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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
红沙梁露天矿岩土剥离、采煤接续(生产经营阶段第二期)项目
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GZ2407163-YJMDJT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红沙梁露天矿岩土剥离、采煤接续(生产经营阶段第二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原招标公告中:
一、项目概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变更为: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甘肃省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马鬃山镇西南方向40公里处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红沙梁矿区。
2.建设单位: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岩土剥离及原煤生产计划(采用间断式或综合式生产工艺)
方案一:
(1) 岩土剥离:2024年9月-2025年8月计划剥离岩土量约4335万m³,其中地表至1880水平岩土剥离方量约2392万m³,1880至煤层顶板岩土剥离土方量约1943万m³。
(2)原煤生产:根据国家能源局核定露天矿年生产能力300万吨/年进行组织生产。
(3)岩土排弃: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计划排弃岩土量约4335万m³,其中地表至1880水平加权平均运距约3.53Km;1880水平至煤层顶板加权平均运距约3.12Km。
(4)原煤运距:露天矿采场采煤工作面至坑口破碎站平均运距2.98KM。
(5)合同期限:12个月(2024年9月-2025年8月)。
方案二:
(1) 岩土剥离:2024年9月-2027年8月计划剥离岩土量约13500万m³,其中地表至1880水平岩土剥离方量约7560万m³,1880至煤层顶板岩土剥离土方量约5940万m³。
(2)原煤生产:根据国家能源局核定露天矿年生产能力300万吨/年进行组织生产。
(3)岩土排弃:2024年9月至2027年8月计划排弃岩土量约13500万m³,其中地表至1880水平加权平均运距约3.24Km;1880水平至煤层顶板加权平均运距约2.95Km。
(4)原煤运距:露天矿采场采煤工作面至坑口破碎站平均运距2.67KM。
(5)合同期限:36个月(2024年9月-2027年8月)。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001):
方案一:露天矿采掘场地表至1880水平,剥离方量约2392万m³,加权运距约3.53Km。方案二:露天矿采掘场地表至1880水平,剥离方量约7560万m³,加权运距约3.24Km。
第二标段(002):
方案一:1880水平至煤层顶板剥离方量约1943万m³,加权运距约3.12Km。
方案二:1880水平至煤层顶板剥离方量约5940万m³,加权运距约2.95Km。
注: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据生产要求可调整第一、二标段界限,实际剥离方量以招标人每月下达生产计划任务为准。
二、招标内容
1.岩土剥离物采用内排或外排方式运至规定的排土场。
2.原煤的剥、采、运及采场煤层顶底板、夹矸层清理等,原煤运至露天采场破碎站。
3.采坑及排土场排水(含设备、管道等)、集水坑的开挖,排土场、道路施工及中硬岩处理、冻层处理等。
4.冬雨季及特殊条件下施工、排土场整形、排土场覆土、表土单堆单放以及扬尘治理、防灭火、防滑坡、防洪坝、挡土墙构筑等施工及维护内容。
5.属于《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一级标准所要求的内容,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的措施和内容。
注:详细招标范围及施工内容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告,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告,不足一年或无审计报告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同类(露天矿岩土剥离、采煤)项目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需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施工质量要求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用户证明中至少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名称承包人、开工时间(或计划竣工时间)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矿业工程专业),同时近六年(2018年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扫描件),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必须配备满足本项目需要的矿建、机电、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等(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余人员须具有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提供人员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具有满足安全生产的技术力量,有成熟的施工队伍。在工程施工期间,上述人员必须按规定全部到位、持证上岗、履职尽责,非不可抗力因素不得随意减少、更换或调动。
6.拟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近半年其中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缴存凭证盖企业公章扫描件或复印件)。
7.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以投标截止日前七天内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相关截图放入投标文件,如相关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说明
10.1 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甘建服〔2023〕228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如其他省市有资质证书延期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有关要求执行。
10.2 甘肃省造价员资格章因后期没有续办,原到期图章视同有效。
10.3 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两个标段投标,需配备两套不同的管理机构及人员,依据标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一家投标人可同时中两个标段(即两个标段该投标人得分最高,两个标段均由该投标人中标)。
10.4 考虑本项目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会根据生产要求调整一、二标段界限,投标人均需分别报出岩土剥离和采煤综合单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8时59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窑煤分平台开标室(线下开标,投标人需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招标人: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韩 工(商务)何 工(技术)
联系方式:18293100188、15101360216 1829370080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苗振宇、杨柳
联系方式:13008728686、15809313342
户名: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010410122000130231(标书费账户非保证金)
开 户 行: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滩支行
行号:314821008010
E-mail:1524686666@qq.com
监督单位: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天甲
联系方式:13659327472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