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驻监武警金华支队执勤五大队十五中队岗楼哨点备勤间改造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岗楼哨点备勤间改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超大件超重件场内道路桥梁临时加固改造交通设施水准点座标控制点施工单位验收复测校验记录施工安全保卫工作非夜间施工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守卫设施地下管线照管半成品劳动保护用品隐蔽工程检查施工进度计划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测量放线试验设备设备及材料工艺试验工程量清单临时建筑物起重机械设备通讯工具物料物业工程保险工程设备监狱系统投资建设封闭隔离围挡防水工程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临时用电设施安全生产培训危险预知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安全检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临时设施施工设施机电设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用电设备器材维护保养安全用电设备设施临时构筑物脚手架安全网安全带安装拆卸实木衣柜场内外三通一平道路及现场安全维护成品保护垂直运输材料二次搬运施工场地清理场地保洁零星拆除修补新建铝合金门铝合金玻璃隔断金属格栅窗特殊环境施工增加费建筑装饰工程不锈钢防盗钢栅
金额
6.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lf-a2022021
预算金额6.5万元
招标公司浙江省十里丰监狱
招标联系人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女士1875700200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30
公告正文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驻监武警金华支队执勤五大队十五中队岗楼哨点备勤间改造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驻监武警金华支队执勤五大队十五中队岗楼哨点备勤间改造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
招标方式: |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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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稿】浙江省十里丰监狱驻监武警金华支队执勤五大队十五中队岗楼哨点备勤间改造磋商文件(12.19)电子招标.doc | 文件下载【定稿】浙江省十里丰监狱驻监武警金华支队执勤五大队十五中队岗楼哨点备勤间改造磋商文件(12.19)电子招标.doc文件下载【定稿】浙江省十里丰监狱驻监武警金华支队执勤五大队十五中队岗楼哨点备勤间改造磋商文件(12.19)电子招标.doc |
招标文件、清单.zip | 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清单.zip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清单.zip |
磋商公告.doc | 文件下载磋商公告.doc文件下载磋商公告.doc |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驻监武警金华支队执勤五大队十五中队岗楼哨点
备勤间改造工程的竞争性碳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驻监武警金华支队执勤五大队十五中队岗楼哨点备勤间改造工程的
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30日09时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LF-A2022021
项目名称:浙江省十里丰监狱驻监武警金华支队执勤五大队十五中队岗楼哨点备勤间改
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碳商
预算金额:65000元
最高限价:64100元
采购需求:
竞争性碳商项目 | 碳商内容 | 服务工期 | 预算价(元) | 最高限价(元) |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驻监武警金华支队执勤五大队十五中队岗楼哨点备勤间改造工程 | 哨点备勤间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15个日历天 | 65000 | 641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特定要求
3.1企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
内)【浙江省外企业须经进浙备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及“三类人员”
B类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证书,且未拍任其他在施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其中已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交易
活动)
3.3采购人省属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副调研员和离退休干部)、采购人科级领导
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的企业,包括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
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期限: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前:
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3、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1、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0日09时30分;
2、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除技术部分之外的其他内容);
3、响应人的技术标部分、备份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
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随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授权委
托书。)递交给代理工作人员,递交地址:衡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衡江区振
兴东路268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2月30日09时30分
地点(网址):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街江区振兴东路268号):本项
目同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
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
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投诉(联系人:倪先生;电话
0571-87057615)。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
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
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
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
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
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4、响应人前往衢江区交易中心开展招投标活动相关人员的健康码为绿码,且提供48
小时内的核酸阴性证明。
八、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响应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2、响应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响应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
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
3、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从首
页-服务中心一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
4、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响应人
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
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响应人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浙江省十里丰监狱
地址:衢州市江区云溪乡塔山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570-2927206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西区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号楼1单元10楼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8757002006
项目质疑人:方女士
电话0570-389014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倪文良、吴聪瑜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87058489
2022年12月19日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采购人:浙江省十里丰监狱(盖章)项目编号:SLF-A2022021竞争性磋商文件浙江省十里丰监狱驻监武警金华支队执勤五大队十五中队岗楼哨点备勤间改造工程
第三章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24第二章评审办法20第一章响应人须知及前附表5磋商公告3目录编制日期:2022年12月
一、项目基本情况浙江省十里丰监狱驻监武警金华支队执勤五大队十五中队岗楼哨点备勤间改造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章工程清单及图纸73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54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25
项目概况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驻监武警金华支队执勤五大队十五中队岗楼哨点备勤间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
采购需求:最高限价:64100元预算金额:65000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浙江省十里丰监狱驻监武警金华支队执勤五大队十五中队岗楼哨点备勤间改造工程项目编号:SLF-A2022021
竞争性磋商项目 | 磋商内容 | 服务工期 | 预算价(元) | 最高限价(元) |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驻监武警金华支队执勤五大队十五中队岗楼哨点备勤间改造工程 | 哨点备勤间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15个日历天 | 65000 | 64100 |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及“三类人员”B类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中已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交易活动)。3.1企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浙江省外企业须经进浙备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特定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3、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获取时间期限: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前;三、磋商文件的获取:3.3采购人省属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副调研员和离退休干部)、采购人科级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的企业,包括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地点(网址):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衢江区振兴东路268号);本项目同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标;开启时间:2022年12月30日09时30分五、响应文件开启:3、响应人的技术标部分、备份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随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递交给代理工作人员,递交地址: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衢江区振兴东路268号)。2、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除技术部分之外的其他内容);1、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0日09时30分;
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投诉(联系人:倪先生;电话:0571-87057615)。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七、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
3、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2、响应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响应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1、响应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八、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4、响应人前往衢江区交易中心开展招投标活动相关人员的健康码为绿码,且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阴性证明。
联系人:徐先生地址: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塔山1、采购人:浙江省十里丰监狱九、联系方式: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响应人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响应人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4、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项目质疑人:方女士电话:18757002006项目联系人:杨女士地址:衢州市西区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号楼1单元10楼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0-2927206
2022年12月19日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87058489联系人:倪文良、吴聪瑜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电话0570-3890149
1.1项目概况1.总则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第一章响应人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1 | 采购人 | 采购人:浙江省十里丰监狱 地址:衢州市衢江区塔山 联系人:徐先生 传真:0570-2927206 |
1.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衢州市西区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号楼1单元10楼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570-3890149 18757002006 |
1.1.3 | 项目名称 |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驻监武警金华支队执勤五大队十五中队岗楼哨点备勤间改造工程 |
1.1.4 | 项目编号 | 项目编号:SLF-A2022021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划拨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经落实。 |
1.3.1 | 采购范围 | 哨点备勤间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
1.3.2 | 计划服务工期 | 15个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
1.3.4 | 服务方式 | 通过磋商确定施工服务资格。 |
1.4.1 | 响应人资质条件、项目负责人、财务能力和业绩信誉 | 详见以下(1)~(3)采购人要求。 |
(1) | 资质条件: | 详见磋商公告 |
(2) | 项目负责人: | 详见磋商公告 |
(3) | 其他要求 | 详见磋商公告 |
1.4.2 | 磋商文件质疑 |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响应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响应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投诉(联系人:倪先生;电话:0571-87057615)。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
1.4.3 | 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人;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1.10 | 分包 | 合理分包。 |
2.1 |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资料 | 无 |
2.2.1 | 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2年12月30日 09 时30 分地点: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衢江区振兴东路268号),同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标; |
3.3.1 | 响应有效期 | 磋商响应截至日起90天内有效。 |
3.4.1 | 交易保证金 | 无 |
3.5 | 资格审查方法 | 资格后审 |
3.7.2 |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技术部分除外);递交方式:1、在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除技术部分之外的其他内容);2、技术标部分、备份响应文件响应人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给代理工作人员,递交地址: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开标厅(衢江区振兴东路268号)。 |
3.7.3 | 特别说明 | 1、因技术文件的技术分需要暗标评分,响应人须另外提供纸质的技术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叁份,在磋商截止前提供给代理工作人员。2、封面采用“响应文件格式”中所提供的格式;正本用于公证编号,整个评审期间由公证保管。3、副本为“暗标”评审部分,“暗标”部分,封面、封底、侧封及所有正文中均不得出现可识别响应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以往工程名称、响应人独有的标准名称或编号等),也不得出现其他具有标识性作用的符号、图案等;纸张规定:采用A4白纸;⑵使用WORD文件形式单面打印,不允许彩色打印,封面采用磋商文件统一提供的格式(不含页眉、页码、页脚),装订位置在封面左侧2个方框内(用订书机装订即可);所有正文要求为宋体五号字体,除封面外页数控制在20页以内;违反上述编制要求的,技术标作0分处理。技术标副本内容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暗标评分完成后,评审小组进入电脑评审,由公证宣布编码的对应单位,评审小组将各自评分结果输入电脑。(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采购代理机构,0570-3890149 、187570020064、政采云里上传的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写和上传。 |
3.7.4 | 响应文件的签章 | 采用电子签章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盖章、签署 |
4.1.1 | 响应文件说明 | 1、响应文件组成:《资格文件》、《商务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技术文件》以纸质文件密封在磋商截止前递交代理工作人员,无需电子加密上传。2、响应文件编制:响应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3、响应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4、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2)“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2)“备份响应文件” 一份、 “技术文件” 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叁份:密封包装后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6、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a.响应人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响应无效。b.“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响应人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响应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 响应人如需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以介质(U盘)存储的“备份响应文件”到代理工作人员,并应遵守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的相关规定。b.“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磋商地点的“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响应截止时间前,响应人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无效。▲未传输递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响应文件、技术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响应无效。7、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响应人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响应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响应人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3)响应截止时间前,响应人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无效。(4)响应截止时间前,响应人未按要求递交技术文件的,响应无效。(5)响应截止后,在响应有效期内,响应人不能撤销响应文件。 |
6.1.1 | 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 评审委员会构成:3人及以上单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程序产生。 |
6.4 | 评审办法 | 资格后审综合评估。 |
7.1 | 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成交人 | 否,推荐成交人1家。 |
7.3.1 | 履约担保 | 1、履约担保的形式:转账、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履约保函,履约担保缴纳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2、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3、时 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之后7日内。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开户银行:农行衢州十里丰支行 银行账号:19711301040000160 |
8 | 签订合同 |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
9 | 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 评审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公告在公告媒体上发布,并发出成交通知书。 |
10 | 结算方式 | 详见合同主要条款 |
11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享受价格折扣。本项目对应的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12 | 踏勘现场 | 组织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采用错时现场踏勘的形式,响应人需踏勘现场的请于2022年12月21日17时前与基建办联系方工,联系电话:15105701095。 |
13 | 特别说明 | 1、代理费:本项目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人支付,供应商报价时综合考虑。2、公证费:由成交人承担,具体金额以公证处要求为准。3、成交方应服从甲方防疫要求,施工人员核酸检测费用自理,人员进场审批时提供核酸检测报告,近14天行程,施工人员施工期间自行隔离,安全防范,不得去疫区及不与疫区回来人员接触,每天上班出示健康码及14天活动轨迹,所有施工人员按规定开展的定期核酸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4、施工场地的封闭隔离围挡按规定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5、投标人在投标前需充分考虑因防疫要求产生的成本,成交后因防疫要求延迟开工、中途停工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一律不予承担。6、如发生安保、检查等因采购人原因造成的中途停工,产生的损失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7、因新冠肺炎防疫需要,施工人员须自觉遵守采购人的各项防疫规定。8、响应人前往衢江区交易中心开展招投标活动相关人员的健康码。 |
1.2.1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4本项目项目编号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3本磋商项目名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2本项目采购人代理机构: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1本磋商项目采购人: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采购项目的服务方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采购项目的计划服务工期: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1本次采购范围: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计划服务工期和质量要求1.2.2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4.2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其他要求:详见公告。(2)项目负责人:详见公告;(1)资质条件:详见公告;1.4.1响应人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项目负责人、财务能力和业绩信誉。1.4响应人资格要求
(6)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的。(5)因违反有关建设工程采购响应法律法规,响应资格(包括在省属监狱系统响应资格)被取消或在暂停期限内的;(4)企业或项目负责人被国家相关执法部门立案查办中的或有正在公示的建设市场不良行为纪录的;(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2)响应人是有外资控股或参股的外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1)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5.3本项目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人支付,供应商报价时综合考虑。收费标准如下:1.5.2响应人应按磋商公告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段内获取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1.5.1响应人准备和参加响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响应人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响应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5费用承担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在磋商过程发现的,取消响应或成交资格;在施工过程发现的,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序号 | 名称 | 收费标准 | 计费金额(万元) | 服务费(下浮率) |
1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 50-100万元(不含) | 30% |
1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 100-500万元(不含) | 40% |
1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 500-1000万元(不含) | 51% |
2 | 工程造价咨询费 |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 | 44% | |
3 | 50万元以下的单个项目按50万元标准计算 | 工程类(含造价咨询工作内容) | 4508元 | |
3 | 50万元以下的单个项目按50万元标准计算 | 货物和服务类 | 5250元 |
1.8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响应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1.6.2成交人应严格遵守省属监狱系统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对保密做出承诺,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1参与磋商响应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保密
响应人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0分包1.9.2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具体要求详见前附表。1.9.1磋商文件质疑:具体要求详见前附表。1.9磋商文件质疑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关于中小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1.11.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
2.磋商文件1.4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投标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或戒毒企业参加投标时应提供监狱或戒毒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提供以上材料的投标人将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优惠。1.3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1.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有关规定,监狱和戒毒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合同主要条款;(3)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2)响应人须知及前附表;(1)磋商公告;2.1.1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磋商文件的组成
2.3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响应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响应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投诉(联系人:倪先生;电话:0571-87057615)。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7)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6工程量清单;(5)响应文件格式;
(1)响应人资格声明;3.1.1【资格文件】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四部分组成。3.1响应文件的组成3.响应文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人;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项目负责人简历表;(6)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5)响应人基本情况表;(4)廉政承诺书;(3)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人身份证扫描件
