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郎溪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托管运维服务项目
金额
34.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7/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wyfw-hf-c680113(ly-zcb-2024029)
预算金额34.8万元
招标公司郎溪县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赵科长1865632121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皖岳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储霜霜0551-65576070
中标公司上海鼎戎实业有限公司34.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郎溪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托管运维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WYFW-HF-C680113(LY-ZCB-2024029)
二、项目名称:郎溪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托管运维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鼎戎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925号B区4幢J1367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肆万捌仟圆整(¥34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郭银娣、张勇、赵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磋商文件规定计收,收费金额:9211.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9日
3.开标日期:2024年07月30日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参考《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郎溪县人民医院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郎步街道北大街65号
联系方式:赵科长、18656321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皖岳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699号新地中心B座8F
联系方式:0551-65576070/65576071/65576072转分机号8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储霜霜、李静、秦冬冬
电 话:13275782946、18096686672
2024年07月30日
一、项目编号:2024WYFW-HF-C680113(LY-ZCB-2024029)
二、项目名称:郎溪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托管运维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鼎戎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925号B区4幢J1367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肆万捌仟圆整(¥34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郎溪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托管运维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响应磋商文件,满足采购人的服务需求 服务要求:响应磋商文件,满足采购人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3年,采用1+1+1方式签订(一年服务期结束后,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且成交人履约良好,经甲方考核合格后,双方同意可签订下一年合同,总年限不超过3年) 服务标准:响应磋商文件,满足采购人的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郭银娣、张勇、赵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磋商文件规定计收,收费金额:9211.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9日
3.开标日期:2024年07月30日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参考《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郎溪县人民医院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郎步街道北大街65号
联系方式:赵科长、18656321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皖岳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699号新地中心B座8F
联系方式:0551-65576070/65576071/65576072转分机号8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储霜霜、李静、秦冬冬
电 话:13275782946、18096686672
2024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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