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郑州市金水区汉王路小学(刘庄小学)、郑州市金水区宏安路中学(刘庄中学)、金水区高皇寨学校项目(一期)、金水区区属学校场地维修及改造项目、金水区区属学校报告厅及室内运动馆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gc-066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余女士0371-6331376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拓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保瑞0371-6333627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4
公告正文

郑州市金水区汉王路小学(刘庄小学)、郑州市金水区宏安路中学(刘庄中学)、金水区高皇寨学校项目(一期)、金水区区属学校场地维修及改造项目、金水区区属学校报告厅及室内运动馆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金水区汉王路小学(刘庄小学)、郑州市金水区宏安路中学(刘庄中学)、金水区高皇寨学校项目(一期)、金水区区属学校场地维修及改造项目、金水区区属学校报告厅及室内运动馆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郑州市金水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403-410105-04-01-169170、2404-410105-04-01-435519、2404-410105-04-01-3670002407-410105-04-05-776429、2408-410105-04-05-588627,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汉王路小学(刘庄小学)、郑州市金水区宏安路中学(刘庄中学)、金水区高皇寨学校项目(一期)、金水区区属学校场地维修及改造项目、金水区区属学校报告厅及室内运动馆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交易编号:24-GC-0663

2.3项目概况:郑州市金水区汉王路小学(刘庄小学)总建筑面积29231.8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515.51㎡,地下建筑面积8716.36㎡;郑州市金水区宏安路中学(刘庄中学)拟建总建筑面积3309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315㎡,地下建筑面积8780㎡;金水区高皇寨学校项目(一期)地上建筑面积约11547.08㎡,地下建筑面积约 7684.27 ㎡,总建筑面积约19231.35㎡;金水区2024年区属学校场地维修及改造项目共计拆除场地面积约23662.03㎡,维修改造面积约为24320.26㎡;金水区2024年区属学校报告厅及室内运动馆改造项目本项目涉及5个学校的报告厅和室内运动馆精装修建设工程以及一个学校的更换正式供电电缆工程,各学校的报告厅建筑均为毛坯状态,外立面完善,内部待装修施工,其中黄河路第二小学需先拆除原有内部装修,再进行本次改造工作。总装修面积9892.36m²(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项目范围内相关的全套施工图设计服务内容,并包含上述设计范围的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等全部内容以及按照甲方委托的第三方设计优化公司提出的意见进行的图纸优化及修改工作。

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项目范围内相关的全套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的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检测(发包人另行发包的除外),竣工验收及移交,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全部工作。

设备采购及安装:本项目所需的各项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及移交,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全部工作

2.5建设地点:郑州金水区;

2.6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7工期450日历天(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39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

2.8.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2.8.2施工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有限合伙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1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1.2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

2.1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其他在建工程(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2.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里负责设计的单位委派

2.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其他在建工程(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里负责施工的单位委派

注:项目经理在满足对应要求的情况下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相关资料、中标候选人截图或中标结果截图)。

4.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信誉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1提供企业在本项目招投标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5.3投标人需按以下要求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企业,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5.4 20211月1日以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5投标人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6投标人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7《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中规定“企业因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被全国和我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应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办理新申请、升级、增项、重组、分立、合并、跨省变更和延续等资质许可事项,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无异常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6.联合体要求:

6.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三家。

6.2牵头人不做要求,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联合体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6.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4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6.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4123日至2024129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1224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上传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开标地点(远程开标):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六楼B区第十三开标室。

5.3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中。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 CA 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和.nZZ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 CA 密钥。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

备注:①由于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签到,无需递交任何纸质资料或证明,无需交纳原件(投标文件中应附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③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进行电子签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不能签到,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

④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解密时间已到不可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

⑤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人:郑州市金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106号5楼

  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0371- 63313762

    真:0371- 63313762

电子邮箱:jskfzc@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拓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112号2号楼二层(国基路索凌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阳光嘉苑对面)

人:郭保瑞、孙登雯、李雪、程鹏、徐春丽

联系电话:0371-63336272

   真:

电子邮箱:hntygczx@163.com

 

监督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与姚寨路交叉口东200米聂庄G区23层

联系电话:0371-86092763

    真:无

    箱:jsqjgb@126.com

 

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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