(2)维修响应时间及保障措施承诺书(1)自评分表3.1.2【商务资信文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9)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响应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8)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服务方案(响应人根据评分标准自行编制)技术文件以纸质文件密封在磋商截止前递交代理公司,无需电子加密上传,3.1.3【技术文件】(5)商务资信部分响应表(4)资信证明资料(3)业绩表
(5)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4)第二轮(最终)磋商报价;(3)第一轮磋商报价一览表;(2)响应报价明细表;(1)响应函;3.1.4【报价文件】
3.3.1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响应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响应有效期2、本项目采用二轮报价方式。1、响应人应根据本磋商文件和业主提供的资料及施工范围、内容,按照国家有关取费标准,结合自身施工能力和施工力量的投入进行竞争报价。3.2响应报价注:以上所涉及的证明材料均须以电子扫描件,加盖公章形式放入响应文件
(4)本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响应人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响应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3)磋商响应人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纸质备份文件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由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磋商响应人单位公章。当纸质文件与上传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为准。(2)响应人应当按照本章节第3.2款“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其中《商务资信文件、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响应报价,否则响应无效。(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响应人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3.4响应文件的编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人延长响应有效期,响应人必须以书面或传真形式予以答复同意还是不同意。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响应人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
(1)《响应文件》的签章:见《磋商响应方须知前附表》;3.5响应文件的签章响应人没有按照本章节“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响应人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7)《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响应人负责。(6)《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响应人的责任。(5)本章节“响应文件组成”内容中约定可以提供复制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响应人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例如:各类资格资质证书、业绩材料、许可材料、荣誉证书、验收材料等)。
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响应无效。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3.6响应文件的递交(4)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响应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3)具体需要签章的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应签章而未签章的材料视为未提供,可能导致响应无效。(2)《响应文件》应由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时加盖响应人公章,否则无效。
实质上没有响应本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响应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响应人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响应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响应人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4.商务资信、技术文件中包含报价的;3.采购文件中有▲处条款响应人未作实质性响应的;2.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未有效授权的;1.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资格要求;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视为无效:3.7响应无效的情形
10.响应人串通响应的;9.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8.报价超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响应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5.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报价,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与相关证明材料的;
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5.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启用后,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14.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1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纸质技术文件的;12.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11.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
5.响应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虚假的。4.响应人在采购期间有串通、哄抬报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3.成交后放弃的、或未按期领取成交通知书、或不递交履约保证金、或未按采购人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或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确定的条款;或转让成交的、或不履行合同的。2.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经采购人签收后但未参加采购会议。1.响应人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或撤回、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并在一至三年内不欢迎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响应人泄露标底的;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响应人撤换响应文件、更改报价的;3.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串通响应行为:8.响应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7.如给予采购人有关工作人员提供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或服务,经查实属于商业贿赂的。6.如成交人为本系统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本公司任科级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经查证属实的。
8.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7.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6.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的;5.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人办理响应事宜的或不同响应人与同一响应人联合响应的;4.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提供响应咨询服务;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响应人泄露响应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的;
3.响应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证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响应人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各标项响应人不足三家的;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响应人:4.0废标的情形9.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响应行为。
(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4.2磋商准备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响应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4.1磋商形式4.磋商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开启响应文件,进入资格审查;(2)响应文件解密结束;(1)向各响应人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响应人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响应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4.3.1开标第一阶段4.3磋商流程(两阶段)(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响应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响应人如不参加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响应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响应人自己承担。
(2)初次报价评审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系统里开启第二轮报价,响应人须在“报价时限”内登录政采云系统完成在线报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响应人》(响应人自行去政采云系统上进行下载)。所有第二轮报价询标流程,均在线上完成,请各响应人务必不要离开电脑太久,并留意手机短信。(1)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资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会议第二阶段会议。通过政采云系统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资信、技术评审无效响应人名称及理由,同时开启初次报价文件;评审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4.3.2开标会议第二阶段(报价文件的开启)(6)第一阶段开标结束。(5)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响应人的商务资信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资信评审;(4)公证人员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响应人进行纸质技术文件编号,评审小组开始暗标评审;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注:1.磋商时,后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必须优于或等于前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否则其报价和承诺将视为无效。(6)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5)评审结束后,在“政采云平台”系统平台上公布成交候选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成交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成交人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4)报价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系统上对各响应人的得分情况进行汇总,并填写比较和评价内容;(3)磋商小组进入报价评审页面,对各响应人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报价评审;
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由3人(含)以上单数的人员组成的磋商小组,负责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政府采购咨询专家组成,其中政府采购咨询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的组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评审工作的组织5.1磋商评审小组5.评审
(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要求响应人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3.1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3.磋商小组的职责磋商小组名单在采购结果公告时公布。
(1)会议后,直到与成交人合同签订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5.3磋商过程的保密磋商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5.2磋商原则(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向采购人推荐第一成交候选人;
(2)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1)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5.5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磋商专家按照第二章“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方法、评审因素对响应文件进行磋商。没有规定的方法、磋商因素和标准,不作为磋商依据。5.4评审(2)合同授予后,采购人不对所有响应人就磋商过程情况以及除磋商被废除的响应人及废标原因之外的未能成交原因作任何解释。未成交人不得向评委或其他有关人员处获取磋商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评审工作将依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采购文件中事先已列明的内容进行(如现场方案讲解、演示、样品等)。(1)评审原则:磋商小组按照客观、公正、审慎、择优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5.6评审原则(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响应人同意后,调整后的响应报价对响应人起约束作用。如果响应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审工作。(4)合计累计金额与小计(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合计累计金额为准,并修改小计(合计)金额及总报价。(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审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磋商小组将按照采购文件中事先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的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详细评审方法和标准见本采购文件第二章《评审办法》。5.9评审方法和标准磋商小组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不得私下与响应人接触,不得出现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5.8评委纪律磋商小组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5.7评审意见的争议处理
2.采购结果公告和成交通知书签发1.2.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不对评审结果做任何解释。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本项目由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法确定成交人。1.确定成交人6.确定成交人与采购结果公告
3.1质疑书须包括以下内容:质疑。响应人认为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响应人可以提出书面3.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质疑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采购人无义务向未成交人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
(五)提出质疑的日期。(四)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二)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式;(一)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
3.6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采购代理机构以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日。3.5质疑书以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3.4质疑书必须署名,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3.3质疑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提出,逾期提出不予受理。采购结果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包括结果公示、结果变更公告等)之日起计算,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出不予受理。3.2采购过程的质疑期限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
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失信行为上报至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依法处理。成交人应成交人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但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领取后30日。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响应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将予以纠正。合同签订时间期限:见《前附表》;签订合同7.合同签订和履约担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磋商:8.1重新磋商8.重新磋商和不再磋商2.3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人按约定履约完毕后退还(具体退还方式以合同签订时约定为准)2.2成交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合同款不予支付、合同验收不予通过,同时:已提交履约担保的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以弥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损失;未提交履约担保的按采购预算金额的2%对其进行追偿。成交人的赔偿金用于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其他采购组织费用、补偿采购人损失。2.1提交要求:见《前附表》;成交人应提交而未提交履约担保的,合同款不予支付、合同验收不予通过。
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9.纪律和监督重新磋商后每个标项响应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响应被否决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磋商。8.2不再磋商(2)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响应的。(1)响应截止时间止,每个标项响应人少于3个的;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响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磋商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向十里丰监狱检察室、磋商响应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9.3投诉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响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否则,将被取消1年内在十里丰监狱的响应资格。9.2对响应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磋商响应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评审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成员为3人,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政府采购咨询专家2人组成,磋商小组成员按规定程序产生。2.评审组织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1.评审原则第二章评审办法10.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2)响应文件解密结束;(1)向各响应人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响应人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响应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3.3.1开标第一阶段3.1评审的一般程序为(两阶段):3.评审程序和内容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产生。
(1)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资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会议第二阶段会议。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资信、技术评审无效响应人名称及理由,同时开启初次报价文件;评审小组对初次报价文件进行评审。3.3.2开标会议第二阶段(报价文件的开启)(6)第一阶段开标结束。(5)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响应人的商务资信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资信评审;(4)公证人员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响应人进行纸质技术文件编号,评审小组开始暗标评审(3)开启响应文件,进入资格审查;
注:1.磋商时,后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必须优于或等于前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否则其报价和承诺将视为无效。(6)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5)评审结束后,在“政采云平台”系统平台上公布成交候选人名单,采购人最终确定成交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成交人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4)报价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系统上对各响应人的得分情况进行汇总,并填写比较和评价内容;(3)磋商小组进入报价评审页面,对各响应人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报价评审;(2)初次报价评审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系统里开启第二轮报价,响应人须在“报价时限”内登录政采云系统完成在线报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响应人》(响应人自行去政采云系统上进行下载)。所有第二轮报价询标流程,均在线上完成,请各响应人务必不要离开电脑太久,并留意手机短信。
4.1资格审查资料:4.磋商细则磋商会议的符合性审查,资格响应文件审查,评审时符合性审查,并做好详细记录。如磋商小组发现投标文件存在磋商文件响应人须知3.7“响应无效的情形”内容之一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即可判定该响应文件符合性评审不通过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的综合评分程序。磋商会议、磋商小组依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分别对响应文件进行以下顺序的符合性审查:3.2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3.3采购人省属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副调研员和离退休干部)、采购人科级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的企业,包括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及“三类人员”B类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中已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交易活动)。3.1企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浙江省外企业须经进浙备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特定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技术分(30分)1、商务资信分(30分):磋商小组成员按下列评分标准评判,每人一张评分表,并记名;各评委评分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寻求原因直到一致;如与响应人的自我评分不一致须向其询标(澄清)。响应人最终得分=商务资信分+技术分+价格分合计组成,满分为100分。4.2商务资信、技术评审:
项序 | 评价项目 | 分值 | 评价说明 |
1 | 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 | 8 | 由磋商小组根据响应人提供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进行综合评审:1.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资格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2.本工程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派人员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资格的每一人加2分;本项最高得6分。(提供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2 | 履约情况 | 6 | 自2018年1月1日起,在本监狱或监狱企业的施工过程中有过违反合同扣罚记录的每一起扣2分,最高扣6分(采购人基建部门提供数据) |
3 | 维修响应时间保障措施 | 4 | 响应人针对本项目承诺收到采购人要求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安排各相关人员及设备进场进行施工得4分,其余不得分。无承诺不得分。 |
4 | 响应人业绩 | 6 | 按响应人2018年1月1日起(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单个合的类似项目业绩,响应人提供的类似项目单个合同,每个得2分,最高得6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5 | 权威认证 | 6 | 响应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磋商报价得分=(基准价/供应商磋商报价)×40(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2位)有效供应商的最终磋商报价等于基准价时,其商务报价评分值为满分40分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41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基准价;2、报价评审(40分):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结合技术评分细则对各响应人的技术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各成员所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各响应人的技术分值(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项序 | 评价项目 | 分值 | 评价说明 |
1 | 施工方案 | 10 | 由磋商小组根据响应人施工方案的科学性、严密性、合理性进行评定。施工方案一般的得1-3分;施工方案可行的得4-7分;施工方案全面合理的得8-10分; |
2 | 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方案和措施 | 8 | 由磋商小组根据响应人施工质量的技术方案和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和措施一般的得0-2分;方案和措施可行的得3-5分;方案和措施全面、严密的得6-8分。 |
3 | 保证工期和施工进度的方案和措施 | 8 | 由磋商小组根据响应人工期和施工进度的方案和措施进行综合评审,重点为作业时间受限制的施工人员及材料进出的应对措施:方案和措施一般的得0-2分;方案和措施可行的得3-5分;方案和措施全面、严密的得6-8分。 |
4 | 施工降效的方案和措施 | 2 | 由磋商小组根据响应人施工降效方案的方案和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和措施一般的得0-1分;方案和措施可行的得1-1.5分;方案和措施合理的得1.5-2分。 |
5 | 对本项目有效的改进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 2 | 有效建议和措施每项得0.5分,最高得2分。 |
三、项目实施地点:衢州市衢江区十里丰监狱二、项目内容:哨点备勤间改造等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一、项目名称:浙江省十里丰监狱驻监武警金华支队执勤五大队十五中队岗楼哨点备勤间改造工程;第三部分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3、采购人将评标结果公示后,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2、按最终评审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形成评审意见。
(二)商务要求表:本工程的承包方式为采购文件规定的项目内容,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包施工的承包方式。(一)工程承包方式:▲四、商务要求:有▲标注的项目为实质性条款,必须响应。
工期 | 15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由采购人确定) |
质量目标 | 一次性验收合格 |
质保期 | 参照合同要求 |
付款条件 | 参照合同要求 |
本项目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7月1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第四章合同条款本工程施工过程和要求遵守《浙江省十里丰监狱监内基建项目管理办法》和监狱监管安全制度的要求。人员、车辆的进出都需要审批检查,作业时间也有严格限制等。在施工时会存在较大程度误工、降效,各响应人在响应和报价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在本项目响应过程中,采购人组织实地勘探(现场颁发踏勘证明),若因响应人事先未实地踏勘现场造成工程相关调整变化较大的,响应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响应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采购人的原因外,响应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须提供与最终报价金额一致的工程量清单明细作为合同附件(报价内各单价根据最终报价在首次报价的基础上同比例调整。五、其他要求:
1.1.1合同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第一部分协议书(略)
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4监理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设计变更联系单或签证单(2)招标文件(3)监理合同。
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5设计人:通信地址:。电子信箱:;
