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市轨道交通19号线工程临时用地范围内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3/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史含薇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包胜军1822147308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类型
重新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3-10
公告编号
ZX-GJ19ZC-2022-001
截止日期
2023-03-15
招标代理
上海中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2023年2月21日发布招标公告,2月22日-2月27日接受报名并发售文件,因参与投标人不足三家,故发布重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上海市轨道交通19号线工程建设单位为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工程出资比例为100%。上海中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的临时用地范围内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范围
2.1 工程概况
19号线工程起于闵行区虹建路站,终于宝山区宝山站,主要沿景洪路—华泾路—规划云绵路—东育路—济明路—雪野二路—雪野路—浦东南路—公平路—天水路—四川北路—甜爱路—大连西路—广中路—广粤路—江杨南路—呼兰路—铁山路走行。线路全长约46.2km,均采用地下敷设方式,共设车站34座,平均站间距为1.39km;其中,换乘站18座,分别与2、4、6、7、8、9、10、11、12、13、14、15、在建18号线二期、规划20号线、规划22号线、在建23号线、规划26号线、在建机场联络线、规划奉贤线、规划宝嘉线、规划机场快线、规划沪通铁路二期、规划沪俞蓉铁路换乘。
设澄江路车辆基地1座,与在建23号线共址,并与多条线共享大架修源,接轨于虹建路站,总用地规模约75.40ha(含改移水系占地约13.37ha),其中19号线车辆段和共享大架修,占地约24.13ha;设铁山路停车场1座,总用地规模约27.40ha(含改移水系占地约1.22ha),设主变电所3座,即凌兆新村主变电所(与规划线路共享)、上海外国语大学主变电所、江杨南路主变电所(与在建18号线二期共享);控制中心设于蒲汇塘调度指挥大楼。
2.2 招标内容及范围
2.2.1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19号线工程28座车站、2座主变、2座中间风井、1座停车场、1座桥改造、13座驳岸改造(暂定)等工程临时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编制工作。
2.2.2 招标范围
19号线工程28座车站,分别为:宝杨路站、兰岗路站、泰和路站、江杨南路站、长江西路站、一二八纪念路站、虹湾路站、车站北路站、广灵四路站、凉城路站、上海外国语大学站、甜爱路站、海伦路站、周家嘴路站、提篮桥站、浦东南路站、商城路站、潍坊路站、塘桥站、南码头路站、华丰路站、世博站、德州路站、东方体育中心站、凌兆新村站、三林南站、华泾路站、华泾西站(徐汇区)。2座主变电站:凌兆新村主变电站、上海外国语大学主变电站。2座风井:华泾路站—三林南站中间风井、浦东南路站—提篮桥站中间风井。1座停车场:铁山路停车场。1座改造桥:张家浜桥。驳岸改造暂定13座。
2.2.3 招标工作内容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测绘项目有关的真实有效的全部文件资料,作为乙方测绘的依据。根据规划批复边界确认范围,梳理范围内土地权利人信息及涉及单位的土地面积。相关成果数据需当地政府、土地部门或相关权利人确认。
(2)乙方应按时提交经土地成果管理部门批准的土地测绘报告及相关图纸资料,包括工可阶段的初步调查报告、初步设计阶段的详细调查报告。
(3)项目完成后需要提供电子版图形成果图形1套、电子版成果报告1套、配套地籍图(8套纸质)、配套成果报告(3本纸质)用于办理后期相关土地手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须具有同类调查服务项目经验;
3.3 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单位信用分≥60分(满分100分)具体以“报名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分为准;
3.4 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3.5 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专业版天眼查(pro.tianyancha.com)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包括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具有投标意愿的投标人可于2023年3月15日16:00前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eps.shmetro.com)进行线上报名,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1)授权委托书;
2)企业测绘资质证书;
3)同类调查服务项目经验证明文件;
特别说明:因系统设置原因,只能以pdf格式上传资料,且只能上传一个文件并包含以上1)-3)的所有内容。
4.2 完成线上报名单位可于2023年3月11日-3月15日,每天9:00-11:00,13:30-16:00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通过汇款方式支付。
4.3 投标人在完成线上报名后须将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电子版发至2388398501@qq.com,并与招标代理联系以便及时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万元,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3日9:30(北京时间)
6.2 本项目开标时间:2023年4月3日9:30(北京时间)
6.3 本项目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上海市桂林路909号七号楼三楼5号会议室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后立即退场,不参加集中开标。
6.6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代表须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6.7 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8 开标活动由招标代理统一完成,免去投标人开标记录签字等环节。招标代理将照常进行所有开标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如实记录开标内容,并全程录像。
6.9 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 “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注:如投标单位无法查询到信用分,应立即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ps.shmetro.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史含薇、卢燕雯
电 话:63189188
地 址:上海市恒通路222号26楼
招标代理:上海中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包胜军、陈峰
电 话:18221473080、021-63042615*821
电子邮件:2388398501@qq.com
招标代理地址:上海市鲁班路600号11楼
202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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