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德市蕉城区土地收储中心宁德市榕盛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氧、氩、二氧化碳、溶解乙炔气”停用设备拆除方案工程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9/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jh[2023]ndcg049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宁德市蕉城区土地收储中心
招标联系人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翁0593-283526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宁德市榕盛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氧、氩、二氧化碳、溶解乙炔气”停用设备拆除方案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JH[2023]NDCG049号
项目名称:宁德市榕盛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氧、氩、二氧化碳、溶解乙炔气”停用设备拆除方案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05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45315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磋商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格要求:不低于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2日 至 2023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
方式:具体详见本项目公告第七点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传真或邮寄、发邮件至我公司。(邮箱:1423756480@qq.com)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土地收储中心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56号6层
联系方式:池先生、0593-2318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
联系方式:小翁、0593-2835269、175059303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翁
电 话: 0593-2835269、17505930327
宁德市榕盛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氧、氩、二氧化碳、溶解乙炔气”停用设备拆除方案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JH[2023]NDCG049号
项目名称:宁德市榕盛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氧、氩、二氧化碳、溶解乙炔气”停用设备拆除方案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05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45315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 | 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宁德市榕盛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氧、氩、二氧化碳、溶解乙炔气”停用设备拆除方案工程 | 1(项) | 210056 | 194531.52 | 1945 |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磋商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格要求:不低于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2日 至 2023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
方式:具体详见本项目公告第七点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传真或邮寄、发邮件至我公司。(邮箱:1423756480@qq.com)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
招标文件编号:MJH[2023]NDCG049号 |
项目名称: 宁德市榕盛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氧、氩、二氧化碳、溶解乙炔气”停用设备拆除方案工程 |
报名公司名称: |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合同包1 |
手机: 电话: 传真: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土地收储中心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56号6层
联系方式:池先生、0593-2318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
联系方式:小翁、0593-2835269、175059303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翁
电 话: 0593-2835269、1750593032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