1.1.3.10临时占地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建设项目规划红线范围。1.1.3工程和设备通信地址:。电子信箱:;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通用条款及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若承包人投标文件技术规范高于上述要求的,则按投标文件技术规范执行。1.4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由国务院及其所属部委、浙江省及衢州市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下发的各类规范性文件。1.3法律
1.6.1图纸的提供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中标通知书(2)本合同协议书(3)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4)投标书及其附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6)本合同通用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0)设计变更联系单或签证单(11)监理合同等其他合同文件。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相关规定;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办理相关证件的资料(如质监手续、施工许可证);施工过程中往来文件、备案资料等。1.6.4承包人文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与招标内容相符的完整施工图。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共计3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天内提供壹份进行工程量清单复核(该图纸与编制清单图纸一致),其他图纸在开工前一周内提供;
1.7联络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以及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6.5现场图纸准备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七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按相关规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实际需求;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的授权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叁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现场规划红线作为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1.10.3场内交通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1.10交通运输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及其指定的授权代表。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1.11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在投标报价里考虑,由承包人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均由承包人负责,相关费用已计入投标报价。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在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若存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少算漏项的,经双方核对确认后的工程量,作为竣工结算调整的依据,否则不予增加调整。子目工程量少算比例在10%以内的,且子目少算工程费不超过5万元的,提出但不进行工程量核对,等结算时按实计量调整,上述情况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核对意见。承包人逾期未核对的,视作对工程量无异议,增加的工程量在竣工结算时不予调整(清单复核图纸以发包人提供书面图纸为准)。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可调整,但少算漏项需要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提出,并提交给发包人。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
职务:;身份证号:;姓名:;发包人代表:2.2发包人代表2.发包人
2.4.1提供施工现场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本合同的实施,协调处理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签证并确认施工中变更联系单和相关费用,负责施工全过程质量监督和检验,签署工序验收单、隐蔽工程验收单,审核工程进度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合同条款签付工程进度款,监督施工进度和督促资料的完成,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和决算,代表发包人协调有关事宜。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发包人现场交验,施工单位验收复测,并做好校验记录。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在开工前移交。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纸质二套(原件或抄件)、电子版一套(所有竣工资料的原件扫描件)。(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发包人提供监理工程师复核的竣工图、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结算送审资料。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承包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对其承包范围内的所有现场操作的稳定性和安全负全部责任,并且应对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充分重视。应保持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井然有序,杜绝发生人身事故。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监理工程师和有关主管单位提出要求时,承包人应以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排放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必须与发包人和建设行政安监部门进行联系,熟悉并接受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规定。承包人如果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扣罚。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文件执行,需满足非夜间施工照明的需要,发生费用自负。2、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若有发生,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确定的时间提交,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1、由本工程开始到承包人完成所有工程内容并依法移交给发包人止,承包人须负责保护本工程,包括保护在工地上或送至及安放在工地上、与本工程有关的供本工程使用的任何有关物料等,如果没有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物品运出现场。(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二套、电子版一套(所有竣工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
9、在合同要求许可的范围内,在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过程中,承包人所必需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公众的便利及公用道路、以及通往属于发包人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有,产生不必要及不适当的干扰。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施工场地应符合衢州市城市管理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排除雨水和污水,并应将任何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做妥善安排,从现场清理并运走任何废料、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须保护所有公众财产包括现有道路、现有树木、现有公共设施、邻近财产、现存管线等免受本工程所引致的损坏,并自费修复有关的损坏直至所涉及的相关管理部门满意为此。公众财产以及各种市政设施因承包人的过失而产生的修复费用,若向发包人征收,发包人可从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或作为债项向承包人追讨。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竣工验收未交给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保护,承包人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出资修复;发包人提前使用后发生的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4、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为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现场办公便利条件。
14、本合同在实施中,如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预定计划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其整改并充实施工力量,承包人必须接受,否则作违约处理,直至中止合同,并赔偿发包人经济损失。试验、试样、检测工作,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承包人应以迅速而有序的方式将所采购的材料运至工地现场,并应承担提供全部试验、试样、及检测的费用;当承包人必须开展与本合同有关的各种试验、试样、检测工作不符合现行有关规定(包括不及时开展相关工作)时,发包人有权直接指定符合有关规定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相关12、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其劳务及职员的雇佣、工资的支付、房屋、膳食及运输的安排。承包人在任何时候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职员发生任何违法的、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的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坏。11、移交已完工程前,承包人应立即从已完工程工地上将所有有关的承包人的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清除、移走,并使这一部分工程及工地保持清洁,使发包人满意。在保修期结束之前,为完成保修期内的义务,将其需要的材料、承包人的设备、临时设施保留在发包人指定的位置。10、承包人的施工管理区及施工场地应设有临时的污水处理设施和施工排水设施,生活、施工垃圾等处置应妥当,施工材料如涂料、化学品等应妥善存放,并设有防雨、防风等措施。
姓名:;3.2.1项目经理:3.2项目经理17、协助发包人办理各项手续。16、承包人须遵循交通、市政设施管理等部门关于道路的使用、车辆的停泊、使用时间等条件及限制,并提交所需的申请及负责有关费用。因工程废水、废物、垃圾等的处理而带来的第三者对发包人的索赔,由承包人承担。15、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在本工程施工中发生安全及人身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联系电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身份证号:;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每月施工现场到位率不少于日历天的80%(24天/月,停工期间按比例计算),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因某些特殊原因(如参加会议、培训、就医等)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项目部其他人员代行其职,并征得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的书面同意;如到位率不满足上述规定,则视为违约,并扣罚人民币3000元/天。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到位率不足50%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项目班子人员到位率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新更换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同等资格,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的损失。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24日历天。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通信地址:;电子信箱:;
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五大员及相关人员不得更换,在工地组织施工,确因实际原因需离开施工现场的需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和监理请假,同时承包人必须安排相应资历的人员接替请假人员的工作,承包人经发包人和监理批准后方可请假。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将扣除承包人的项目班组履约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一切损失,且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日历天。3.3承包人人员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将扣除承包人的项目班组履约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一切损失,且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换,未经发包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更换的将扣罚100000元,且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3.5.1分包的一般约定3.5分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五大员及相关人员不得更换,在工地组织施工。施工员、安全员每人每月到位率达到90%(每人每月27天),未达到90%的,每人每少一天按人民币1000元/天.人予以处罚;未达到80%(每人每月24天)的,每人每少一天按人民币1500元/天.人予以处罚。其他人员每人每月到位率达到50%(每人每月15天),未达到50%的,每人每少一天按人民币1000元/天.人予以处罚;未达到40%(每人每月24天)的,每人每少一天按人民币1500元/天.人予以处罚。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将扣除承包人的项目班组履约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一切损失,且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本工程应根据相关规定对实施分包的专业工程向建设单位备案,经建设单位认可后,方能实施分包。3.5.2分包的确定
4.监理人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担保采取转账、保函形式,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按照发包人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向发包人递交一份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价的1%。履约担保是本合同的附件。履约担保如为现金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出具(不计息);履约担保采用银行或保险公司保函的,办理前须由发承包双方共同认可。保函有效期限天数必须大于合同工期天数,否则发包人将不予接收。实际履约过程中如保函已失效,但该工程未完工时,承包人应及时办理续保,失效期满30日历天仍未办理的,每天按担保金额的千分之一计取违约金,从保函失效之日起算。履约保证金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过后,并且承包人按要求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后14天内扣除有关违约处罚外无息退还。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3.7.1履约担保3.7担保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从场地移交之日起。
总监理工程师:4.2监理人员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在报价时综合考虑。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照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确认。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详见组成本合同文件的《委托监理合同》内发包人委托的职权部分。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职务: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如一次性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扣除承包人全部质量履约保证金,同时承包人无条件返修,并承担一切返修的费用,承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承包人返修不合格,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中标价10%的违约金,承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衢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鉴定。5.1质量要求5.工程质量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4.4商定或确定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质监和监理交底有关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5文明施工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编制并报送监理人。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须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和设备以及工程的安全负责,负责做好其所辖人员的工作场所的日常治安管理和安全保护工作。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浙江省及衢州市等有关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服从行业管理部门、发包方及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因承包方原因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一切事故的,由承包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并扣除安全文明施工的全部履约保证金。6.1安全文明施工
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按工程进度同比例支付。(5)承包人应在进驻场地前3天根据本款规定制定工地规则并报工程师批准,并采取有效之方式告示全体工作人员在工程施工中切实遵守。上述工地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安全保卫制度;工程安全制度;工地出入管理制度;环境卫生制度;防火制度;周围及邻近环境保护制度。(4)在工程施工期间,出现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及其他执行部门认为安全措施不到位,出具告知书等抄告单的,每整改一次罚款2000元。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或以其它方式收回此款。(3)如承包人措施不力而造成环境破坏或人员、财产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责任。(2)承包人对施工和生活所产生的各种生产、生活垃圾和废弃物应进行妥善处置,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并严格控制施工噪音。(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施工现场和周边地区的环境。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监理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5日历天内完成审查工作。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师可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对施工方案进行合理调整,指令调整的工作计划,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的计划完成所有工作,如不能完成,由工程师出具整改期限,在整改期限内仍不能按时完成的,发包人将予以解除合同,承包人将全部工期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支付给发包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在接到中标通知书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并提交监理人审查。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条款。7.1施工组织设计7.工期和进度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条款。7.3.1开工准备7.3开工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7.2施工进度计划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在开工日期前进行现场交验,承包人验收复测,并做好校验记录。7.4测量放线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18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3.2开工通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自总监理工程师发布开工令的指定开工日期起计算合同工期,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故意拖延各项准备工作影响工程正常开工的,按工期违约金同等标准另行处罚,超过7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须赔偿发包人相关损失。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日期前。
因施工方的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工程使用,承包方每日支付违约金数额,合同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2000元/天,100万元及以上的1000元/天,100万元以下的500元/天计算违约金,上不限额;如交纳风险控制保证金的,因施工方的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工程使用,除支付上述履约保证金中的工期违约金外,同时再从风险控制保证金中按每日500元人民币扣除工期违约金,直至扣完60%风险控制保证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给予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得要求任何费用补偿。其中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超过合同工程量20%以上的、或设计变更影响到关键线路工作经发包人同意顺延的,方可要求工期签证。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工期延误
7.9提前竣工的奖励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以市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布的条件为准。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6不利物质条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若发现承包人以伪劣产品充抵或与发包人确认的材料设备不符,发包人有权让承包人更换直到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确认验收合格,并按该批材料、设备价格总额的10%对承包人进行罚款,由发包人从合同价款中直接扣抵,经验收后及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备、材料丢失或损坏,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额经济赔偿责任。承包人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在开箱验收前24小时内,向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提出开箱检验请求,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署意见后方可使用,经开箱验收的材料、设备并不等同于最终的质量合格。承包人采购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发包人明确品牌范围的,承包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在品牌要求范围内明确某品牌采购,若未明确,则由发包人在后期工程实施中指定。若市场无法采购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材料时,承包人则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品牌范围采购发包人指定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规格的材料,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另行增加费用。采购前需要携带本材料、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及环保检测证书等提前报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审核,发包人确认后方可采购,并应提供生产厂家供货发票;承包人若未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确认,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有权让承包人更换,由此产生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采购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发包人没有明确品牌范围的,承包人须根据设计施工图的要求及意图按中高档的用材标准进行选材,涉及到装饰用的材料要求采用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材料生产厂家应通过ISO质量认证,并符合国家绿色、环保规范要求,严禁选择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低档材料进行施工,所有材料均应有合格证和质保书。承包人在订购大批物料前,承包人要免费提供样本/样品作认可之用,并须在工地保存认可的样本/样品,作为以后验收货物或工程的标准。所有材料均应有合格证和质保书,并经现场监理及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用于工程中。需要检测的材料必须先检测后使用。若使用劣质或未经检测合格的建材施工,一经发现,发包人或监理人有权制止使用,甚至停工、返工。无论发包人或监理人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建材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负。8.2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补充规定:8.材料与设备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决定是否实施。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8.6样品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因承包人资源投入不足,直接影响工程质量或工期,且无视监理工程师的多次警告而不做改进,从而引起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材料设备准备严重滞后时,发包人有权采取相关措施进行补救,相关措施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建材行业和机电行业等标准要求。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试验与检验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质监和监理交底有关约定。9.4现场工艺试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质监和监理交底有关约定。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质监和监理交底有关约定。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质监和监理交底有关约定。9.1.2试验设备
(3)工程签证是指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实际需要而必须进行的部分工作及其耗用的工料和其它相应费用的签证。(2)设计变更是指因设计或非设计原因引起的对施工图成品文件的改变。设计原因是指设计单位施工图成品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非设计原因是指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外部条件发生了改变,或发包人的要求发生了变化。(1)工程变更需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时办理工程变更有关手续并作为结算依据,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工程变更不能作为结算依据。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1变更的范围10.变更
2、合同协议书约定采用单价合同形式时,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工程量发生增减,单个子目工程量变化幅度在15%以外(不含),且导致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变化幅度超过合同价2%时,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单价确定:比较该项目的中标综合单价与最高限价中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结合中标下浮率下浮后的价格进行比较,变更增加时取低值,变更减少时取高值。措施费为在发包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没有漏项或发包人没有对工程进行变更的情况下为包干费用(因发包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经发包人确认后按最高限价编制依据并结合中标下浮率调整执行)。1、因漏项、设计变更等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为:调整方式:(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的,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3)如合同中没有适用的或类似的综合单价,其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按招标时确定最高限价采用的基准预算(一般为控制价或两家代理控制价的平均价)的同口径(指定额、有关费率、造价信息等,承包人可到发包人处查阅)编制并按中标价与招标时确定最高限价采用的基准预算的差额比例作为下浮率提出适当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审定签证后执行(材料品种品牌调整时的价格套用,按施工期间前80%工程量的月份的衢州市信息价中适用或类似材料的平均价作为调整依据,若衢州市信息价无价格的,按浙江省信息价作为调整依据;如衢州市和省信息价均没有的,以业主、监理、中标人三方共同进行市场询价,经市场询价的价格不再下浮)。价款调整最终以审计为准;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0.4.1变更估价原则10.4变更估价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4、税金以及规费等一般按投标报价执行,若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按国家政策进行调整。3、因设计变更等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增减的,增加清单项目的价格按照上述第1款确定;核减项目的中标综合单价与最高限价中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结合中标下浮率下浮后的价格进行比较后,取高值核减。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暂估价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价格调整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用于施工合同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属发包人所有,今后施工过程中如未发生前述因素则此项费用不予计算,发包人不予支付。10.8暂列金额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按衢住建办[2020]37号文件规定的调价范围和调价方式执行。
