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辉宏新能源设备安装基地及起重吊装设备售后服务西北中心建设项目(生产厂房1)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580.96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6101263506qxrdefw3i
预算金额1580.96万元
招标公司陕西辉宏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瑞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梦妮17792642151
中标公司陕西建工第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580.96万元
中标联系人王勋
公告正文
视力保护色:
招标项目名称 | 辉宏新能源设备安装基地及起重吊装设备售后服务西北中心建设项目(生产厂房1)施工 | ||||||||||||||
招标项目编号 | E6101263506qXRdEFW3I | ||||||||||||||
标段名称 | 辉宏新能源设备安装基地及起重吊装设备售后服务西北中心建设项目(生产厂房1)施工 | ||||||||||||||
标段编号 | E6101263506qXRdEFW3I001 | ||||||||||||||
招标人名称 | 陕西辉宏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瑞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姓名 | 刘梦妮 | 联系电话 | 17792642151 | ||||||||||||
开标时间 | 2022年12月6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303 | ||||||||||||
评标情况 | 正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陕西建工第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5809661.67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40 | |||||||||||
2 | 陕西铭睿建设有限公司 | 15973336.78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40 | |||||||||||
3 | 陕西大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5883856.02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40 | |||||||||||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 | 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 ||||||||||
1 | 陕西建工第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王勋 | 注册建造师二级 | 陕261091016416 | 完全响应 | ||||||||||
2 | 陕西铭睿建设有限公司 | 蔺莹 | 注册建造师二级 | 陕261111225727 | 完全响应 | ||||||||||
3 | 陕西大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林烨辰 | 注册建造师二级 | 陕1612015201716345 | 完全响应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 相关证明材料;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瑞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工,联系方式:17792642151。 | ||||||||||||||
其他公示内容 |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12月7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2年12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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