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层层高公司关于万延工业区环境提升工程(二期)外墙刷新工程劳务分包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曾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0
公告正文
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就万延工业区环境提升工程(二期)外墙刷新工程劳务分包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项目。
一、项目名称:万延工业区环境提升工程(二期)外墙刷新工程劳务分包采购
工程地点:深圳市
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为止
最高限价:650,598.21元(含税,需提供3%增值税专用发票)。
规格及工程量:本价格包含除主材外预算书(或者现场实际情况)中全部施工内容的人工费、保险费、辅材、土方清运、机械劳务费、安全文明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性费用,不下浮)等。(详见清单)
注:工程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二、采购供应商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
2.投标人具有劳务分包资质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4.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深圳市各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5.投标人未被列入宝安交通投资集团或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6.不同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7.投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1)相互间存在参股、控股关系;(2)直接或者间接同为第三方控股;(3)存在行政隶属关系;(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5)各投标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任职重合的情形;(6)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之间存在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
三、投标文件中包含的内容: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盖单位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3. 投标承诺函;(盖单位公章)
4. 投标报价,报价单内报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1位数字。(盖单位公章)
5. 投标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盖单位公章)
6. 投标人施工方案;(盖单位公章)
7.投标文件(标书)严格按上述顺序装订,不按要求装订视为无效投标。
四、采购验收及费用支付
(一)工程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三方验收单为准,验收合格确认后进行结算。
(二)费用付款
1.本项目招标为劳务招标,含除主材外预算书(或者现场实际情况)中全部施工内容的人工费、保险费、辅材、土方清运、机械劳务费、安全文明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性费用,不下浮)等。(详见清单)
2.劳务分包单位需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项目档案、竣工验收资料等工作。
3.工程款支付,按招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的合同工程进度款一致,经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由建设单位审定后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付清。
4.项目正常结算的及实施中发生工程量变更的,正常结算及变更部分按建设单位审定造价(劳务部分未下浮前)的招标下浮率(29%)叠加中标单位的投标下浮率进行结算(例如:投标人的下浮率为5.5%。那么其投标报价应为1-0.29-下浮率(1-0.29-0.055=0.655))。
5.在施工过程中相关监管单位开出的处罚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6.相关监管单位每开出一单整改通知书处罚中标供应商2000.00元,建设单位履约评价不合格处罚中标供应商合同价的10%。
7.每个单独的项目结算价中包括但不限于结算书编制、竣工资料、竣工图等,中标单位如实施此项,该费用全额支付,若不实施此项,该费用在竣工结算中扣除2000元。
8.申请支付劳务款必须提交农民工花名册、现场考勤表、农民工工资支付表(需盖章及按指印),或银行的工资发放流水清单原件。
9.本公告及附件由深圳市层层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购办负责解释。
10. 因中标单位应原因造成施工资料、竣工验收、结算延误情况,按项目扣减中标单位5000元。
五、本次招标无报名环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资料的具体内容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招标人,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以无记名的方式向联系人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提出,提出时间及答疑时间为公告之日起五个日历日。
(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定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三)评标环节,评标小组按评分表给投标单位打分,按投标人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三名中标候选人名单;
(四)采购办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人;
(五)报价方式: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1位数字。
六、投标文件的制作:
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方都将终止其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3.采购方拒绝接受电报、电话或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
4.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制作投标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
5.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投标文件密封。
6.所有密封文件封套正面须标明项目及标段名称、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
七、无效投标的情形:
1.投标报价超出项目最高限价的、漏报的、误报的;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署姓名;未装订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进行制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投标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有涂改的;
4.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
5.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的;
6.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或未能实质性响应技术商务要求的;
7.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8.评标小组认为其他不合理情况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八、采购失败的后续处理
该项目采购过程中若由于投标截止后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或经评标小组评审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60分以上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重新组织招标。第二次采购若由于投标截止后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经评标小组评审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或以上的供应商符合条件,也可以正常评定标。
九、投标截止:2023年11月 20日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十、递交投标文件:深圳市宝安区公路局管理中心大楼1406室
十一、中标通知:
(1)中标结果确定后,将公示3个日历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的,招标人向其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的,中标人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后1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视为中标人放弃本项目的中标权。
(2)未收到中标通知的投标人默认为未中标人,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13530181085
项目经理:胡工 联系电话:15817286495
深圳市层层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11 月15 日 招标公告-万延工业区环境提升工程(二期)外墙刷新工程劳务分包采购.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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