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确定:工程量按照经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来确定。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由承包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所有招标文件或工程量清单明示要求报价的内容而承包商未予报价的,将被认为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结算时合同价款将不再追加;清单描述中清单内容是图纸及经答疑后的补充文件所包括的全部内容而不是清单所包括内容。如果图纸(包括投标补充通知)明确的工程内容而项目编码所对应的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内容未明确或不相符的,各响应人没有提出异议,视为已包括在清单的相关项目中,不得以漏算、缺算、少算的名义追加。如果设计文件及经答疑后的补充文件未明确,而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明确的,按清单描述特征考虑。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本专用条款1.13条可调整合同价格以外的工程量清单遗漏、理解偏差等不利事件所需的费用,以及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除本专用条款11.1条可调整合同价格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和施工机械台班价格上涨、人员伤亡、质量缺陷、工期拖延等对合同价的影响。1、单价合同。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2、总价合同。〈3〉、措施费为在发包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没有漏项或发包人没有对工程进行变更的情况下为包干费用(因发包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经招标人确认后按最高限价编制依据并结合中标下浮率调整执行)。〈2〉、因设计变更引起的无价材料价格按签证确定。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工程款支付累计达到合同价款50%时,开始扣回预付款,当月扣回比例至少为预付款总额的50%,连续两次扣完。若为一次性支付工程款则一次性扣完。预付款支付期限: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主要施工机械进场、临时设施搭设完毕,履约保证金缴纳以及在收到承包方发票(或收款收据)并提交相关工程资料交齐后30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占合同价款总额20%。12.2.1预付款的支付12.2预付款3、其他价格方式:/。
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相应的浙江省现行定额。12.3.1计量原则12.3计量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12.2.2预付款担保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承包人应于每月月底为当月计量截止日期(不含当日)和下月计量起始日期。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3.2计量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进度付款。12.4.1付款周期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4)工程合同款以外变更造价增加,一律不支付工程进度款,待竣工结算审计后一并支付。3)上述工程款支付均需提供正式税务发票,中标人未提供正式税务发票的,招标人有权不支付工程款,所引起的各类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齐全)合格,经审计完成后,承包方向发包方交纳审计价的1.5%质量保修金,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交纳的质量保修金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一次性结清其余工程款。1.5%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后,若无其他纠纷事宜的,一周内无息退还。1)在收到承包方发票(或收款收据)以及提交的相关工程资料交齐后30天内,按月进度的80%支付工程款,(联系单增减部分费用待工程结算审定后同口径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收到承包方发票(或收款收据)以及提交的相关工程资料交齐后30天内,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未实施的分部分项工程价款)的85%。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按通用条款。(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13.2竣工验收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验收和工程试车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3.2.2竣工验收程序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试车内容:/。13.3.1试车程序13.3工程试车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工期违约同等额度进行处罚,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须赔偿发包人相关损失。
14.竣工结算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13.6.1竣工退场13.6竣工退场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3.3.3投料试车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经发包人委托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结算审查完成后49天内。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资料后30天内完成审核并送财政评审(或审计部门审查)。14.2竣工结算审核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4.1竣工付款申请
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按本合同专用条款12.4.2进度付款方式。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14.4最终结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15.3质量保证金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28天内。(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3)种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3)其他方式:/。(2)1.5%的工程结算审定价;(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5.4.1保修责任15.4保修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缴纳审定结算造价1.5%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按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期满后付清余款(无息)。(3)其他扣留方式:/。(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6.1发包人违约16.违约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15.4.3修复通知工程保修期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7)其他:/。(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按国家现行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图纸要求及有关验收规范施工。在工程施工期间,出现工程一般性质量问题按每次罚款2000元(人民币)计(若与其他制度规定不一致时,按制度执行)。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或以其它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⑴承包人应严格按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通过。如一次性验收不合格,发包人将扣除全部质量履约保证金,同时承包人无条件返修,并承担一切返修的费用,承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承包人返修验收不合格,发包人将处以中标价10%的违约金;⑵承包人应在施工合同签订后5日内按有关规定交纳民工工资保障金,决不影响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等证件,否则发包人将扣除承包人的全部履约保证金;⑶本合同在实施中,如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工程施工需要,现场管理班子、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所承诺的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其整改并充实施工力量,承包人必须接受且赔偿发包人损失;如情节严重,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⑷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如将工程转包,发包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由此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特殊专业辅助工程分包,未经发包人同意的,不得分包。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处以转包(分包)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违约金;⑸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包人如果用行贿、送礼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企图影响或已经影响了发包人代表或监理人员行为和欲获得超出合同规定以外的额外费用,则发包人除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当事人(含发包人人员和监理人员)外,承包人对上述行为造成的工程损害、发包人的经济损失等,承包人应负一切责任,并予赔偿。情节严重者,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承包;⑹本工程若有风险控制金的,中标后,若中标人未能在合同签订前提交风险控制金的,将废除中标人资格并扣罚其投标保证金;如承包人未能完成本工程施工的,除双方合同条款约定外,其风险控制金也将扣除。风险控制金的退还同履约保证金。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6.2承包人违约
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各种办证资料,绝不能影响发包人办理质监、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否则发包人将进行处罚,也可单方解除施工合同。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人移交工程资料,时间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如未按时移交,每延迟一天,发包人将处以500元的罚金,罚金最多不超过20000元。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进行转包,否则将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且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包人必须按时支付民工工资,决不拖欠,否则视为违约。承包人若有发生民工工资拖欠并给发包人和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承包人须接受发包人和有关部门的处罚,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民工工资。承包人应自觉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本工程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按衢州市建设局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规定进行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一切事故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及安全文明措施费用。质量要求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如果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检验达不到质量标准,发包人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承包人负责无偿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直至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赔偿。经过修理返工后,仍验收不合格,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中标价10%的罚款,承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造成工期违约的,承包人应按延误工期承担违约责任。经监理单位检查或发包人抽检,发现承包人不按设计要求或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有偷工减料现象,每发现一次,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罚款10000元,并有权要求承包人及时整改,承包人应承担全部整改费用,直到发包人满意为止。如果承包人屡教不改,发包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将其清退出场并解除合同。
承包人的合同如前述解除了,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个别权利和义务如下:(1)发包人可雇用及支付其他人士去执行和完成本合同。该等人士可出入工地,并可使用送至和放在工地上或邻近供本工程用的临时建筑物、机械、工具、设备和物料,亦可以购买执行和完成本工程所需的物料;(2)若发包人在解除合同后10天内作出要求,承包人须将任何为本合同供货或施工的合同之利益免费转让给发包人,但有关供货人有权对发包人的任何转让再转让提出合理的反对。在任何情况下,为本合同而送到的物料或执行了的工作的费用,只要承包人未予支付,发包人便可以支付给供货人;(3)承包人在发包人要求时(但不能在要求前)按要求将他拥有或租赁的临时建筑物、机械、工具、设备和物料迁离工地。若在提出要求后合理时间内,承包人仍未执行,发包人可以(惟不必对任何损失或破坏负责)迁离和出售承包人任何前述物业,并将出售所得收入减除费用后转归承包人;(4)承包人需补偿发包人因终止合同所招致的任何直接损失和费用。在本段(1)项所述的工作完成及有关费用确定前发包人不必再付任何款项给承包人,但在该工程完成及其账目在合理时间内结算完毕后,发包人须确定他正当所花的费用金额和他因解除合同所蒙受的直接损失和费用的金额,若该等金额加上解除合同前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超过承包人已完成工程(须质量合格)应取得的相应工程款项时,两者差额将成为承包人须清还给发包人的债项,如若前述的金额总数是少过前述的款项时,两者差额将成为发包人须清还给承包人的债项。若承包人已完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则承包人应退还发包人已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且无权要求发包人再行支付任何款项,并须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引致的任何损失。若承包人破产,或由于其债权人作安排、或收到清盘命令、或通过自动清盘决定(为重组而清盘则除外)、或委派了接管人或管理人、或抵押物业已由接受抵押人或其代表接管,则承包人的合同自动被解除,惟若发包人与承包人或其破产托管人、清盘人、接管人或管理人达成协议则承包人的合同可以恢复及继续。若承包人犯有如下的违约事项:(1)在本工程完成前无理停工;或(2)未能有规律和不懈地执行本工程,或实际完成工程量不足计划进度的85%;或(3)拒绝遵循或顽固地漠视发包人要求移走及更换不合格工作或物料,或其他类似的合理之书面指示,而使本工程受到实质之影响;或(4)发生国家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5)承包人或代表承包人的任何人士向发包人或发包人的授权人员等任何人提供有关履行本合同或此工程施工的任何回扣、利益或贿赂。则发包人可用挂号邮件或有记录的传递,通知承包人其违约事项,若承包人于收到该通知14天后仍然继续其违约事项,或在日后任何时间重复该违约事项,发包人可于承包人继续违约或重复违约后10天内以挂号邮件或有记录的传递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惟此通知书不能无理或恶意地发出。发包人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并不影响他拥有的其他的权利或补偿。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若承包人在施工中违反合同,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递交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得此项款项或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项中获得。
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不可抗力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发包人免费使用。承包人出场后10天内须将附属物及场地硬化等设备清理完毕,超过期限,发包人有权代为清理,并按合同总价的1%扣款。若承包人按前所述解除合同,发包人须在扣除以前已经支付的款项后合理地付给承包人已完成的工作、送到工地的材料及迁离临时建筑物、机械、工具等的费用。承包人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并不影响他拥有的其他权利或补偿。承包人按前所述解除合同,承包人须将所有其临时建筑物、机械、工具、设备或材料迁离工地,迁离时要迅速行动并施行一切预防措施防止一切人员、财产的伤亡或损坏。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根据衢州市建设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等有关投保规定进行投保,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8.1工程保险18.保险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风力9级(含9级)以上台风持续24小时(以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24小时连续雨量达100mm以上的暴雨(以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战争、动乱、洪水、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7级以上(含7级)地震。
20.争议解决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18.7通知义务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18.3其他保险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争议评审
(1)向衢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20.4仲裁或诉讼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其他事项的约定:/。
(2)为该工程的正确实施、竣工后保修期内的修补以及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承担所必须发生的一切开支。(1)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承担的全部义务;应当认为,承包人已经确认其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各项价格的正确性和充分性。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承包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各项价格已经全面、充分的体现和覆盖了:21.1应当认为在正式签定合同以前,承包人已经认真研究发包人提供的合同文件,对任何可能存在的疑问都已经得到发包人的澄清和解答,并对由合同文件所定义的承包人合同工作内容达到透彻和充分的理解。21.补充条款(2)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1.7承包人必须并保证在工程竣工后通过有关部门检测与验收,否则将处以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的处罚。发包人不承担检测费用。21.6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包人如果用行贿、送礼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企图影响或已经影响了发包人代表或监理人员行为和欲获得超出合同规定以外的额外费用,则发包人除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当事人(含发包人人员和监理人员)外,承包人对上述行为造成的工程损害、发包人的经济损失等,承包人应负一切责任,并予赔偿。情节严重者,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承包。21.5本工程若有风险控制金的,中标后,若中标人未能在合同签订前提交风险控制金的,将废除中标人资格并扣罚其投标保证金;如承包人未能完成本工程施工的,除双方合同条款约定外,其风险控制金也将扣除。风险控制金的退还同履约保证金。21.4解除合同后,招标人有权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与其签订合同。21.3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承包人对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应及时拨付给项目部足额的工程款,除直接费必须全部拨付外,还应拨付不少于5%的施工现场管理费。21.2履约保证金分五个部分: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占30%;工期履约保证金占30%;安全、文明工地履约保证金占10%;项目班子人员到位率履约保证金占10%;农民工工资履约保证金占20%。如有违约按比例或全部扣除。发包人有权根据承包人履约情况对五部分履约保证金的比例进行调整。
(3)在签订施工合同前,施工单位须提供有法人代表签字的工程全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必须具备相关的资格条件,若弄虚作假并经查实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的。(1)合同期限内三次被建设方约谈的,或因在建项目对建设单位造成恶劣影响的。21.10发包人将建立黑名单制度,有权将施工工作严重不作为及不遵守建设方规章制度的承包人列入黑名单,停止其对发包人的工程承建服务。施工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除按施工具体项目合同规定要求处置外并列入黑名单。21.9施工合同签定15天内承包人必须完成开工报告审批并进场开工建设,如承包人未能按时进场施工的自第16天起视为开工日期(做为工期计算)。延迟一个月仍未进场施工的,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赔偿发包人的一切损失。因甲方原因要求推迟开工的除外。21.8承包人承诺发包人在招标文件的所有要约邀请,即使在本合同中未予以体现,承包人均承诺全部接受。承包人承诺完全理解、接受并执行发包人统一制发的《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管理守则》、《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基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细则》以及《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基建工程款支付流程》等相关文件。
列入黑名单:经发包人审批确认,没收该工程的履约保证金,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并视情取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其委托代理人对发包人(包括下属企业)所有的基建项目的投标资格1至3年。(8)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建设单位工作人员。(7)因施工单位原因工期超出合同规定35%以上的。(6)隐蔽工程未经验收就进行下一步工序的,或隐蔽工程经验收需整改但未整改到位或未经再次验收就施工的,造成较大隐患或后果的。(5)施工单位竣工资料和结算送审资料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180日历天)内仍未提供的。(4)工程验收不合格后经整改验收仍然不合格的。
(1)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应根据招标文件、设计技术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进行采购,如招标文件有品牌规定的需按品牌规定提供选样,未规定品牌或无清单要求规格的材料应选用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市场信誉好的生产厂和品牌,生产厂和品牌需经发包人和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采购,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都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在采购前应先不少于14天按发包人要求提交其样品(质量等级、规格等)经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确认是否符合上述所规定的要求后方可采购;21.15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21.14签证按照浙监(2020)110号《关于印发〈省属监狱系统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一律先取得经发包人同意的书面签证材料后承包人方能组织实施。签证事项发生后由提请单位出具书面意见,承包人在明确签证事项后必须在14天内提交变更联系单及预算书交发包人审批。如未及时审批的,自第15日起至28日内提交的,按照每延误一天扣签证价格5%的比例计算。超过28日的,不再签证,承包人不得再行主张。21.13安全文明施工过程中对于监理、发包人书面提出的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监理有权发出停工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负责隐患的整改,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合同价1%的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21.12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有瑕疵或不是非常明确的,但结合图纸确属必要施工工序且符合施工规范、标准或习惯的,承包人在报价时必须予以充分考虑,不得以瑕疵或文字描述含义不明要求发包人予以签证。21.11承包人对施工质量把关不严,现场管理混乱,进度严重滞后的,发包人书面要求整改达3次以上仍未明显改观的,发包人有权约谈承包人。承包人约谈后仍未整改到位的,发包人有权连续对承包人进行约谈。约谈达3次及以上的,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合同价1%的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21.17如发包人防疫要求规定进场前需隔离,承包人施工人员应在进场前于大封闭区内发包人指定地点隔离7日(具体可根据防控模式调整),施工过程中若有人员离开大封闭区返回时需以首次进入大封闭区标准提供相关证明,该项费用自理。21.16承包人应服从甲方防疫要求,施工人员进场前需提供两针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施工人员首次进入大封闭区提供48小时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自行检测),施工过程中需每7天进行核酸检测(由甲方提供检测),所有施工人员按规定开展的定期核酸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发包人根据实际需要更换设计材料,新增或减少分部分项工程或工作内容,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因增减分部分项工程或工作内容及更换材料导致合同价款变更的,其调整方式按照10.4执行。(4)如事后发现不合格材料或不符合设计、投标文件承诺的材料,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代表将拒绝使用,承包人应无条件负责更换或返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工期损失。同时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材料总款的10%违约金(以投标书中材料价格计算)且不低于500元/次;(3)承包人应向招标人及监理单位提交与材料供应商的供应合同副本各一份;(2)在材料和半成品用于工程之前7天,必须向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出具质量合格证和出厂检验证明,并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认可后方可施工;
21.20、所有施工人员按规定开展的定期核酸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⑶施工前的全封闭隔离及封闭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的住宿、餐费补贴费。⑵临时隔离、居住场所的维护、清洁等产生费用。⑴进行疫情防控的所有施工人员核酸检测、进出审批、按规定隔离误工等产生的相关费用。21.19承包人应对该项目所在的特殊场所且每天施工时间相对较短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在响应报价时进行综合考虑:21.18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需根据发包人防疫要求住宿在监管区或大封闭区内或自行住宿。
21.26其余未尽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浙江省监狱管理局2021年10月20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监内施工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如有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21.25、因新冠肺炎防疫需要,施工人员须自觉遵守采购人的各项防疫规定。21.24、如发生安保、检查等因采购人原因造成的中途停工,产生的损失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21.23、承包人在投标前需充分考虑因防疫要求产生的成本,成交后因防疫要求延迟开工、中途停工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一律不予承担。21.22、隔离场所由采购人提供。施工前隔离的水电费由发包人承担。21.21、施工场地的封闭隔离围挡按规定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略)协议书附件:附件
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略)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略)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略)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略)
附件15:企业不欠农民工工资等款项承诺书附件14: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附件13:各阶段支付工程资料提交证明表附件12:建设工程廉政合同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略)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略)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3: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厕所管理用房、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施工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3.装修工程为2年;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四、质量保修责任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计算审定价的1.5%。保修金总价的50%列为涉及防水工程的保修金。质保期满后,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全额无息退还给施工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除不可抗力外,凡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均在保修范围内。同一问题在保修期内维修三次还未能修好的,则扣除此项的全部款项(相应款项从质保金中扣,至质保金全部扣完为止)。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保修费用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的项目法人浙江省十里丰监狱(以下简称甲方)与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以下合同。建设工程廉政合同附件12: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二)严格执行施工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二)甲方工作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品、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甲方的义务(六)发现对方的严重违反施工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第三条乙方的义务(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保修期后止。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五条双方约定(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并扣除全部廉政履约保证金;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建设市场的处罚。(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四条违约责任
年月日年月日电话:电话: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第七条本合同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二)、工程款月度支付提交资料证明表业主代表签名:时间:监理工程师签名:时间:(一)、工程预付款支付提交资料证明表附件13:各阶段支付工程资料提交证明表
序号 | 资料名称 | 监理审核意见 |
1 | 工程保险发票复印件 | |
2 | 现场安全措施照片 | |
3 | 现场施工人员质量安全交底表 | |
4 | 工程量核对清单 | |
5 |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总进度计划 | |
6 | 施工单位及项目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 |
