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徐州市翠屏山垃圾临时堆放场治理(续建)项目工程总承包
金额
263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639万元
招标公司徐州市云龙区翠屏山街道办事处
招标联系人夏谋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镇阳856994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4
公告正文
徐州市翠屏山垃圾临时堆放场治理(续建)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翠屏山垃圾临时堆放场治理项目已由徐州市云龙区经济发展局以徐云经发审发[202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云龙区翠屏山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续建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云龙区翠屏山办事处长山居委会境内,和平大道南150米处,翠屏山东北角。
2.1.2建设规模:徐州市翠屏山垃圾临时堆放场治理(续建)项目,垃圾堆体体量约95497.80m3,渗沥液处理总量约20000m3。
2.1.3合同估算价:约 2639 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对填埋场垃圾堆体实施开挖和筛分工作,同时对堆体内渗沥液进行处理处置。具体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垃圾开挖和原位筛分、筛分产物回收利用和外运处置、渗沥液处置、以及与治理相关的建安工程等直至竣工验收、场地恢复、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职务。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自2018年4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不小于2100万元的垃圾填埋场整治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或完工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材料)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完工)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签约价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4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不小于1600万元的垃圾填埋场整治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或完工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材料)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完工)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签约价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4)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从业;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施工单位)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除应遵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需盖章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04 月 07 日至2023年 04 月 14 日。
4.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2023年04月14日17时30分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网址如下:(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
4.3本工程监管部门:徐州市云龙区城市管理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5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敬请留意,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市云龙区翠屏山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联系人:夏谋福 联系人:韩镇阳
电话:0516-83661736 电话:0516-83999055/85699499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jocxz03@jocite.com
2023年04月07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翠屏山垃圾临时堆放场治理项目已由徐州市云龙区经济发展局以徐云经发审发[202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云龙区翠屏山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续建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云龙区翠屏山办事处长山居委会境内,和平大道南150米处,翠屏山东北角。
2.1.2建设规模:徐州市翠屏山垃圾临时堆放场治理(续建)项目,垃圾堆体体量约95497.80m3,渗沥液处理总量约20000m3。
2.1.3合同估算价:约 2639 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对填埋场垃圾堆体实施开挖和筛分工作,同时对堆体内渗沥液进行处理处置。具体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垃圾开挖和原位筛分、筛分产物回收利用和外运处置、渗沥液处置、以及与治理相关的建安工程等直至竣工验收、场地恢复、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职务。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自2018年4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不小于2100万元的垃圾填埋场整治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或完工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材料)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完工)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签约价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4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不小于1600万元的垃圾填埋场整治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或完工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材料)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完工)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签约价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4)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从业;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施工单位)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除应遵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需盖章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04 月 07 日至2023年 04 月 14 日。
4.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2023年04月14日17时30分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网址如下:(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
4.3本工程监管部门:徐州市云龙区城市管理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5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敬请留意,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市云龙区翠屏山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联系人:夏谋福 联系人:韩镇阳
电话:0516-83661736 电话:0516-83999055/85699499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jocxz03@jocite.com
2023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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