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金安区粮油储备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二期烘干系统设备采购工程(第二次)
项目编号 | E341502001001666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1234140076900449XQ-20220806-007866-6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安区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六安市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2-08-06 11:00:58 | 浏览次数 | 0 |
金安区粮油储备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二期烘干系统设备采购工程(第二次)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相关要求,现对本项目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内容修改如下:
投标保证金账号:
金安区粮油储备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二期烘干系统设备采购工程(第二次)
1、网银支付、银行转账
(1)收款人名称: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汇入银行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营业部
汇入银行账号:3112310045111311550
(2)收款人名称: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汇入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开发区支行
汇入银行账号:34050174640800000427-0928
(3)收款人名称: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汇入银行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营业部
汇入银行账号:56490017641040100664
2. 保函方式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应由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保函,银行保函期限必须大于投标有效期,并随同银行保函扫描件一并提交企业办理银行保函手续时对公账户的交款凭证扫描件,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否则,所提交的银行保函无效。在评标评审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作无效处理。
3.电子保函: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暂支持徽商银行电子保函且基本账户开设在徽商银行的企业,其他银行电子保函待系统升级改造后方可使用。
4.保证保险方式
投标保证金以保证保险方式提交的,保证保险期限必须大于投标有效期,并随同保证保险保函扫描件一并提交企业办理保证保险手续时对公账户的交款凭证扫描件,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否则,所提交的保证保险保函无效。
六安市金安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六安市中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国建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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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在线提交安徽国建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交2022-08-06 10:54:360天0小时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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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在线确认请审核2022-08-06 10:55:360天0小时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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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平台审核通过2022-08-06 10:59:400天0小时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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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在线发布通过2022-08-06 11:00:550天0小时2分
补充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