7 | 劳务分包合同 | |
8 | 开工报告 | |
9 | 图纸会审纪要 | |
10 | 现场管理人员代理文件 | |
11 | 其他 |
序号 | 资料名称 | 监理审核意见 |
1 | 施工日记(部分) | |
2 | 工程变更联系单初稿(上个月定稿) | |
3 | 现场施工人员质量安全交底表(新进场人员) | |
4 | 进场材料合格证及见证取样报告 | |
5 | 上月民工工资发放清单 | |
6 | 新增劳务分包合同及农民工名单 | |
7 | 下月进度计划 | |
8 |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含照片) | |
9 | 功能性试验记录 | |
10 | 上月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到位率证明 | |
11 | 履约保证金扣罚证明 | |
12 | 其他 |
业主代表签名:时间:监理工程师签名:时间:(三)、工程款80%支付提交资料证明表业主代表签名:时间:监理工程师签名:时间:
序号 | 资料名称 | 监理审核意见 |
1 | 施工日记(齐全) | |
2 | 工程变更联系单 | |
3 | 进场材料合格证及见证取样报告 | |
4 | 上月民工工资发放清单 | |
5 | 新增劳务分包合同及农民工名单 | |
6 |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
7 | 功能性试验记录 | |
8 | 上月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到位率证明 | |
9 | 履约保证金扣罚证明 | |
10 | 竣工报告 | |
11 | 竣工验收证明书 | |
12 | 无甩项证明 | |
13 | 工程移交书 | |
12 | 其他 |
一、建设单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附件14: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业主代表签名:时间:监理工程师签名:时间:(四)、工程款退履约保证金提交资料证明表
序号 | 资料名称 | 监理审核意见 |
1 | 工程资料移交证明 | |
2 | 农民工工资结清证明 | |
3 | 履约保证金扣罚证明汇总 | |
3 | 其他 |
6、对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5、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施工单位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施工单位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4、向施工单位提供电源时,应与施工单位办理交接验收手续。3、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2、对施工单位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施工单位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施工单位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
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4、施工单位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相关责任。3、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2、服从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施工设施负全面管理责任。二、施工单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机电设备使用4、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上岗。向建设单位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3、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2、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1、向建设单位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安全用电
3、施工现场临时构筑物、脚手架、安全网等设施必须符合相应规范并实施到位,施工单位需定期检查、维护,如造成人员安全事故,施工方负全部安全责任。2、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1、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佩带工作证(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人员安全2、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有资格的单位和专业人员进行,并应有专人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复的机械设备,必须即停用,撤离施工现场。1、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供机械设备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出厂说明书,还必须提供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出具的安全技术检测证明,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5、非专业操作人员严禁使用各种机械设备,违反罚款100元~1000元。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500元。3、不允许施工人员酒后作业酒后进入现场罚款200元。2、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未佩带安全帽进入现场罚款50元。1、对严重违规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能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处予罚款500元,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除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外,处予罚款1000元~5000元。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办法
11、如发生安全事故,扣罚口径按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履约保证金中安全占用比例扣罚。10、罚款发生后,在下一次拨付工程款时,全额扣除。9、施工现场有条件围护而不维护的,罚款1000元,并按比例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8、安全设施不到位的发现一处罚款200元。7、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发现一处罚款200元。6、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违反罚款200元。
年月日企业名称(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本企业严格遵守建设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全面履行各项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自觉纳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强化企业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部的管理,切实履行企业的主体责任,诚实守信,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施工安全,确保项目登记人员按施工合同要求到位履职。本企业承诺不欠农民工工资和其他款项,如违反自觉接受建设行政等主管部门的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附件15:企业不欠农民工工资等款项承诺书
响应人:(盖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资格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注:法定代表人签名不得代签。
(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人身份证扫描件(1)响应人资格声明;目录编制时间: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8)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7)项目负责人简历表(6)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5)响应人基本情况表(4)廉政承诺书(3)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人):1.▲响应人资格审查声明函(10)中小企业声明函(9)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响应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采购活动中所提交的《资格文件》《商务资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所有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本单位申明如下: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人:(盖章)特此声明!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响应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并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采购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委托格式日期:年月日
详细通讯地址:职务:职称:其委托代理人人姓名:性别:附:日期:响应人全称(公章):
地址: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邮政编码:移动电话:电话:传真:
响应人:(盖章)特此证明。系(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年龄:职务:姓名:性别:成立时间:年月日
特此承诺!我方(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磋商/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采购人):3.▲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注:后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人身份证扫描件。日期:年月日
为参加项目,本企业承诺如下:4.▲廉政承诺书1、后附提供网页查询复印件扫描件: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人:(盖章)
2022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承诺人:(盖单位章)三、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自愿接受采购人取消本企业响应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或在成交后终止合同处理。二、本企业在响应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不给采购人的相关人员提供有悖于商业诚信原则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或服务,不通过非法手段谋求额外利益。一、本企业不属采购人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副调研员和离退休干部)、采购人科级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的企业,包括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人(盖单位章):2、上述证件缺一不可,否则作无效处理,如查实响应人提供虚假证件材料以满足强制性业绩要求的,取消成交资格,并建议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注:1、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需加盖公章。5.▲响应人基本情况表
响应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职称 | 电话 | |||
企业负责人 | 姓名 | 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职称 | 电话 | |||
企业资质等级 | 营业执照号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信等级 |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 |||||
注册资金 | 万元 | 固定资产净值 | 万元 | |||
流动资产 | 万元 | |||||
开户银行 | 帐号 | |||||
总人数 人,其中:项目负责人( 级建造师) 人,中级职称 人,初级职称 人,技工 人 | ||||||
经营范围 | ||||||
资质范围 | ||||||
备 注 |
1、打*号的必填,所填项目内容作为资格审查及标后管理依据;附注:岗位姓名身份证号资格(职称、上岗)证名称及证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号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员)***安全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岗位姓名身份证号资格(职称、上岗)证名称及证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号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员)***安全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6.▲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2022年月日
2022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人(盖单位章):4、须提供以上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资料为浙江政务网带有二维码的社保清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清单;3、以上填写的信息与递交的附件不能自相矛盾,2、以上人员对应的身份证、资格(职称、上岗)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附后;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人(盖单位章):工程名称:{项目名称}7.▲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负责人年限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 完 | 工程质量 | ||||||||
响应人(盖单位章):注: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机构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响应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响应人自行设计。工程名称:{项目名称}8.▲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2022年月日
我公司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承诺,拟派参加项目磋商的项目负责人在响应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成交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采购)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通过合同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采购人):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9.▲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响应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2022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2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人(盖单位章):以上承诺如有虚假,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成交,同意采购人取消我公司成交资格的处理。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10.▲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编制时间: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人:(盖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商务资信文件
(4)资信证明资料(3)业绩表(2)维修响应时间及保障措施承诺书(1)自评分表目录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人:(盖章)1.自评分表(5)商务资信部分响应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标准 | 得分 | 对应页码 |
1 | |||||
2 | |||||
3 |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人(盖单位章):我公司(企业名称)郑重承诺,若我公司成交,我公司定妥善安排相关工作及措施,切实做好应急保障工作,接到业主通知后,我公司将在小时内响应,小时内安排各相关人员及设备进场进行施工,并按照业主所定限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若我公司未按照业主要求的时间及限期进场施工并完成施工任务,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我公司承担,若质量达不到要求,则由我公司返工至达到要求为止,返工费用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并赔偿。浙江省十里丰监狱:2.▲维修响应时间及保障措施承诺书日期:年月日
3.合同和入账凭证(或发票)复印件必须同时提供,否则相应评审不得分;2.合同中有总价金额,以合同中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足额的凭证(可提供1次的供货发票);合同中无总价金额的,以提供相对应的入账凭证或发票金额为准;注:1.后附合同及入账凭证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按顺序附于清单表后装订于响应文件内,以便于评委查找确认并审核;3.▲企业业绩2022年月日
序号 | 采购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签约日期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
1、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结合采购需求、评分办法,自行编制);4.▲资信证明资料2022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人(盖单位章):4.项目业绩要求为: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的。
2022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人(盖单位章):注:以上证明材料加盖公章附后3、权威认证(结合采购需求、评分办法,自行编制);2、履约情况(结合采购需求、评分办法,自行编制);
2022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人(盖单位章):项目名称:5.▲商务资信部分响应表
项目 | 磋商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响应人的承诺或说明 |
工期 | |||
质保期 | |||
付款方式 | |||
其他 | |||
…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正本)技术文件浙江省十里丰监狱驻监武警金华支队执勤五大队十五中队岗楼哨点备勤间改造工程注:如响应文件其他承诺或方案内容与本响应表不一致,以本表内容为准。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驻监武警金华支队执勤五大队十五中队岗楼哨点备勤间改造工程编制时间: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人:(盖章)
一、施工方案技术部分副本格式(副本)技术部分
四、施工降效的方案和措施………………三、保证工期和施工进度的方案和措施………………二、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方案和措施………………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文件………………五、对本项目有效的改进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2)响应报价明细表(1)响应函目录编制时间: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人:(盖章)
根据项目编号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我单位经研究上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内容与要求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按浙江省十里丰监狱驻监武警金华支队执勤五大队十五中队岗楼哨点备勤间改造工程报价规则所计算工程造价优惠。致:▲响应函(5)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4)第二轮(最终)磋商报价(3)第一轮磋商报价一览表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5、我方承诺在本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本响应文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成交。4、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建设工程磋商响应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参加响应,并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响应,对决标结果也没有解释义务。如由我方成交,在接到你方发出的成交通知书起_天内,按成交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本响应书的约定与你方签订委托施工合同,并提交元的履约保证金,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3、如果我方成交,我方承诺工程质量达到的目标为:。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合同签订后按要求完成采购人提供的各项工程施工服务。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我方将接受并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2.▲响应报价明细表(根据工程量清单报价)2022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人(盖章):7、在此我方着重承诺:我方响应文件中所附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真实有效,若有不真实的材料,我方愿受相关处罚,并承担相关责任。
项目编号:3.▲第一轮磋商报价一览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人(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 ||
第一轮磋商总报价人民币(元) | 小写 | |
第一轮磋商总报价人民币(元) | 大写 |
项目编号:4.▲第二轮(最终)磋商报价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人(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 |
第二轮(最终)磋商总报价 | 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大写: |
其他澄清承诺 |
第六章工程清单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人(加盖公章):第二轮报价将作为最终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注:1.综合单价根据最终报价在首次报价的基础上同比例调整,既第一轮报价综合单价*(第二轮报价/第一轮报价)。
1、《浙江省建筑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及浙江省有关补充规定。二、编制依据2、工程规模:新建铝合金门、铝合金玻璃隔断、金属格栅窗及实木衣柜。1、工程名称:浙江省十里丰监狱驻监武警金华支队执勤五大队十五中队岗楼哨点备勤间改造工程。一、工程概况工程清单编制说明
4、工程项目未列技术措施:场内外三通一平、道路及现场安全维护、成品保护、脚手架、垂直运输、材料二次搬运、施工场地清理、场地保洁、特殊环境施工增加费等费用在相应综合单价里考虑;3、零星拆除、修补等未考虑项目,费用在相应综合单价或其他技术措施费里考虑;2、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结合业主提供的书面资料及施工图综合考虑投标报价,清单项目特征未能对各节点详图进行完全性描述的必须按施工图或施工图注明图集进行报价,否则视为已计入相应项目综合单价中,中标后将不调整综合单价;1、定额人工及市场人工价差调整按省市相关规定自行报价,中标后不作调整;三、编制说明2、浙江省、衢州市有关文件及法律法规和省造价管理总站的有关定额解释及浙江省信息价2022年10月、衢州市造价信息期刊2022年10月。
四、各费率取费表品牌选用年度基建项目暂定品牌一览表。5、本工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材料品质均为合格品,环保要求必须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以上;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数 | 费率(%) | ||
规 费 | |||||
1 | 建筑工程 | 人工费+机械费 | 不低于8.376 | ||
2 | 税 金 | 9 |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4 | 建筑工程 | 非市区工程 | 人工费+机械费 | 4.28~5.23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采购人:浙江省十里丰监狱(盖章)项目编号:SLF-A2022021竞争性磋商文件浙江省十里丰监狱驻监武警金华支队执勤五大队十五中队岗楼哨点备勤间改造工程
第三章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24第二章评审办法20第一章响应人须知及前附表5磋商公告3目录编制日期:2022年12月
一、项目基本情况浙江省十里丰监狱驻监武警金华支队执勤五大队十五中队岗楼哨点备勤间改造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章工程清单及图纸73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54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25
采购需求:最高限价:64100元预算金额:65000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浙江省十里丰监狱驻监武警金华支队执勤五大队十五中队岗楼哨点备勤间改造工程项目编号:SLF-A2022021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及“三类人员”B类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中已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交易活动)。3.1企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浙江省外企业须经进浙备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特定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3、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获取时间期限: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前;三、磋商文件的获取:3.3采购人省属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副调研员和离退休干部)、采购人科级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的企业,包括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地点(网址):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衢江区振兴东路268号);本项目同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标;开启时间:2022年12月30日09时30分五、响应文件开启:3、响应人的技术标部分、备份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随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递交给代理工作人员,递交地址: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衢江区振兴东路268号)。2、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除技术部分之外的其他内容);1、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0日09时30分;
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投诉(联系人:倪先生;电话:0571-87057615)。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七、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
3、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2、响应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响应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1、响应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八、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4、响应人前往衢江区交易中心开展招投标活动相关人员的健康码为绿码,且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阴性证明。
联系人:徐先生地址: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塔山1、采购人:浙江省十里丰监狱九、联系方式: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响应人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响应人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4、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项目质疑人:方女士电话:18757002006项目联系人:杨女士地址:衢州市西区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号楼1单元10楼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0-2927206
2022年12月19日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87058489联系人:倪文良、吴聪瑜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电话0570-3890149
1.1项目概况1.总则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第一章响应人须知
1.2.1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4本项目项目编号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3本磋商项目名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2本项目采购人代理机构: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1本磋商项目采购人: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采购项目的服务方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采购项目的计划服务工期: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1本次采购范围: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计划服务工期和质量要求1.2.2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4.2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其他要求:详见公告。(2)项目负责人:详见公告;(1)资质条件:详见公告;1.4.1响应人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项目负责人、财务能力和业绩信誉。1.4响应人资格要求
(6)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的。(5)因违反有关建设工程采购响应法律法规,响应资格(包括在省属监狱系统响应资格)被取消或在暂停期限内的;(4)企业或项目负责人被国家相关执法部门立案查办中的或有正在公示的建设市场不良行为纪录的;(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2)响应人是有外资控股或参股的外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1)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5.3本项目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人支付,供应商报价时综合考虑。收费标准如下:1.5.2响应人应按磋商公告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段内获取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1.5.1响应人准备和参加响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响应人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响应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5费用承担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在磋商过程发现的,取消响应或成交资格;在施工过程发现的,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1.8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响应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1.6.2成交人应严格遵守省属监狱系统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对保密做出承诺,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1参与磋商响应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保密
