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134.88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工0591-8751324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3年度南通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南通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名称)已由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侯发改审批[2023]8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度南通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 闽侯县南通镇;
2.3计划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4134.8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1587.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1874.34万元(含征地及地面物补偿费用),基本预备费约673.09万元;
2.4建设规模: 主要建设2023年度南通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沿通州河河边新建DN800-DN1000永久性污水主干管约2980m,在洲头村、泽苗村、廷宅村、瓜山村及建南村等5个村新建DN300污水主干管长约25.37km,DN200污水支管长约26.93km,小型污水提升泵井5座,新建污水压力管3590m,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200吨/天。
2.5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6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目标:涉及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地形图测量、设计咨询及排水户调查、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等各个阶段的咨询管理服务。
勘察、设计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如有)/ 
2.8招标范围:
(1)全过程工程项目协调管理(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本项目的勘察、测量、设计、调查、监理、造价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协调管理;协助业主进行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等管理与协调 。
(2)设计咨询及排水户调查:项目范围内的排水户调查,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配合概算审批、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配合服务。排水户调查应形成一户一表,并将成果落图以便于后期设计工作;工程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工程、结构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管线工程、用户排污口接入工程、小型污水提升泵井,污水处理站厂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工程、电气工程和环境工程等本工程一切相关专业工程。
(3)工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及相关工程档案归档移交和结算完成,缺陷责任期质量整改(如有)监理。
(4)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初步设计方案的相关讨论、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工程进度款审核,设计变更经济分析,设计变更、签证及索赔款的计算及审核,材料、设备的品牌遴选及询价,造价指标分析等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完成竣工结算初核、配合优化设计编制的造价对比成果文件等;出具各阶段书面咨询意见或签署相关意见,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以及结算过程中相关配合等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5)工程勘察、测量: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地形图(1:500)(配合征地红线、用地审批(若有))、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测量、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项目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6)其他咨询:包括但不限于环评、社稳等项目前期工作等,统一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1.2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具体为: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工程造价咨询;
(4)其他资格:具体为: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
拟派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备 合格有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及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直接劳动关系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职项目管理负责人)。
(2)专业咨询负责人(除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职项目管理负责人外,其余人员须一人一岗,不得兼任)
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 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工程设计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勘察负责人:必须具备 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 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造价负责人:必须具备 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3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承担项目管理单位或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
3.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 /。
3.6 其他要求:①根据闽建办科[2018]16号文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②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9 月 14 日09 时 00 分至2023年 9 月19 日 17 时00分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银行保函形式。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0 月 19 日 09 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1号第13、14层,邮政编码:  /  ,
电话:0591-22060068,
联系人: 黄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3室,
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513248 ,
联系人: 谢工、袁工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联系电话:0591-2206836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联系电话:0591—22063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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