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市中医医院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服务
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服务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7/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fscosc-fa-20240528001
预算金额
40万元
招标公司
上海市中医医院
招标联系人
程子伟021-56639828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李娟13761525760
标书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公告正文
上海市中医医院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服务 (招标编号:FSCOSC-FA-2024052800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静安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市中医医院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0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内容:年度排污常规监测、《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及申报服务;2)适 用范围: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1105-2020) 要求进行常规 的月度、季度、年度监测,并负责按照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季度执行报告和年度执行报 告;具体内容与要求见“第五部分服务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市中医医院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市中医医院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具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的供应 商; 2)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30日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03日16 时00分 获取方式 (1)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24年7月30日起至2024年8月3 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时,报名单位携带需提交的资料,前来购买招标 文件(事前需联系),过时不候。(2)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洛川中路1158号B2号楼613室。(3)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售后不退。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 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静安区洛川中路1158号B2号楼613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9日 10 时0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洛川中路1158号B2号楼613室 七、其他 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1)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名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3)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2)报名审核及招标文件发售: (1)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24年7月30日起至2024年8月3日上午9:00-11: 00,下午1:00-4:00时,报名单位携带需提交的资料,前来购买招标文件(事前需联系), 过时不候。 (2)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洛川中路1158号B2号楼613室。 (3)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 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 投标人或填表者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市中医医院 地 址:芷江中路274号
联系人:程子伟 电 话:021-566398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洛川中路1158号B2号楼613室 联系人: 李娟 电 话: 13761525760 电子邮件: 36959128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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