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智慧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集中采购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3/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21-2364a124-b41-73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龚辉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21-6689108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5
公告正文
智慧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集中采购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变更说明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2023年03月10日09时15分,变更为:2023年03月15日09时45分。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17日
招标编号:0721-2364A124-B41-736
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机构)受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买方)委托,就其智慧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集中采购公开招标所需的下列货物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电子投标。
标段编号:0721-2364A124-B41-736/01
标段名称:智慧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1.招标货物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和资金来源:
招标货物名称:数字视频监控系统
数量:一批
技术规格:
1、高清彩色星光级摄像机(400万像素):传感器像素不小于400万,靶面不小于1/2英寸;需同时支持DC12V或AC24V中的一种及POE供电。
2、高清彩色星光级智能摄像机(400万像素):传感器像素不小于400万,靶面不小于1/2英寸;需同时支持DC12V或AC24V中的一种及POE供电。
3、高清彩色星光级智能摄像机(800万像素):传感器像素不小于800万,靶面不小于1/2英寸;需同时支持DC12V或AC24V中的一种及POE供电。
4、高清彩色星光级球形摄像机(400万像素):传感器像素不小于400万,靶面不小于1/3英寸;32倍及以上光学变焦。
5、其它参数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交货地点和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宝武集团各基地欧冶工业品仓库或甲方收货单位指定地点
交货时间:按集采合同约定时间
3.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https://www.baohuabidding.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可同时提供我公司的招标项目信息(邀请招标除外),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以登录查看。登录后,投标人可在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上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和开标活动。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2月17日08时30分起到2023年02月25日00时00分止。
5.招标文件售价:1,200.00元人民币
招标文件均按标段进行计价出售,投标人成功购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得退还。
6.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5日09时45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成功递交所有电子投标文件。
7.开标方式:一步法
8.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网上开标页面: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
9.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数字摄像机、数字解码器、存储阵列、NVR、视频数据管理服务器、智能摄像机)需选择海康威视、浙江大华、天地伟业、英飞拓、苏州科达、宇视科技、华为、紫光华智或相当品牌产品。(若投标人选择或相当品牌产品投标,需提供相关产品的性能指标证明文件供评标委员会评议是否符合或相当的要求,如不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具备说服力的,视同未达到或相当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如为集成商须具有所投主要产品(数字摄像机、数字解码器、存储阵列、NVR、视频数据管理服务器、智能摄像机)品牌商的有效授权。品牌商和授权集成商不能同时投标。
3、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增资无效,外币按投标日汇率折算)。
4、投标主要产品(数字摄像机、数字解码器、存储阵列、NVR、视频数据管理服务器、智能摄像机)品牌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4.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增资无效,外币按投标日汇率折算)。
5、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之一或为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A3及以上合格供应商。投标人或所投主要产品(数字摄像机、数字解码器、存储阵列、NVR、视频数据管理服务器、智能摄像机)品牌商应具有视频监控系统的供货业绩。
6、投标人应提供包含货物及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所列设备的全系列价目表,投标人应具有所投主要产品(数字摄像机、数字解码器、存储阵列、NVR、视频数据管理服务器、智能摄像机)品牌商的价格承诺函(承诺价格在本次集采协议期内有效,且附单价清单并由品牌商盖章)。
7、投标人提供的数字摄像机、数字解码器、存储阵列、NVR、视频数据管理服务器、智能摄像机必须为同一品牌商生产的产品。
8、投标人所投主要设备(数字摄像机、数字解码器、存储阵列、NVR、视频数据管理服务器、智能摄像机)需具有由具有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9、投标人需具有所投主要产品(数字摄像机、数字解码器、存储阵列、NVR、视频数据管理服务器、智能摄像机)品牌商的承诺函(承诺所供设备支持开放型网络视频接口论坛(ONVIF2.0)和《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28181-2011)这两个互联互通标准,且同意开放接口协议并无偿配合第三方系统接入使用)。
10、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1.招标人相关信息:
招标人联系人:龚辉
招标人邮箱:060723@baosteel.com
招标人电话:021-26646036
12.宝华客服热线:4001800060(投标系统操作及CA证书办理问题咨询)。
欧贝平台热线:400-920-9595(注册、自荐问题咨询)
网上购标方法: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操作指南”。
项目经理:罗俊凯(有关招标项目商务技术等问题可致电项目经理。)
电 话:021-66891081
电子邮件:081872@baosteel.com
业务咨询:021-66891080(业务咨询电话3)
招标机构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克山路550弄8号楼
邮 编:201999
附件: 智慧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集中采购公开招标-更正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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