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淮安市淮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1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淮安市淮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苏农复〔2024〕37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淮安市淮安区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办公室、淮安市淮安区顺河镇人民政府、淮安市淮安区钦工镇人民政府、淮安市淮安区苏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金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监理(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次项目为2024年度淮安市淮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项目位于淮安区境内,主要涉及顺河镇、钦工镇、苏嘴镇、复兴镇、博里镇、车桥镇、施河镇、朱桥镇、石塘镇、平桥镇、漕运镇 。
2.2建设规模:治理土地面积约5.3万亩,总投资1291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排灌站、防渗渠道、田间道路、渠系建筑物等所有土建工程及施工合同中明确的范围及工程变更等内容;
2.3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包括开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计划施工工期240日历天),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即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注: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函时工期应填写:监理服务期包括开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计划施工工期240日历天),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即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因软件系统问题,投标人使用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投标信息确认环节,工期填入任意大于等于240的数字均可。各投标人工期以投标函上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主要为2024年度淮安市淮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本次招标共分3个标段,分别为:
2024年度淮安市淮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1标段
监理内容为:2024年度淮安市淮安区顺河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财政补助)、2024年度淮安市淮安区钦工镇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财政补助)、2024年度淮安市淮安区钦工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财政补助)、2024年度淮安市淮安区苏嘴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财政补助)共4个项目,新建高标准农田1.74万亩,总投资3875.79万元;
2024年度淮安市淮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2标段
监理内容为:2024年度淮安市淮安区复兴镇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财政补助)、2024年度淮安市淮安区博里镇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财政补助)、2024年度淮安市淮安区博里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财政补助)、2024年度淮安市淮安区车桥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财政补助)、2024年度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财政补助)共5个项目,新建高标准农田1.72万亩,总投资4001.07万元;
2024年度淮安市淮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3标段
监理内容为:2024年度淮安市淮安区朱桥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财政补助)、2024年度淮安市淮安区石塘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财政补助)、2024年度淮安市淮安区平桥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财政补助)、2024年度淮安市淮安区漕运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财政补助)共4个项目,新建高标准农田1.84万亩,总投资3977.44万元;
2.5质量目标:合格,符合监理规范要求。
2.6项目招标控制价:监理1标段为人民币71.33万元;监理2标段为人民币76.52万元;监理3标段为人民币75.72万元;
注: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参加全部标段的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1个标段(开标、评标、定标顺序按照1标段、2标段、3标段的顺序进行,出现并列第一名情况的由评委现场抽签确定,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参加其他后续标段的评标,但不参与排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住建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1名
投入本工程的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在职员工,且提供企业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由劳动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总监的资质等级:住建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者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质。(①提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效的注册证书及养老保险证明;②中标后总监理工程师需到岗履职,投标单位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人印章);
(1)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 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② 项目总监虽有在监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监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原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除原发包人出具证明的工程外无其他任何在监工程的承诺书,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f)符合《淮安市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淮水基〔2018〕27 号)第十条“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县)区级行政区域内最多可在两个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项目上任职。”情形的总监理工程师,且由本项目招标人办理相关证明材料的;
备注:拟任项目总监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总监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总监视为有在监工程。
(4)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 3 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近两年内容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以行政处罚决定日期文件为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两年);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9月2日至 2024年9月25日;(注:如投标单位报名参加三个标段投标,三个标段均需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CA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CFCA认证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13390758831;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52327879;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交易模式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三个标段投标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9月26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5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
5.6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找到“工程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
5.7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
投标报价 (54分) | 本次项目招标控制价:监理1标段为人民币71.33万元;监理2标段为人民币76.52万元;监理3标段为人民币75.72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电子平台系统中随机抽取确定。 注:1、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54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5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3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 ||
项目监理机构(12分) | 总监理工程师: 1.具有省部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 2.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的得1分。 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2分 |
专业监理工程师:(10分) 1.配备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6分) ①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得1分;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得1分;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限评1人,最高3分。 ②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得1分;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得1分;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限评1人,最高 3 分。 2.配备水利造价工程师1名(1分) ①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水利工程专业)的得1分; 3.配备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 :(1分) ①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得1分; 4.配备1名专职监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2分) ①具有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有水利工程中级职称的得1分。限评1人,最高2分。 | 10分 | |
注:相关人员需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否则不得分。(注:若项目组成员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 ||
企业业绩 (6分) | 企业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为18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类监理项目,每增加1个得2分;最多得6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验收证明(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明),缺一不可】。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6分 |
仪器设备 (12分) | 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包括电子全站仪、电子水准仪、电子经纬仪、激光测距仪、钢筋位置测定仪、涂层测厚仪,每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提供校准证书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校准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 12分 |
监理方案 (16分) | (1)监理方案内容齐全、结构完整、重点突出、符合规范、针对性强 | 2分 |
(2)质量控制方案措施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 2分 | |
(3)进度控制管理方案措施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 2分 | |
(4)投资控制管理方案措施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 2分 | |
(5)合同与信息管理方案措施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 2分 | |
(6)施工现场组织协调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 2分 | |
(7)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控制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 2分 | |
(8)针对本项目特点、难点和重点制定的措施针对性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具体可行 | 2分 | |
注:方案评审时根据投标文件打分,但得分不低于该项满分值的70%(若该项出现重大偏差、缺项漏项,则该项不得分),取技术评委的平均得分。 |
注: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参加全部标段的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1个标段(开标、评标、定标顺序按照1标段、2标段、3标段的顺序进行。
如前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收到质疑等情况被取消中标资格,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重新公示为中标人。如第二中标候选人已在后续标段中标,则由第三中标候选人重新公示为中标人,如第三中标候选人已在后续标段中标,则该标段流标。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市淮安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办公室
淮安市淮安区顺河镇人民政府
淮安市淮安区钦工镇人民政府
淮安市淮安区苏嘴镇人民政府
地 址:淮安市淮安区新城商务中心3楼 地 址:淮安区梁红玉路17-2号
邮 编:223200 邮 编:223200
联 系 人:王科长 联 系 人:陈晨
电 话:0517-85198679 电 话:19961801789
公平竞争审查表.jpg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