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524202200015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叙永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改土培肥秸秆综合利用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12-21 10:00:00,更正为:2023-01-03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2-12-21 10:00:00,更正为:2023-01-03 10:00:00。
将投标文件的接收时间更正为:2023 年 01 月 03 日09:30至投标截止时间。
将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更正为:
1、服务内容: 1.1 服务面积56000亩,收集农作物秸秆≥2867吨、畜禽粪便≥1245吨,通过堆沤、充分腐熟处理,生产有机肥≥3101吨,按亩施用量≥55公斤进行还田。通过现场堆沤的有机肥,除水分含量控制在≤50%,其余指标需达到农业部行业标准NY525-2021。若水分含量在30%—50%之间,堆沤的有机肥数量折算后相应增加。 1.2 项目区主要农业废弃物为玉米秸秆、高粱秸秆、油菜秸秆、畜禽粪污,按照农业固废资源化循环利用原则,通过堆沤、充分腐熟处理成为堆腐肥料(达到验收参数标准),包含农作物秸杆收集、储存、运输,粉碎、建堆,堆沤腐熟并指导还田施撒等服务。 1.3 由中标供应商对项目区开展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服务内容包括: 1.3.1 按要求对项目区域秸秆等农业固废运输、收集; 1.3.2 在项目区选择适宜场地进行堆肥场地准备; 1.3.3 对收集的秸秆等农业固废进行粉碎; 1.3.4 指导农户施用发酵生产的堆沤肥还田施撒。
2.1 实施方式:采用小型设备,通过分散就地建立秸秆肥料化利用点,大量减少秸秆收集难度与运输距离,降低秸秆利用收集成本。对项目区秸秆等有机废弃物采用快速堆肥方式进行肥料化利用,并将产出的肥料就近还田撒施,改善土壤活性,变废为宝,循环利用,有效提高农作物品质,减少工业化肥用量。 2.2 堆沤肥料参数要求 秸秆堆肥质量标准参照《NY/T 525-2021有机肥料》的相关指标标准执行。鉴于秸秆就地堆肥条件局限原因,对堆肥颜色及形状等外观不作硬性要求,但要达到无恶臭、无机械杂质。堆肥水分≤50%;若水分含量大于30%,堆沤的有机肥数量折算后相应增加。堆肥有机质、总养分、重金属、蛔虫卵死亡率及粪大肠菌群数指标,严格执行《NY/T 525-2021有机肥料》标准,相关参数指标以每批次堆腐肥产品出示的具有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为认可依据。
2.3 产出成品腐熟有机肥数量要求
2.4 技术路线 2.4.1 根据泸州地区地形特点与秸秆收储运困难等问题,本项目采用小型设备,通过分散就地建立秸秆肥料化利用点,大量减少秸秆收集难度与运输距离,降低秸秆利用收集成本。对项目区秸秆等有机废弃物采用快速堆肥方式进行肥料化利用,并将产出的肥料就近还田撒施,改善土壤活性,变废为宝,循环利用,有效提高农作物品质,减少工业化肥用量。 2.4.2 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杜绝露天焚烧,减少环境污染为基本目标,按照农业固废资源化循环利用原则,对项目区玉米秸秆、高粱秸秆、油菜秸秆、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通过堆沤、充分腐熟处理成为堆腐肥料。 2.4.3 采购具备堆肥技术能力与设备生产能力的投标人对项目区域内秸秆、枝条、杂草、畜禽粪污等进行收集,使用微生物菌剂进行发酵堆肥,并将腐熟后的有机肥料就地就近还田施用,最终实现就地消纳农业有机废弃物、变废为宝,同时逐步提高土壤有机质、恢复土壤活性。 2.5 工作要求及指标 2.5.1 若中标供应商因项目区秸秆不足不能按时在项目实施区完成秸秆堆肥交付任务时,可以在项目实施区、县的其它镇村实施秸秆堆肥,秸秆收集要有具体台账。 2.5.2 中标供应商在处理过程中必须充分对当地环境进行保护,不能因处理过程以及还田对当地土壤产生污染,农业固废物需严格无害化处理后还田,避免二次污染土壤,同时处理后产品还田应具备改良土壤功能。 2.5.3 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工作结束后交付成熟的农业固废肥料化循环利用工作过程指导手册、项目实施过程相关文档,并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2.5.4 中标供应商需提供符合当地生产现状的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方案,所采用的设备特点与数量需满足项目实施地地理环境,灵活部署应用,并能快速有效的将项目所在地产生的秸秆、畜禽粪污等农业有机废弃物通过堆肥腐熟生产出符合采购技术要求的堆腐肥料,用于就地还田,改良土壤。 2.5.5 肥料发放前,中标供应商应组织技术人员在肥料发放地对农户至少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并向农户发放一份培训资料,并向采购人提供一份培训签到册、照片,肥料发放时需农户签字、按手印。【须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 注:以上服务内容及要求为实质性条款,均不允许负偏离,负偏离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在服务内容及要求表中予以应答。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叙永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叙永镇环城中路345号
联系方式:0830-62466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锦亿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西南商贸城20区.21号电梯.4楼4-67
联系方式:0830-2527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830-2527206
四川锦亿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