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外庄单元XN-02-02-10E号地块(A、B组团)商业开发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
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外庄单元XN-02-02-10E号地块(A、B组团)商业开发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服务类)【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项目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外庄单元XN-02-02-10E号地块(A、B组团)商业开发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人为湖州经开物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招标设计费估价约 155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为 JF-022X-HS 。 2.1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外庄单元XN-02-02-10E号地块(A、B组团)。 2.2工程规模:建安费约1.6亿元,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18398平方米(其中A组团9237平方米,B组团9161平方米),基地北侧为规划环庄路,东、南、西侧为规划公共绿地,南邻长湖申航道。 2.3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红线范围内全专业。 (一)概念方案阶段: 1)深入研究项目相关资料,提出本项目的发展规划;完成总体规划和概念方案设计,并制作符合政府部门要求的报批文件: 包括总体设计理念、总体鸟瞰效果、区域空间关系、总体布局(含建设高度控制及分析)、功能分区、道路交通组织、绿地景观系统、地下空间安排等内容。如:概念方案设计说明、区位分析、地块现状分析、彩色总体平面布置图、经济指标分析、概念方案分析、竖向规划分析、场地剖面分析、典型建筑单体平面、主要建筑效果图、设计估算等。 2)根据招标人或者相关部门的意见或要求对概念方案进行必要修改和调整。 (二)方案深化设计阶段: 1)完成总体规划和方案的深化设计,并制作符合政府部门要求设计方案报批文件:项目分析(区位分析、基地分析、功能分析、流线分析、交通分析、消防分析、人防分析、日照分析、停车分析等);总平面图(含经济技术指标),设计说明,主要平、立、剖面图,立面效果图、典型透视图、鸟瞰图、关键节点效果图等;主要材料说明及项目估算等; 2)根据政府部门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必要的调整,以通过政府部门审查批准,协助完成报批工作。 (三)初步设计阶段: 1)根据规划意见,进一步细化和优化设计,负责完成并制作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动力、室外管线综合、基坑围护、市政、景观、室内设计(如有)、幕墙、智能化、泛光照明等专业的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政府相关规定;完成项目概算编制等。 2)制作报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设计图纸,配合招标人进行交通、园林、人防、消防、供电、市政、气象等各部门的报审工作,提供相关的设计文件及工程用量参数,负责有关解释和修改,至协助完成报批工作。 (四)后期配合阶段: 1)配合招标人进行方案和初步设计文件交底,完成与后续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的工作对接、对后续设计单位进行前期设计答疑、方案把控及必要的方案优化和调整,协助建设方对项目品质进行把控; 2)根据招标人要求,及时参加与方案设计有关的专题会,现场解决技术问题; 各阶段工作量配比:概念方案设计阶段20%、方案深化设计阶段20%、初步设计阶段50%、施工图技术交底及后期配合阶段10%。 (四)关于设计成果: 1.中标后,方案修改至招标人确认。 2.本项目其余各设计阶段最终设计成果提交: 1)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包括不限于: 图纸以CAD 格式,效果图以 JPGE 或 PDF格式,多媒体或动画文件以常用格式按需提供,光盘或U盘存储;设计模型(如有)须提供模型电子文件。 2)图纸资料文件按需提供。 2.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5设计周期:设计人应根据项目开工日期,有效衔接当地办证报批程序,编制项目总体设计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各项设计工作的起始时间,且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调整后续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各阶段设计文件提交要求如下: 1.方案依次向招标人、相关政府部门作专题汇报,汇报对象给出修改意见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配合招标人完成方案专家会、区规委会、市规委会,并按照各会议意见完成修改,直至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确认; 2.其余:按招标人及项目进展配合完成(如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等)。 注:以上设计工期不包含招标人确认时间及政府审批时间。
2.6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各专业设计内容和深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符合各审核、审批部门的要求,并满足招标人及相关部门提出的相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其中,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标准,满足绿色建筑星级要求。 3.投标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投标人为浙江省外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进浙备案证明); 3.1.2 为广泛吸收设计方案,本项目允许一家具备优质方案设计能力的单位和一家具备上述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并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必须满足上述3.1.1要求,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各自工作职责(若概念方案单位参与概念方案以外的设计任务,其资质需具备3.1.1条要求)。境外企业参加投标的需在境内注册,具体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3.2.2 浙江省外企业参加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进浙备案证明; 3.2.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注册于联合体牵头人单位。 3.3 其他要求:本工程拒绝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拒绝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受到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参与本工程投标; (1)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4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4.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CA锁办理: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InfoDetail/?InfoID=be90c8bc-0bd8-4140-a371-a0ba2181479a&CategoryNum=010007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2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18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根据《湖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试行)》(湖公管办【2018】10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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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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