禁烧期间的所有各类秸秆、杂草等),农户少量建筑垃圾必须分类收集,各自清运堆放,秸秆送到先锋街道的指定秸秆堆放点,河道与沟塘的枯黄作物、杂草割除也在内;生活垃圾直接拉至垃圾场,其他东西运至村指定地点堆放(不得随意乱倒乱处理);
(4)对规定全村范围内的垃圾在收运时做到桶内收清、桶外干净,确保垃圾桶按分类要求放置端正及规范位置,不影响视线和交通等安全隐患问题;
(5)对全村范围内出现少数村民未能入桶的垃圾统一清收;同时涉及偷倒的固废和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理等,对于偷倒的固废点位落实专职人员加强巡查和布控,及时向村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及时查处;
(6)中标单位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全天候上班对全村范围内道路进行全天候保洁,负责路面、沟塘、河道及农户屋前屋后漂浮物、垃圾的清收。在线路内的路面及路肩发现少数村民有堆放建筑材料及其他杂物应及时制止清理,道路两侧电线杆、墙壁小广告、牛皮癣发现后及时清理,特殊情况协同村干部现场处理,同时做好清理工作;
(7)承包单位负责人必须每天上路巡查保洁人员的工作情况、工作质量及线路的卫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所有道路环境得到全面提升。
2、道路保洁管护(途径高速公路、铁路,具体每个小组住宅路,村内主干道,工业园区等全部所有道路)
(1)承包人必须确保线路的路面、路肩无乱堆乱放,无棚披占道、路肩整齐无破坏、无杂草、无藤蔓、恶性水草植物(一枝黄花)等,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2)承包人须随时巡查线路内路肩75cm内有无农作物种植及草高不超10公分杂草,一旦发现及时制止、铲除和路肩修复。对路肩的杂草要进行定期处理,进行切割或铲除,保持道路路面及两边路肩清洁;
(3)因暴雨暴雪和处理杂草等引起路肩备土的流失,形成缺口要及时修补,必要时就地还土,确保路肩饱满、美观;
(4)对路牌、路标、减速带、宣传栏、路灯杆、电线杆、墙体等公共设施及时清除各类不合法悬挂、张贴、喷写等广告,确保村容村貌整洁;
(5)如遇上级各项检查考核时,通知乙方对途经路段需再次进行清理时,而乙方无法满足甲方检查的情况下,由甲方派工清理,费用由乙方在付款中扣除;
3、秸秆清运
(1)中标人对中标单位一年两季的秸秆禁烧附有宣传义务,秸秆禁烧期间需组织人员对区域内农作物种植农户进行秸秆禁烧宣传和劝导。
(2)中标人需将油菜秸秆、油菜壳、蚕豆秸秆、蚕豆壳、小麦秸秆、玉米秸秆、杂草等运送到先锋街道的指定秸秆堆放点,并确保所辖范围内无火点、无黑斑。
(3)招标人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中标人,中标人配合招标人做好秸秆清运等工作。临时性突发迎检工作招标人电话通知中标人,中标人20分钟内组织人员现场进行处置。
(4)中标人需满足秸秆收运的人员数和车辆,向招标人提供人员名册和分工情况,确保全村范围的秸秆及时清运,全区域全时段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或秸秆抛河,确保无国家、省、市、区火点通报,无因大面积焚烧和秸秆抛河而引起的空气、消防、交通及水源污染事故或重大影响事件。
(5)秸秆禁烧期间,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24小时开机,接秸秆禁烧巡查组、督查组、村委会通报火点信息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在15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并在20分钟内通报处理信息。发现秸秆抛河行为应立即制止,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水源污染。
(6)中标人及中标人工作人员禁止焚烧秸秆,同时做好群众宣传工作。承包范围内出现火点的,100平方米以下火点不分大小,有一处算1个火点;黑斑参照以上标准计算火点数。巡查组发现火点或黑斑时,中标方及时组织灭火、消除黑斑。巡查组、村委会发现黑斑并通知中标方消除,次日发现黑斑仍未消除的应连续计算火点,直到消除为止。
(7)秸秆禁烧期间,中标人需将永安村范围内秸秆包含油菜秸秆、蚕豆秸秆、小麦秸秆及其余农作物秸秆包含秸秆根部和油菜壳捆扎清运至街道统一贮打捆点,确保秸秆离田离村。村内垃圾桶周边,道路两侧,坝头、河坡及路边农户临时堆积的秸秆,一并清运。
4、河道和沟塘保洁管护
(1)对所辖内所有河道和沟塘进行日常管理(长效管理标准具体按甲方要求),必须配备8名河道专职保洁员和必备的打捞设备(船只和工具、作业衣服等)(剔除一二级河道:即过境本村的所有河道及所有河塘),保持河面清洁,及时打捞清除河内水花生、藻类杂物及水面漂浮物、种植物;
(2)河坡绿化带无农作物种植,无高坪杂草,无垃圾污染。确保绿化的正常生长,绿化带内无焚烧现象,无明显病虫害;
(3)清理河岸、坝头杂草垃圾,做到无堆积物、种植物。制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河岸、坝头上占地建筑、乱倒垃圾、非法取土等行为;
(4)对河面、河坡、河岸、坝头清理的各类垃圾,及时按规定分类运送到指定地点;
(5)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河道、非法捕鱼、设置竹簖、破坏水利等违法行为,制止对象不服的,应及时向分片村干部或村反映;
(6)河道保洁员作业时必须穿救生衣;
(7)河水岸线无芦苇及枯黄植物,保持清晰、美观。
5、绿化管护(具体范围以甲方指定部分为准)
