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宁局集团公司南宁电务段普铁信号集中监测UPS整治设备、列控设备动态监测系统(DMS)地面终端、高铁移动视频系统(HMVP)地面终端采购(招标编号:宁物招〔2024〕205号)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宁物招〔2024〕205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南宁局-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招标联系人朱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宁铁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卢工0771-272050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1
公告正文
南宁局集团公司南宁电务段普铁信号集中监测UPS整治设备、列控设备动态监测系统(DMS)地面终端、高铁移动视频系统(HMVP)地面终端采购 (招标编号:宁物招〔2024〕205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nwz20242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局集团公司南宁电务段普铁信号集中监测UPS整治设备、列控设备动态监测系统(DMS)地面终端、高铁移动视频系统(HMVP)地面终端采购 (招标编号:宁物招〔2024〕205号)招标人为南宁局-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专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宁电务段普铁信号集中监测UPS整治设备、列控设备动态监测系统(DMS)地面终端、高铁移动视频系统(HMVP)地面终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第1包:普铁信号集中监测UPS整治设备1宗,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到货
第2包:列控设备动态监测系统(DMS)地面终端6套,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第3包:高铁移动视频系统(HMVP)地面终端6套,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详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
3.1.2投标人及其代理的制造商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投标人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1.3投标人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
3.1.4各包件专业资质
第1包:普铁信号集中监测UPS整治设备
(1)投标人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出具的信号集中监测系统的CRCC证书。
(2)提供2020年以来所投产品销售业绩证明,附合同复印件(合同首页、供货明细页、签章页)。
(3)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加。
第2包:列控设备动态监测系统(DMS)地面终端
(1)投标人为DMS系统制造商,DMS系统须通过国铁集团的技术审查。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或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材料。
(3)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加。
第3包:高铁移动视频系统(HMVP)地面终端
(1)投标人为HMVP系统制造商,HMVP系统须通过国铁集团的技术审查。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或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材料。
(3)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加。
3.2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4日 14:30至2024年7月2日 00: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第1包:普铁信号集中监测UPS整治设备:100元、第2包:列控设备动态监测系统(DMS)地面终端:100元、第3包:高铁移动视频系统(HMVP)地面终端:1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南宁局-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地 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21号
邮 编: 530001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 0771-2730626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广西宁铁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21号南宁铁道大酒店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交易大厅
邮 编: 530001
联 系 人:卢工
电 话: 0771-2720503
传 真: 0771-2720503
电子邮件:ntzb20503@163.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工行南宁市衡阳支行
账 号: 2102113129300628406
9.其他
9.1本项目属企业采购,依据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实施,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广西宁铁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进行公开招标。
9.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招标文件从2024年06月24日14:30至2024年07月02日00:00(北京时间)公开出售。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个包件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文件发售时间内在国铁采购平台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9.3招标文件工本费采用公对公账户转账的方式支付(汇款时应备注招标编号+标书工本费),支付完成后须到国铁采购平台上传汇款凭证后提交招标文件购买申请,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汇款凭证上传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到以下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广西宁铁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2102113129300628406
开户银行名称:工行南宁市衡阳支行
注意事项:⑴只接受公对公账户转账(汇款时用途栏须填写“招标编号+标书工本费”),不接受私人账户转账或电汇,不接受现金等其它方式缴款,不接受帐号或户名错误的转帐(并且不保证协助查帐或办理退款事宜);⑵网银转账不通的,建议到银行柜台办理。
国铁采购平台标书款凭证录入方式: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物资采购>电子招投标(试)>公告>招标/采购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并在备注中标明开具标书款发票的开户行、银行账号、税号、增值税开票地址及电话等信息,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手册”)。
9.4在国铁采购平台报名成功后,请将以下3份资料同时发送至邮箱ntzb20503@163.com(⑴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见公告附表1);⑵供应商信息表(Word文档格式,见公告附表2);⑶标书工本费转账底单扫描件)。邮件主题格式: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
9.5未在“国铁采购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先自行注册并进行CA数字证书申请,注册为免费注册,注册后可查看附件,CA数字证书用于电子投标。供应商注册及CA数字证书申请仅支持网上办理。
9.6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购买招标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将被扣分评价,影响信用等级,请投标人谨慎对待。按照《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关系及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参与铁路物资采购活动的物资供应商必须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9.7国铁采购平台现开通会员服务功能,发布了“关于开展国铁采购平台会员服务和收费工作的通知”,请各位投标人按照平台首页中最新文件规定开通会员,因未开通会员造成不能正常参与投标活动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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