响应人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0分包1.9.2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具体要求详见前附表。1.9.1磋商文件质疑:具体要求详见前附表。1.9磋商文件质疑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关于中小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1.11.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
2.磋商文件1.4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投标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或戒毒企业参加投标时应提供监狱或戒毒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提供以上材料的投标人将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优惠。1.3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1.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有关规定,监狱和戒毒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合同主要条款;(3)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2)响应人须知及前附表;(1)磋商公告;2.1.1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磋商文件的组成
2.3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响应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响应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投诉(联系人:倪先生;电话:0571-87057615)。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7)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6工程量清单;(5)响应文件格式;
(1)响应人资格声明;3.1.1【资格文件】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四部分组成。3.1响应文件的组成3.响应文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人;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项目负责人简历表;(6)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5)响应人基本情况表;(4)廉政承诺书;(3)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人身份证扫描件
(2)维修响应时间及保障措施承诺书(1)自评分表3.1.2【商务资信文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9)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响应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8)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服务方案(响应人根据评分标准自行编制)技术文件以纸质文件密封在磋商截止前递交代理公司,无需电子加密上传,3.1.3【技术文件】(5)商务资信部分响应表(4)资信证明资料(3)业绩表
(5)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4)第二轮(最终)磋商报价;(3)第一轮磋商报价一览表;(2)响应报价明细表;(1)响应函;3.1.4【报价文件】
3.3.1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响应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响应有效期2、本项目采用二轮报价方式。1、响应人应根据本磋商文件和业主提供的资料及施工范围、内容,按照国家有关取费标准,结合自身施工能力和施工力量的投入进行竞争报价。3.2响应报价注:以上所涉及的证明材料均须以电子扫描件,加盖公章形式放入响应文件
(4)本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响应人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响应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3)磋商响应人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纸质备份文件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由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磋商响应人单位公章。当纸质文件与上传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为准。(2)响应人应当按照本章节第3.2款“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其中《商务资信文件、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响应报价,否则响应无效。(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响应人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3.4响应文件的编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人延长响应有效期,响应人必须以书面或传真形式予以答复同意还是不同意。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响应人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
(1)《响应文件》的签章:见《磋商响应方须知前附表》;3.5响应文件的签章响应人没有按照本章节“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响应人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7)《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响应人负责。(6)《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响应人的责任。(5)本章节“响应文件组成”内容中约定可以提供复制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响应人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例如:各类资格资质证书、业绩材料、许可材料、荣誉证书、验收材料等)。
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响应无效。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3.6响应文件的递交(4)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响应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3)具体需要签章的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应签章而未签章的材料视为未提供,可能导致响应无效。(2)《响应文件》应由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时加盖响应人公章,否则无效。
实质上没有响应本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响应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响应人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响应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响应人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4.商务资信、技术文件中包含报价的;3.采购文件中有▲处条款响应人未作实质性响应的;2.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未有效授权的;1.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资格要求;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视为无效:3.7响应无效的情形
10.响应人串通响应的;9.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8.报价超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响应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5.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报价,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与相关证明材料的;
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5.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启用后,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14.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1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纸质技术文件的;12.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11.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
5.响应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虚假的。4.响应人在采购期间有串通、哄抬报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3.成交后放弃的、或未按期领取成交通知书、或不递交履约保证金、或未按采购人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或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确定的条款;或转让成交的、或不履行合同的。2.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经采购人签收后但未参加采购会议。1.响应人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或撤回、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并在一至三年内不欢迎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响应人泄露标底的;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响应人撤换响应文件、更改报价的;3.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串通响应行为:8.响应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7.如给予采购人有关工作人员提供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或服务,经查实属于商业贿赂的。6.如成交人为本系统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本公司任科级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经查证属实的。
8.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7.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6.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的;5.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人办理响应事宜的或不同响应人与同一响应人联合响应的;4.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提供响应咨询服务;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响应人泄露响应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的;
3.响应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证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响应人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各标项响应人不足三家的;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响应人:4.0废标的情形9.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响应行为。
(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4.2磋商准备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响应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4.1磋商形式4.磋商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开启响应文件,进入资格审查;(2)响应文件解密结束;(1)向各响应人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响应人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响应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4.3.1开标第一阶段4.3磋商流程(两阶段)(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响应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响应人如不参加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响应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响应人自己承担。
(2)初次报价评审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系统里开启第二轮报价,响应人须在“报价时限”内登录政采云系统完成在线报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响应人》(响应人自行去政采云系统上进行下载)。所有第二轮报价询标流程,均在线上完成,请各响应人务必不要离开电脑太久,并留意手机短信。(1)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资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会议第二阶段会议。通过政采云系统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资信、技术评审无效响应人名称及理由,同时开启初次报价文件;评审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4.3.2开标会议第二阶段(报价文件的开启)(6)第一阶段开标结束。(5)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响应人的商务资信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资信评审;(4)公证人员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响应人进行纸质技术文件编号,评审小组开始暗标评审;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注:1.磋商时,后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必须优于或等于前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否则其报价和承诺将视为无效。(6)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5)评审结束后,在“政采云平台”系统平台上公布成交候选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成交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成交人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4)报价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系统上对各响应人的得分情况进行汇总,并填写比较和评价内容;(3)磋商小组进入报价评审页面,对各响应人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报价评审;
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由3人(含)以上单数的人员组成的磋商小组,负责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政府采购咨询专家组成,其中政府采购咨询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的组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评审工作的组织5.1磋商评审小组5.评审
(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要求响应人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3.1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3.磋商小组的职责磋商小组名单在采购结果公告时公布。
(1)会议后,直到与成交人合同签订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5.3磋商过程的保密磋商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5.2磋商原则(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向采购人推荐第一成交候选人;
(2)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1)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5.5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磋商专家按照第二章“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方法、评审因素对响应文件进行磋商。没有规定的方法、磋商因素和标准,不作为磋商依据。5.4评审(2)合同授予后,采购人不对所有响应人就磋商过程情况以及除磋商被废除的响应人及废标原因之外的未能成交原因作任何解释。未成交人不得向评委或其他有关人员处获取磋商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评审工作将依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采购文件中事先已列明的内容进行(如现场方案讲解、演示、样品等)。(1)评审原则:磋商小组按照客观、公正、审慎、择优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5.6评审原则(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响应人同意后,调整后的响应报价对响应人起约束作用。如果响应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审工作。(4)合计累计金额与小计(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合计累计金额为准,并修改小计(合计)金额及总报价。(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审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磋商小组将按照采购文件中事先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的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详细评审方法和标准见本采购文件第二章《评审办法》。5.9评审方法和标准磋商小组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不得私下与响应人接触,不得出现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5.8评委纪律磋商小组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5.7评审意见的争议处理
2.采购结果公告和成交通知书签发1.2.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不对评审结果做任何解释。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本项目由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法确定成交人。1.确定成交人6.确定成交人与采购结果公告
3.1质疑书须包括以下内容:质疑。响应人认为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响应人可以提出书面3.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质疑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采购人无义务向未成交人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
(五)提出质疑的日期。(四)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二)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式;(一)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
3.6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采购代理机构以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日。3.5质疑书以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3.4质疑书必须署名,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3.3质疑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提出,逾期提出不予受理。采购结果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包括结果公示、结果变更公告等)之日起计算,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出不予受理。3.2采购过程的质疑期限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
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失信行为上报至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依法处理。成交人应成交人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但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领取后30日。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响应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将予以纠正。合同签订时间期限:见《前附表》;签订合同7.合同签订和履约担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磋商:8.1重新磋商8.重新磋商和不再磋商2.3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人按约定履约完毕后退还(具体退还方式以合同签订时约定为准)2.2成交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合同款不予支付、合同验收不予通过,同时:已提交履约担保的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以弥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损失;未提交履约担保的按采购预算金额的2%对其进行追偿。成交人的赔偿金用于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其他采购组织费用、补偿采购人损失。2.1提交要求:见《前附表》;成交人应提交而未提交履约担保的,合同款不予支付、合同验收不予通过。
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9.纪律和监督重新磋商后每个标项响应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响应被否决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磋商。8.2不再磋商(2)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响应的。(1)响应截止时间止,每个标项响应人少于3个的;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响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磋商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向十里丰监狱检察室、磋商响应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9.3投诉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响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否则,将被取消1年内在十里丰监狱的响应资格。9.2对响应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磋商响应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评审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成员为3人,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政府采购咨询专家2人组成,磋商小组成员按规定程序产生。2.评审组织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1.评审原则第二章评审办法10.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2)响应文件解密结束;(1)向各响应人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响应人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响应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3.3.1开标第一阶段3.1评审的一般程序为(两阶段):3.评审程序和内容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产生。
(1)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资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会议第二阶段会议。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资信、技术评审无效响应人名称及理由,同时开启初次报价文件;评审小组对初次报价文件进行评审。3.3.2开标会议第二阶段(报价文件的开启)(6)第一阶段开标结束。(5)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响应人的商务资信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资信评审;(4)公证人员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响应人进行纸质技术文件编号,评审小组开始暗标评审(3)开启响应文件,进入资格审查;
注:1.磋商时,后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必须优于或等于前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否则其报价和承诺将视为无效。(6)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5)评审结束后,在“政采云平台”系统平台上公布成交候选人名单,采购人最终确定成交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成交人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4)报价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系统上对各响应人的得分情况进行汇总,并填写比较和评价内容;(3)磋商小组进入报价评审页面,对各响应人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报价评审;(2)初次报价评审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系统里开启第二轮报价,响应人须在“报价时限”内登录政采云系统完成在线报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响应人》(响应人自行去政采云系统上进行下载)。所有第二轮报价询标流程,均在线上完成,请各响应人务必不要离开电脑太久,并留意手机短信。
4.1资格审查资料:4.磋商细则磋商会议的符合性审查,资格响应文件审查,评审时符合性审查,并做好详细记录。如磋商小组发现投标文件存在磋商文件响应人须知3.7“响应无效的情形”内容之一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即可判定该响应文件符合性评审不通过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的综合评分程序。磋商会议、磋商小组依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分别对响应文件进行以下顺序的符合性审查:3.2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3.3采购人省属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副调研员和离退休干部)、采购人科级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的企业,包括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及“三类人员”B类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中已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交易活动)。3.1企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浙江省外企业须经进浙备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特定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技术分(30分)1、商务资信分(30分):磋商小组成员按下列评分标准评判,每人一张评分表,并记名;各评委评分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寻求原因直到一致;如与响应人的自我评分不一致须向其询标(澄清)。响应人最终得分=商务资信分+技术分+价格分合计组成,满分为100分。4.2商务资信、技术评审:
磋商报价得分=(基准价/供应商磋商报价)×40(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2位)有效供应商的最终磋商报价等于基准价时,其商务报价评分值为满分40分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41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基准价;2、报价评审(40分):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结合技术评分细则对各响应人的技术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各成员所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各响应人的技术分值(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三、项目实施地点:衢州市衢江区十里丰监狱二、项目内容:哨点备勤间改造等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一、项目名称:浙江省十里丰监狱驻监武警金华支队执勤五大队十五中队岗楼哨点备勤间改造工程;第三部分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3、采购人将评标结果公示后,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2、按最终评审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形成评审意见。
(二)商务要求表:本工程的承包方式为采购文件规定的项目内容,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包施工的承包方式。(一)工程承包方式:▲四、商务要求:有▲标注的项目为实质性条款,必须响应。
本项目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7月1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第四章合同条款本工程施工过程和要求遵守《浙江省十里丰监狱监内基建项目管理办法》和监狱监管安全制度的要求。人员、车辆的进出都需要审批检查,作业时间也有严格限制等。在施工时会存在较大程度误工、降效,各响应人在响应和报价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在本项目响应过程中,采购人组织实地勘探(现场颁发踏勘证明),若因响应人事先未实地踏勘现场造成工程相关调整变化较大的,响应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响应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采购人的原因外,响应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须提供与最终报价金额一致的工程量清单明细作为合同附件(报价内各单价根据最终报价在首次报价的基础上同比例调整。五、其他要求:
1.1.1合同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第一部分协议书(略)
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4监理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设计变更联系单或签证单(2)招标文件(3)监理合同。
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5设计人:通信地址:。电子信箱:;
