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长乐区吴航中心小学
乙方:福建合力创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2]FJGC[GK]2020013的福州市长乐区吴航中心小学智慧照明LED护眼灯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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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 产地 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1-1 | A02061908 室内照明灯具 | 教室LED面板灯 | 详见投标文件 | 279 | 1095 | 305505 | 国内 | 详见投标文件 | 0 |
1-2 | A02061908 室内照明灯具 | LED黑板灯 | 详见投标文件 | 62 | 1090 | 67580 | 国内 | 详见投标文件 | 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柒万叁仟零捌拾伍元整(¥373085.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吴航街道民主街101号;
4.3交付条件:到货并安装、验收完毕付合同款。。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本项目招投标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按招标文件要求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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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95 | 中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合格设备安装调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持有正式发票和用户所开具的验收合格证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95%。 | |
2 | 5 | 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5%。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10、违约责任
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4..1乙方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所有软硬件(整机)产品提供质保期60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质保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乙方负责保修、包换(对LED护眼灯损坏必须予以免费换新)。保修期内,所有维修服务均为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保修期内,由乙方免费提供备品备件及服务)。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乙方负责对所有货物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货物正常运行。14.2在保修期内设备若发生非人为故障,乙方应免费上门检修维护,免费更换零部件和货物。乙方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应在1日内给予解决,并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逾期采购人有权另请他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重大问题或其他较难解决的问题应在2日内给予方案并解决,若在2日内无法及时排除故障,乙方应提供与该设备型号、规格及技术指标相一致的备品或更新的兼容产品以保证正常运行,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修复,保修期将相应顺延。14.3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乙方应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14.4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仍应负责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更换配件时只能收取配件的成本费。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福州市长乐区吴航中心小学 | 乙方: | 福建合力创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民主街101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132号轻工厂房1#楼三层02室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李华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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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法: | 0591-28201199 |
联系方法: | 13705025222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500 161 0 0070 5256 9939 |
签订地点:甲方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