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gc202303-15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宋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一鸣1326719561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公示信息
 凤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信息(电子招标投标)
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
凤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监理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
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凤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凤发改审批【2023】56号)、风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凤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凤发改审批【2023】63号)
招标人
凤阳明中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凤阳明中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
凤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
czgc202303-152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czgc202303-152-01
建设地点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
建设规模
凤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项目占地约67.06亩,总设计规模5.1万m³/d,分三期实施,一期工程建设规模1.7万m³/d(含预处理工程1.5万m³/d)。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厂内工程(预处理工程):新建粗细格栅及进水泵池、一级高密度沉淀池(设备)、二级高密度沉淀池及中间提升池(设备)、臭氧催化氧化塔(设备)、污泥浓缩罐(设备)、臭氧发生器间(乙类)、液氧站(乙类)、变配电室、加药间(临建)、污泥脱水间(临建)、值班室(临建)等。
(2)厂内工程(一期工程):新建粗细格栅及进水泵池、一级高密度沉淀池(设备)、一期事故池及调节池、预处理臭氧催化氧化塔(设备)、一期水解酸化池、一期改良AAO池、一期二沉池及污泥泵池、二级高密度沉淀池及中间提升池(设备)、一期反硝化深床滤池、一期臭氧催化氧化塔(设备)、接触消毒池、雨水调蓄池、巴氏计量槽、一期除臭设备、物化污泥浓缩罐(设备)、一期污泥储池、一期污泥脱水间(2层)、一期综合工房(加药间、风机房)、一期变配电室、一期臭氧发生器间(乙类)、一期液氧站(乙类)、危废暂存间、进水仪表间、出水仪表间、工作站、附属用房等。
(3)厂外工程:含污水处理厂进水分流井、尾水管、配套道路等。
本次招标为上述一期工程监理项目,监理费用约90万,其他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等相关文件。
合同估算价
约90万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结束(具体以实际建设期为准,本工程不因建设期增加而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发包人委托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参与本工程的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包括项目的环评、用地许可证、招投标、施工许可证办理等)、接受招标人安排履行项目各项前期手续;施工阶段(含过程中的材料、设备的询价采购等);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理服务,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工程创优、安全生产监督及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等。
项目类别
工程监理
其他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备在投标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含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
②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函。如标后发现有在建,则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提请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和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注:在建项目是指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承担其他尚未完工(以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报告等手续为准)的项目或已中标的项目(以发放中标通知书为准)。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前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⑨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
2、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投标。
备注:第1、2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多标段投标
/
其他要求
/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 年 3 月 17 日 17 时 30 分至 2023 年 4 月 7 日 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huzhou.gov.cn/) 查阅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拨打0550-380170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3月17日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年4月7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阳分中心[凤阳县府城镇新城区月华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南角]第一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到现场解密。)
招标文件价格
0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网站发布。
投标保证金收取
保证金收取
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万元。(本项目对中小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均为中小企业并提供声明函)
投标保证金形式
☑银行转账☑保函
接收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银行转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账户之一,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①户  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账  号:6232811720000031810
②户  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县支行
账  号:122300010400142010000000035
③户  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账  号:176731043687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可简写)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办理
1、投标人可登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操作手册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通知公告”。
2、投标保函的保证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该项目投标有效期的截止时间,否则招标人予以拒收。
备注
1、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保证金由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或由牵头人办理保函。
2、各投标人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3、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条款仅针对在投标过程中未违反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4.4项约定的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4.4项约定情形,则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的金额、时间、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4、中小型企业的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上述企业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相关承诺、声明及提供的材料认定。中标单位为中小企业的,中标公示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由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其他说明
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2)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CFCA客服025-66085508、0550-3801669(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
2、请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解密程序开始时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填写投标信息(投标信息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3801701,4009980000。
3.如果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
4.投标人应当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投标文件上传。
5.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盖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均可。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6.请投标人注意加密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不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投标文件。
7.投标人投标MAC地址一致或申请开具电子保函MAC地址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8.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的(依法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9.评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0.若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银行转账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缴,递交保函的,由招标人予以追缴。
11.投标人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其异议投诉应当由联合体全体成员共同提出。联合体成员单独进行异议投诉的,应当书面征得联合体其他成员同意,联合体成员之间投诉的除外。
12.投标人联系人或联系电话或投标IP地址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并报告监管部门作不良行为处理和进一步调查。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凤阳明中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长春路益民供水公司院内
招标人联系人
宋主任
招标人电话
0550-222658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凤凰路西侧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汪一鸣、王振华
代理机构电话
13267195618、18010855806

 
办理流程公开
提交申请
提交人: 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理状态: 业务提交
提交时间: 2023/03/17 17:06:49
提交用时: 0天1小时31分18秒
服务系统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03/17 17:10:47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分58秒
累计提交时间:0天1小时31分18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4分58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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