1.1.3.10临时占地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建设项目规划红线范围。1.1.3工程和设备通信地址:。电子信箱:;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通用条款及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若承包人投标文件技术规范高于上述要求的,则按投标文件技术规范执行。1.4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由国务院及其所属部委、浙江省及衢州市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下发的各类规范性文件。1.3法律
1.6.1图纸的提供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中标通知书(2)本合同协议书(3)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4)投标书及其附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6)本合同通用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0)设计变更联系单或签证单(11)监理合同等其他合同文件。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相关规定;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办理相关证件的资料(如质监手续、施工许可证);施工过程中往来文件、备案资料等。1.6.4承包人文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与招标内容相符的完整施工图。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共计3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天内提供壹份进行工程量清单复核(该图纸与编制清单图纸一致),其他图纸在开工前一周内提供;
1.7联络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以及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6.5现场图纸准备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七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按相关规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实际需求;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的授权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叁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现场规划红线作为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1.10.3场内交通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1.10交通运输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及其指定的授权代表。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1.11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在投标报价里考虑,由承包人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均由承包人负责,相关费用已计入投标报价。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在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若存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少算漏项的,经双方核对确认后的工程量,作为竣工结算调整的依据,否则不予增加调整。子目工程量少算比例在10%以内的,且子目少算工程费不超过5万元的,提出但不进行工程量核对,等结算时按实计量调整,上述情况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核对意见。承包人逾期未核对的,视作对工程量无异议,增加的工程量在竣工结算时不予调整(清单复核图纸以发包人提供书面图纸为准)。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可调整,但少算漏项需要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提出,并提交给发包人。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
职务:;身份证号:;姓名:;发包人代表:2.2发包人代表2.发包人
2.4.1提供施工现场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本合同的实施,协调处理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签证并确认施工中变更联系单和相关费用,负责施工全过程质量监督和检验,签署工序验收单、隐蔽工程验收单,审核工程进度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合同条款签付工程进度款,监督施工进度和督促资料的完成,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和决算,代表发包人协调有关事宜。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发包人现场交验,施工单位验收复测,并做好校验记录。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在开工前移交。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纸质二套(原件或抄件)、电子版一套(所有竣工资料的原件扫描件)。(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发包人提供监理工程师复核的竣工图、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结算送审资料。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承包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对其承包范围内的所有现场操作的稳定性和安全负全部责任,并且应对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充分重视。应保持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井然有序,杜绝发生人身事故。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监理工程师和有关主管单位提出要求时,承包人应以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排放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必须与发包人和建设行政安监部门进行联系,熟悉并接受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规定。承包人如果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扣罚。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文件执行,需满足非夜间施工照明的需要,发生费用自负。2、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若有发生,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确定的时间提交,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1、由本工程开始到承包人完成所有工程内容并依法移交给发包人止,承包人须负责保护本工程,包括保护在工地上或送至及安放在工地上、与本工程有关的供本工程使用的任何有关物料等,如果没有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物品运出现场。(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二套、电子版一套(所有竣工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
9、在合同要求许可的范围内,在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过程中,承包人所必需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公众的便利及公用道路、以及通往属于发包人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有,产生不必要及不适当的干扰。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施工场地应符合衢州市城市管理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排除雨水和污水,并应将任何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做妥善安排,从现场清理并运走任何废料、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须保护所有公众财产包括现有道路、现有树木、现有公共设施、邻近财产、现存管线等免受本工程所引致的损坏,并自费修复有关的损坏直至所涉及的相关管理部门满意为此。公众财产以及各种市政设施因承包人的过失而产生的修复费用,若向发包人征收,发包人可从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或作为债项向承包人追讨。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竣工验收未交给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保护,承包人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出资修复;发包人提前使用后发生的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4、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为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现场办公便利条件。
14、本合同在实施中,如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预定计划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其整改并充实施工力量,承包人必须接受,否则作违约处理,直至中止合同,并赔偿发包人经济损失。试验、试样、检测工作,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承包人应以迅速而有序的方式将所采购的材料运至工地现场,并应承担提供全部试验、试样、及检测的费用;当承包人必须开展与本合同有关的各种试验、试样、检测工作不符合现行有关规定(包括不及时开展相关工作)时,发包人有权直接指定符合有关规定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相关12、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其劳务及职员的雇佣、工资的支付、房屋、膳食及运输的安排。承包人在任何时候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职员发生任何违法的、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的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坏。11、移交已完工程前,承包人应立即从已完工程工地上将所有有关的承包人的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清除、移走,并使这一部分工程及工地保持清洁,使发包人满意。在保修期结束之前,为完成保修期内的义务,将其需要的材料、承包人的设备、临时设施保留在发包人指定的位置。10、承包人的施工管理区及施工场地应设有临时的污水处理设施和施工排水设施,生活、施工垃圾等处置应妥当,施工材料如涂料、化学品等应妥善存放,并设有防雨、防风等措施。
姓名:;3.2.1项目经理:3.2项目经理17、协助发包人办理各项手续。16、承包人须遵循交通、市政设施管理等部门关于道路的使用、车辆的停泊、使用时间等条件及限制,并提交所需的申请及负责有关费用。因工程废水、废物、垃圾等的处理而带来的第三者对发包人的索赔,由承包人承担。15、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在本工程施工中发生安全及人身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联系电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身份证号:;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每月施工现场到位率不少于日历天的80%(24天/月,停工期间按比例计算),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因某些特殊原因(如参加会议、培训、就医等)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项目部其他人员代行其职,并征得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的书面同意;如到位率不满足上述规定,则视为违约,并扣罚人民币3000元/天。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到位率不足50%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项目班子人员到位率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新更换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同等资格,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的损失。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24日历天。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通信地址:;电子信箱:;
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五大员及相关人员不得更换,在工地组织施工,确因实际原因需离开施工现场的需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和监理请假,同时承包人必须安排相应资历的人员接替请假人员的工作,承包人经发包人和监理批准后方可请假。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将扣除承包人的项目班组履约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一切损失,且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日历天。3.3承包人人员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将扣除承包人的项目班组履约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一切损失,且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换,未经发包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更换的将扣罚100000元,且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3.5.1分包的一般约定3.5分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五大员及相关人员不得更换,在工地组织施工。施工员、安全员每人每月到位率达到90%(每人每月27天),未达到90%的,每人每少一天按人民币1000元/天.人予以处罚;未达到80%(每人每月24天)的,每人每少一天按人民币1500元/天.人予以处罚。其他人员每人每月到位率达到50%(每人每月15天),未达到50%的,每人每少一天按人民币1000元/天.人予以处罚;未达到40%(每人每月24天)的,每人每少一天按人民币1500元/天.人予以处罚。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将扣除承包人的项目班组履约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一切损失,且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本工程应根据相关规定对实施分包的专业工程向建设单位备案,经建设单位认可后,方能实施分包。3.5.2分包的确定
4.监理人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担保采取转账、保函形式,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按照发包人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向发包人递交一份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价的1%。履约担保是本合同的附件。履约担保如为现金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出具(不计息);履约担保采用银行或保险公司保函的,办理前须由发承包双方共同认可。保函有效期限天数必须大于合同工期天数,否则发包人将不予接收。实际履约过程中如保函已失效,但该工程未完工时,承包人应及时办理续保,失效期满30日历天仍未办理的,每天按担保金额的千分之一计取违约金,从保函失效之日起算。履约保证金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过后,并且承包人按要求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后14天内扣除有关违约处罚外无息退还。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3.7.1履约担保3.7担保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从场地移交之日起。
总监理工程师:4.2监理人员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在报价时综合考虑。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照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确认。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详见组成本合同文件的《委托监理合同》内发包人委托的职权部分。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职务: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如一次性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扣除承包人全部质量履约保证金,同时承包人无条件返修,并承担一切返修的费用,承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承包人返修不合格,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中标价10%的违约金,承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衢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鉴定。5.1质量要求5.工程质量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4.4商定或确定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质监和监理交底有关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5文明施工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编制并报送监理人。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须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和设备以及工程的安全负责,负责做好其所辖人员的工作场所的日常治安管理和安全保护工作。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浙江省及衢州市等有关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服从行业管理部门、发包方及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因承包方原因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一切事故的,由承包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并扣除安全文明施工的全部履约保证金。6.1安全文明施工
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按工程进度同比例支付。(5)承包人应在进驻场地前3天根据本款规定制定工地规则并报工程师批准,并采取有效之方式告示全体工作人员在工程施工中切实遵守。上述工地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安全保卫制度;工程安全制度;工地出入管理制度;环境卫生制度;防火制度;周围及邻近环境保护制度。(4)在工程施工期间,出现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及其他执行部门认为安全措施不到位,出具告知书等抄告单的,每整改一次罚款2000元。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或以其它方式收回此款。(3)如承包人措施不力而造成环境破坏或人员、财产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责任。(2)承包人对施工和生活所产生的各种生产、生活垃圾和废弃物应进行妥善处置,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并严格控制施工噪音。(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施工现场和周边地区的环境。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监理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5日历天内完成审查工作。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师可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对施工方案进行合理调整,指令调整的工作计划,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的计划完成所有工作,如不能完成,由工程师出具整改期限,在整改期限内仍不能按时完成的,发包人将予以解除合同,承包人将全部工期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支付给发包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在接到中标通知书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并提交监理人审查。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条款。7.1施工组织设计7.工期和进度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条款。7.3.1开工准备7.3开工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7.2施工进度计划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在开工日期前进行现场交验,承包人验收复测,并做好校验记录。7.4测量放线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18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3.2开工通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自总监理工程师发布开工令的指定开工日期起计算合同工期,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故意拖延各项准备工作影响工程正常开工的,按工期违约金同等标准另行处罚,超过7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须赔偿发包人相关损失。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日期前。
因施工方的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工程使用,承包方每日支付违约金数额,合同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2000元/天,100万元及以上的1000元/天,100万元以下的500元/天计算违约金,上不限额;如交纳风险控制保证金的,因施工方的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工程使用,除支付上述履约保证金中的工期违约金外,同时再从风险控制保证金中按每日500元人民币扣除工期违约金,直至扣完60%风险控制保证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给予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得要求任何费用补偿。其中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超过合同工程量20%以上的、或设计变更影响到关键线路工作经发包人同意顺延的,方可要求工期签证。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工期延误
7.9提前竣工的奖励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以市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布的条件为准。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6不利物质条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若发现承包人以伪劣产品充抵或与发包人确认的材料设备不符,发包人有权让承包人更换直到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确认验收合格,并按该批材料、设备价格总额的10%对承包人进行罚款,由发包人从合同价款中直接扣抵,经验收后及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备、材料丢失或损坏,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额经济赔偿责任。承包人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在开箱验收前24小时内,向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提出开箱检验请求,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署意见后方可使用,经开箱验收的材料、设备并不等同于最终的质量合格。承包人采购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发包人明确品牌范围的,承包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在品牌要求范围内明确某品牌采购,若未明确,则由发包人在后期工程实施中指定。若市场无法采购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材料时,承包人则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品牌范围采购发包人指定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规格的材料,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另行增加费用。采购前需要携带本材料、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及环保检测证书等提前报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审核,发包人确认后方可采购,并应提供生产厂家供货发票;承包人若未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确认,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有权让承包人更换,由此产生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采购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发包人没有明确品牌范围的,承包人须根据设计施工图的要求及意图按中高档的用材标准进行选材,涉及到装饰用的材料要求采用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材料生产厂家应通过ISO质量认证,并符合国家绿色、环保规范要求,严禁选择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低档材料进行施工,所有材料均应有合格证和质保书。承包人在订购大批物料前,承包人要免费提供样本/样品作认可之用,并须在工地保存认可的样本/样品,作为以后验收货物或工程的标准。所有材料均应有合格证和质保书,并经现场监理及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用于工程中。需要检测的材料必须先检测后使用。若使用劣质或未经检测合格的建材施工,一经发现,发包人或监理人有权制止使用,甚至停工、返工。无论发包人或监理人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建材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负。8.2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补充规定:8.材料与设备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决定是否实施。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8.6样品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因承包人资源投入不足,直接影响工程质量或工期,且无视监理工程师的多次警告而不做改进,从而引起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材料设备准备严重滞后时,发包人有权采取相关措施进行补救,相关措施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建材行业和机电行业等标准要求。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试验与检验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质监和监理交底有关约定。9.4现场工艺试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质监和监理交底有关约定。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质监和监理交底有关约定。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质监和监理交底有关约定。9.1.2试验设备
(3)工程签证是指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实际需要而必须进行的部分工作及其耗用的工料和其它相应费用的签证。(2)设计变更是指因设计或非设计原因引起的对施工图成品文件的改变。设计原因是指设计单位施工图成品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非设计原因是指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外部条件发生了改变,或发包人的要求发生了变化。(1)工程变更需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时办理工程变更有关手续并作为结算依据,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工程变更不能作为结算依据。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1变更的范围10.变更
2、合同协议书约定采用单价合同形式时,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工程量发生增减,单个子目工程量变化幅度在15%以外(不含),且导致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变化幅度超过合同价2%时,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单价确定:比较该项目的中标综合单价与最高限价中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结合中标下浮率下浮后的价格进行比较,变更增加时取低值,变更减少时取高值。措施费为在发包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没有漏项或发包人没有对工程进行变更的情况下为包干费用(因发包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经发包人确认后按最高限价编制依据并结合中标下浮率调整执行)。1、因漏项、设计变更等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为:调整方式:(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的,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3)如合同中没有适用的或类似的综合单价,其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按招标时确定最高限价采用的基准预算(一般为控制价或两家代理控制价的平均价)的同口径(指定额、有关费率、造价信息等,承包人可到发包人处查阅)编制并按中标价与招标时确定最高限价采用的基准预算的差额比例作为下浮率提出适当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审定签证后执行(材料品种品牌调整时的价格套用,按施工期间前80%工程量的月份的衢州市信息价中适用或类似材料的平均价作为调整依据,若衢州市信息价无价格的,按浙江省信息价作为调整依据;如衢州市和省信息价均没有的,以业主、监理、中标人三方共同进行市场询价,经市场询价的价格不再下浮)。价款调整最终以审计为准;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0.4.1变更估价原则10.4变更估价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4、税金以及规费等一般按投标报价执行,若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按国家政策进行调整。3、因设计变更等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增减的,增加清单项目的价格按照上述第1款确定;核减项目的中标综合单价与最高限价中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结合中标下浮率下浮后的价格进行比较后,取高值核减。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暂估价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价格调整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用于施工合同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属发包人所有,今后施工过程中如未发生前述因素则此项费用不予计算,发包人不予支付。10.8暂列金额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按衢住建办[2020]37号文件规定的调价范围和调价方式执行。
