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区民生一期公共租赁住房维修项目
询比招标公告
海东市乐都区民生一期公共租赁住房维修项目(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招标活动。
1.招标项目简介
1.1招标项目名称:海东市乐都区民生一期公共租赁住房维修项目
1.2招标人: 海东市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申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招标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招标项目概括: 海东市乐都区民生一期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A-工程)
2.1招标范围: 施工(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
2.2计划工期: 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具体内容以施工合同为准)。
2.3建设地点: 海东市乐都区 。
2.4质量要求: 合格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财务要求:提供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提供审计单位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审计人员年检证书),新注册未满一年的企业提供基本户所在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 2020 年9月至今)类似业绩 1 项;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工程验收备案表或项目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应有良好的信誉,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相关查询结果。
(5)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三证齐全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6)其他要求:1、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申请人,应提供有效的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2.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招标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3 年 9 月 2 日至2023 年 9 月 5 日,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qinghai.etrading.c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投标人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及招标文件工本费付款凭证均需加盖公章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招标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审核)。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售后不退响应资格不得转让。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10时00分,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qinghai.etrading.cn/线上电子投标,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使用CA锁完成线上不见面开标。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招标人拒绝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新点招标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s://qinghai.etrading.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市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0972-8622573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申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B座8楼2086 室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971-6257733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