(1)管护范围:村小游园、及所有河道、道路绿化修剪和割草,每年一枝黄花在春季打药水,秋季除割,除草用农具和农药由乙方提供;
(2)及时对沿线树木修枝、护理及治病治虫防治,不得影响美观通行,并将树枝清运至村制定堆放点;
(3)制止利用树木搭建各种棚架和乱拉标语;
6、公共设施维护
(1)对小型公益设施桥梁、公厕等,做到整洁,无乱堆乱放,无违规占用,所有标示、标志完好,如有损坏及时向村报告维修;
(2)村内公益道路损坏及时向村报告维修;
(3)村公共服务中心等打扫与维护,公示栏的及时清理;
(4)村级路灯、小游园、体育健身设施管护、绿地整洁的清洁卫生管护;
(5)秸秆堆放点、垃圾场等全域性管护,严禁他人乱堆乱放,乱倒的垃圾、杂物等由乙方负责清理。
7、垃圾分类甲方根据街道和上级等部门的部署来统筹实施,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做好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分类收集等工作。
8、每日人工保洁作业时间:上班时间必须满足每天至少8小时,必须保持全天无垃圾、杂物、漂浮物等(即随产随清)。
(工作时间根据季节由发包单位进行调整,突击性活动用人由承包方调度并保满足活动需要)。
9、拟派项目负责人每月现场管理不少于2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必须要满
足发包人需求。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具备以下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ourt.gov.cn)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hd.chinatax.gov.cn/xxk)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等渠道列入黑名单;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为采购项目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具备完成本项目标的物的资质和能力,并能提供相应服务;
(六)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五、招标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在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通州专区)http://tongzhou.etrading.cn/”发布。公告期限为:2023年5月15日起—2023年6月5日。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递交投标保证金10000元(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七、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报名、投标文件递交
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通州专区)http://tongzhou.etrading.cn/”自行下载。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 6 月 5 日 14:00 (北京时间)(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办事处西一楼南侧开标室(先锋街道新时代广场一楼西南侧))。
八、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九、现场踏勘: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十一 、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具体编制、密封要求参考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说明。
十二、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花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周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9952591601
招标代理: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15370486809  0513-86101116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异议请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异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负责答复。
十三、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亲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不论何原因,均视为自动弃权,其响应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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