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确定:工程量按照经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来确定。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由承包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所有招标文件或工程量清单明示要求报价的内容而承包商未予报价的,将被认为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结算时合同价款将不再追加;清单描述中清单内容是图纸及经答疑后的补充文件所包括的全部内容而不是清单所包括内容。如果图纸(包括投标补充通知)明确的工程内容而项目编码所对应的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内容未明确或不相符的,各响应人没有提出异议,视为已包括在清单的相关项目中,不得以漏算、缺算、少算的名义追加。如果设计文件及经答疑后的补充文件未明确,而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明确的,按清单描述特征考虑。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本专用条款1.13条可调整合同价格以外的工程量清单遗漏、理解偏差等不利事件所需的费用,以及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除本专用条款11.1条可调整合同价格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和施工机械台班价格上涨、人员伤亡、质量缺陷、工期拖延等对合同价的影响。1、单价合同。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2、总价合同。〈3〉、措施费为在发包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没有漏项或发包人没有对工程进行变更的情况下为包干费用(因发包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经招标人确认后按最高限价编制依据并结合中标下浮率调整执行)。〈2〉、因设计变更引起的无价材料价格按签证确定。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工程款支付累计达到合同价款50%时,开始扣回预付款,当月扣回比例至少为预付款总额的50%,连续两次扣完。若为一次性支付工程款则一次性扣完。预付款支付期限: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主要施工机械进场、临时设施搭设完毕,履约保证金缴纳以及在收到承包方发票(或收款收据)并提交相关工程资料交齐后30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占合同价款总额20%。12.2.1预付款的支付12.2预付款3、其他价格方式:/。
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相应的浙江省现行定额。12.3.1计量原则12.3计量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12.2.2预付款担保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承包人应于每月月底为当月计量截止日期(不含当日)和下月计量起始日期。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3.2计量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进度付款。12.4.1付款周期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4)工程合同款以外变更造价增加,一律不支付工程进度款,待竣工结算审计后一并支付。3)上述工程款支付均需提供正式税务发票,中标人未提供正式税务发票的,招标人有权不支付工程款,所引起的各类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齐全)合格,经审计完成后,承包方向发包方交纳审计价的1.5%质量保修金,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交纳的质量保修金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一次性结清其余工程款。1.5%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后,若无其他纠纷事宜的,一周内无息退还。1)在收到承包方发票(或收款收据)以及提交的相关工程资料交齐后30天内,按月进度的80%支付工程款,(联系单增减部分费用待工程结算审定后同口径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收到承包方发票(或收款收据)以及提交的相关工程资料交齐后30天内,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未实施的分部分项工程价款)的85%。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按通用条款。(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13.2竣工验收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验收和工程试车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3.2.2竣工验收程序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试车内容:/。13.3.1试车程序13.3工程试车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工期违约同等额度进行处罚,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须赔偿发包人相关损失。
14.竣工结算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13.6.1竣工退场13.6竣工退场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3.3.3投料试车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经发包人委托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结算审查完成后49天内。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资料后30天内完成审核并送财政评审(或审计部门审查)。14.2竣工结算审核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4.1竣工付款申请
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按本合同专用条款12.4.2进度付款方式。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14.4最终结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15.3质量保证金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28天内。(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3)种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3)其他方式:/。(2)1.5%的工程结算审定价;(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5.4.1保修责任15.4保修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缴纳审定结算造价1.5%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按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期满后付清余款(无息)。(3)其他扣留方式:/。(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6.1发包人违约16.违约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15.4.3修复通知工程保修期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7)其他:/。(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按国家现行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图纸要求及有关验收规范施工。在工程施工期间,出现工程一般性质量问题按每次罚款2000元(人民币)计(若与其他制度规定不一致时,按制度执行)。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或以其它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⑴承包人应严格按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通过。如一次性验收不合格,发包人将扣除全部质量履约保证金,同时承包人无条件返修,并承担一切返修的费用,承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承包人返修验收不合格,发包人将处以中标价10%的违约金;⑵承包人应在施工合同签订后5日内按有关规定交纳民工工资保障金,决不影响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等证件,否则发包人将扣除承包人的全部履约保证金;⑶本合同在实施中,如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工程施工需要,现场管理班子、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所承诺的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其整改并充实施工力量,承包人必须接受且赔偿发包人损失;如情节严重,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⑷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如将工程转包,发包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由此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特殊专业辅助工程分包,未经发包人同意的,不得分包。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处以转包(分包)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违约金;⑸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包人如果用行贿、送礼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企图影响或已经影响了发包人代表或监理人员行为和欲获得超出合同规定以外的额外费用,则发包人除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当事人(含发包人人员和监理人员)外,承包人对上述行为造成的工程损害、发包人的经济损失等,承包人应负一切责任,并予赔偿。情节严重者,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承包;⑹本工程若有风险控制金的,中标后,若中标人未能在合同签订前提交风险控制金的,将废除中标人资格并扣罚其投标保证金;如承包人未能完成本工程施工的,除双方合同条款约定外,其风险控制金也将扣除。风险控制金的退还同履约保证金。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6.2承包人违约
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各种办证资料,绝不能影响发包人办理质监、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否则发包人将进行处罚,也可单方解除施工合同。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人移交工程资料,时间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如未按时移交,每延迟一天,发包人将处以500元的罚金,罚金最多不超过20000元。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进行转包,否则将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且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包人必须按时支付民工工资,决不拖欠,否则视为违约。承包人若有发生民工工资拖欠并给发包人和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承包人须接受发包人和有关部门的处罚,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民工工资。承包人应自觉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本工程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按衢州市建设局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规定进行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一切事故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及安全文明措施费用。质量要求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如果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检验达不到质量标准,发包人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承包人负责无偿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直至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赔偿。经过修理返工后,仍验收不合格,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中标价10%的罚款,承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造成工期违约的,承包人应按延误工期承担违约责任。经监理单位检查或发包人抽检,发现承包人不按设计要求或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有偷工减料现象,每发现一次,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罚款10000元,并有权要求承包人及时整改,承包人应承担全部整改费用,直到发包人满意为止。如果承包人屡教不改,发包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将其清退出场并解除合同。
承包人的合同如前述解除了,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个别权利和义务如下:(1)发包人可雇用及支付其他人士去执行和完成本合同。该等人士可出入工地,并可使用送至和放在工地上或邻近供本工程用的临时建筑物、机械、工具、设备和物料,亦可以购买执行和完成本工程所需的物料;(2)若发包人在解除合同后10天内作出要求,承包人须将任何为本合同供货或施工的合同之利益免费转让给发包人,但有关供货人有权对发包人的任何转让再转让提出合理的反对。在任何情况下,为本合同而送到的物料或执行了的工作的费用,只要承包人未予支付,发包人便可以支付给供货人;(3)承包人在发包人要求时(但不能在要求前)按要求将他拥有或租赁的临时建筑物、机械、工具、设备和物料迁离工地。若在提出要求后合理时间内,承包人仍未执行,发包人可以(惟不必对任何损失或破坏负责)迁离和出售承包人任何前述物业,并将出售所得收入减除费用后转归承包人;(4)承包人需补偿发包人因终止合同所招致的任何直接损失和费用。在本段(1)项所述的工作完成及有关费用确定前发包人不必再付任何款项给承包人,但在该工程完成及其账目在合理时间内结算完毕后,发包人须确定他正当所花的费用金额和他因解除合同所蒙受的直接损失和费用的金额,若该等金额加上解除合同前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超过承包人已完成工程(须质量合格)应取得的相应工程款项时,两者差额将成为承包人须清还给发包人的债项,如若前述的金额总数是少过前述的款项时,两者差额将成为发包人须清还给承包人的债项。若承包人已完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则承包人应退还发包人已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且无权要求发包人再行支付任何款项,并须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引致的任何损失。若承包人破产,或由于其债权人作安排、或收到清盘命令、或通过自动清盘决定(为重组而清盘则除外)、或委派了接管人或管理人、或抵押物业已由接受抵押人或其代表接管,则承包人的合同自动被解除,惟若发包人与承包人或其破产托管人、清盘人、接管人或管理人达成协议则承包人的合同可以恢复及继续。若承包人犯有如下的违约事项:(1)在本工程完成前无理停工;或(2)未能有规律和不懈地执行本工程,或实际完成工程量不足计划进度的85%;或(3)拒绝遵循或顽固地漠视发包人要求移走及更换不合格工作或物料,或其他类似的合理之书面指示,而使本工程受到实质之影响;或(4)发生国家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5)承包人或代表承包人的任何人士向发包人或发包人的授权人员等任何人提供有关履行本合同或此工程施工的任何回扣、利益或贿赂。则发包人可用挂号邮件或有记录的传递,通知承包人其违约事项,若承包人于收到该通知14天后仍然继续其违约事项,或在日后任何时间重复该违约事项,发包人可于承包人继续违约或重复违约后10天内以挂号邮件或有记录的传递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惟此通知书不能无理或恶意地发出。发包人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并不影响他拥有的其他的权利或补偿。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若承包人在施工中违反合同,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递交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得此项款项或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项中获得。
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不可抗力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发包人免费使用。承包人出场后10天内须将附属物及场地硬化等设备清理完毕,超过期限,发包人有权代为清理,并按合同总价的1%扣款。若承包人按前所述解除合同,发包人须在扣除以前已经支付的款项后合理地付给承包人已完成的工作、送到工地的材料及迁离临时建筑物、机械、工具等的费用。承包人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并不影响他拥有的其他权利或补偿。承包人按前所述解除合同,承包人须将所有其临时建筑物、机械、工具、设备或材料迁离工地,迁离时要迅速行动并施行一切预防措施防止一切人员、财产的伤亡或损坏。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根据衢州市建设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等有关投保规定进行投保,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8.1工程保险18.保险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风力9级(含9级)以上台风持续24小时(以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24小时连续雨量达100mm以上的暴雨(以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战争、动乱、洪水、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7级以上(含7级)地震。
20.争议解决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18.7通知义务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18.3其他保险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争议评审
(1)向衢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20.4仲裁或诉讼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其他事项的约定:/。
(2)为该工程的正确实施、竣工后保修期内的修补以及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承担所必须发生的一切开支。(1)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承担的全部义务;应当认为,承包人已经确认其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各项价格的正确性和充分性。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承包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各项价格已经全面、充分的体现和覆盖了:21.1应当认为在正式签定合同以前,承包人已经认真研究发包人提供的合同文件,对任何可能存在的疑问都已经得到发包人的澄清和解答,并对由合同文件所定义的承包人合同工作内容达到透彻和充分的理解。21.补充条款(2)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1.7承包人必须并保证在工程竣工后通过有关部门检测与验收,否则将处以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的处罚。发包人不承担检测费用。21.6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包人如果用行贿、送礼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企图影响或已经影响了发包人代表或监理人员行为和欲获得超出合同规定以外的额外费用,则发包人除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当事人(含发包人人员和监理人员)外,承包人对上述行为造成的工程损害、发包人的经济损失等,承包人应负一切责任,并予赔偿。情节严重者,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承包。21.5本工程若有风险控制金的,中标后,若中标人未能在合同签订前提交风险控制金的,将废除中标人资格并扣罚其投标保证金;如承包人未能完成本工程施工的,除双方合同条款约定外,其风险控制金也将扣除。风险控制金的退还同履约保证金。21.4解除合同后,招标人有权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与其签订合同。21.3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承包人对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应及时拨付给项目部足额的工程款,除直接费必须全部拨付外,还应拨付不少于5%的施工现场管理费。21.2履约保证金分五个部分: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占30%;工期履约保证金占30%;安全、文明工地履约保证金占10%;项目班子人员到位率履约保证金占10%;农民工工资履约保证金占20%。如有违约按比例或全部扣除。发包人有权根据承包人履约情况对五部分履约保证金的比例进行调整。
(3)在签订施工合同前,施工单位须提供有法人代表签字的工程全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必须具备相关的资格条件,若弄虚作假并经查实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的。(1)合同期限内三次被建设方约谈的,或因在建项目对建设单位造成恶劣影响的。21.10发包人将建立黑名单制度,有权将施工工作严重不作为及不遵守建设方规章制度的承包人列入黑名单,停止其对发包人的工程承建服务。施工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除按施工具体项目合同规定要求处置外并列入黑名单。21.9施工合同签定15天内承包人必须完成开工报告审批并进场开工建设,如承包人未能按时进场施工的自第16天起视为开工日期(做为工期计算)。延迟一个月仍未进场施工的,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赔偿发包人的一切损失。因甲方原因要求推迟开工的除外。21.8承包人承诺发包人在招标文件的所有要约邀请,即使在本合同中未予以体现,承包人均承诺全部接受。承包人承诺完全理解、接受并执行发包人统一制发的《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管理守则》、《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基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细则》以及《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基建工程款支付流程》等相关文件。
列入黑名单:经发包人审批确认,没收该工程的履约保证金,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并视情取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其委托代理人对发包人(包括下属企业)所有的基建项目的投标资格1至3年。(8)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建设单位工作人员。(7)因施工单位原因工期超出合同规定35%以上的。(6)隐蔽工程未经验收就进行下一步工序的,或隐蔽工程经验收需整改但未整改到位或未经再次验收就施工的,造成较大隐患或后果的。(5)施工单位竣工资料和结算送审资料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180日历天)内仍未提供的。(4)工程验收不合格后经整改验收仍然不合格的。
(1)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应根据招标文件、设计技术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进行采购,如招标文件有品牌规定的需按品牌规定提供选样,未规定品牌或无清单要求规格的材料应选用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市场信誉好的生产厂和品牌,生产厂和品牌需经发包人和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采购,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都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在采购前应先不少于14天按发包人要求提交其样品(质量等级、规格等)经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确认是否符合上述所规定的要求后方可采购;21.15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21.14签证按照浙监(2020)110号《关于印发〈省属监狱系统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一律先取得经发包人同意的书面签证材料后承包人方能组织实施。签证事项发生后由提请单位出具书面意见,承包人在明确签证事项后必须在14天内提交变更联系单及预算书交发包人审批。如未及时审批的,自第15日起至28日内提交的,按照每延误一天扣签证价格5%的比例计算。超过28日的,不再签证,承包人不得再行主张。21.13安全文明施工过程中对于监理、发包人书面提出的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监理有权发出停工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负责隐患的整改,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合同价1%的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21.12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有瑕疵或不是非常明确的,但结合图纸确属必要施工工序且符合施工规范、标准或习惯的,承包人在报价时必须予以充分考虑,不得以瑕疵或文字描述含义不明要求发包人予以签证。21.11承包人对施工质量把关不严,现场管理混乱,进度严重滞后的,发包人书面要求整改达3次以上仍未明显改观的,发包人有权约谈承包人。承包人约谈后仍未整改到位的,发包人有权连续对承包人进行约谈。约谈达3次及以上的,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合同价1%的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21.17如发包人防疫要求规定进场前需隔离,承包人施工人员应在进场前于大封闭区内发包人指定地点隔离7日(具体可根据防控模式调整),施工过程中若有人员离开大封闭区返回时需以首次进入大封闭区标准提供相关证明,该项费用自理。21.16承包人应服从甲方防疫要求,施工人员进场前需提供两针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施工人员首次进入大封闭区提供48小时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自行检测),施工过程中需每7天进行核酸检测(由甲方提供检测),所有施工人员按规定开展的定期核酸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发包人根据实际需要更换设计材料,新增或减少分部分项工程或工作内容,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因增减分部分项工程或工作内容及更换材料导致合同价款变更的,其调整方式按照10.4执行。(4)如事后发现不合格材料或不符合设计、投标文件承诺的材料,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代表将拒绝使用,承包人应无条件负责更换或返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工期损失。同时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材料总款的10%违约金(以投标书中材料价格计算)且不低于500元/次;(3)承包人应向招标人及监理单位提交与材料供应商的供应合同副本各一份;(2)在材料和半成品用于工程之前7天,必须向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出具质量合格证和出厂检验证明,并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认可后方可施工;
21.20、所有施工人员按规定开展的定期核酸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⑶施工前的全封闭隔离及封闭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的住宿、餐费补贴费。⑵临时隔离、居住场所的维护、清洁等产生费用。⑴进行疫情防控的所有施工人员核酸检测、进出审批、按规定隔离误工等产生的相关费用。21.19承包人应对该项目所在的特殊场所且每天施工时间相对较短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在响应报价时进行综合考虑:21.18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需根据发包人防疫要求住宿在监管区或大封闭区内或自行住宿。
21.26其余未尽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浙江省监狱管理局2021年10月20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监内施工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如有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21.25、因新冠肺炎防疫需要,施工人员须自觉遵守采购人的各项防疫规定。21.24、如发生安保、检查等因采购人原因造成的中途停工,产生的损失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21.23、承包人在投标前需充分考虑因防疫要求产生的成本,成交后因防疫要求延迟开工、中途停工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一律不予承担。21.22、隔离场所由采购人提供。施工前隔离的水电费由发包人承担。21.21、施工场地的封闭隔离围挡按规定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略)协议书附件:附件
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略)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略)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略)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略)
附件15:企业不欠农民工工资等款项承诺书附件14: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附件13:各阶段支付工程资料提交证明表附件12:建设工程廉政合同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略)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略)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3: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厕所管理用房、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施工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3.装修工程为2年;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四、质量保修责任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计算审定价的1.5%。保修金总价的50%列为涉及防水工程的保修金。质保期满后,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全额无息退还给施工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除不可抗力外,凡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均在保修范围内。同一问题在保修期内维修三次还未能修好的,则扣除此项的全部款项(相应款项从质保金中扣,至质保金全部扣完为止)。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保修费用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的项目法人浙江省十里丰监狱(以下简称甲方)与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以下合同。建设工程廉政合同附件12: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二)严格执行施工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二)甲方工作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品、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甲方的义务(六)发现对方的严重违反施工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第三条乙方的义务(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保修期后止。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五条双方约定(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并扣除全部廉政履约保证金;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建设市场的处罚。(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四条违约责任
年月日年月日电话:电话: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第七条本合同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二)、工程款月度支付提交资料证明表业主代表签名:时间:监理工程师签名:时间:(一)、工程预付款支付提交资料证明表附件13:各阶段支付工程资料提交证明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