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租赁视频273条传输光纤电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5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d-2024-10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0898-38380072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898-6525031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租赁视频273条传输光纤电路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大英山东一路7号国瑞城雅仕苑 1栋 2 单元 1802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 09点4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D-2024-105
项目名称: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租赁视频273条传输光纤电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9.83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9.83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该项目共计需要273条光纤链路,每条网络带宽为100 M,满足公安业务的需要。项目成交供应商全额投资承载线路建设及租后日常运行、维护、保障,详细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租赁期限为2年 ,其中包括建设期120日历天,建设完成且通过验收后进入网络租赁期,即从2024年07月1日至2026年06月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4日  至 2024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大英山东一路7号国瑞城雅仕苑 1栋 2 单元 1802 室
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人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 09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5号4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2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5日 09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5号4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2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2、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4、补充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①、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分公司投标的,需要在投标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需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不满三年的,按照营业执照注册年限起算);
1.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发展西路与江北路交叉路口往东约120米        
联系方式:李先生0898-38380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大英山东一路7号国瑞城雅仕苑 1栋 2 单元 1802 室            
联系方式:李工0898-65250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898-6525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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