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阜宁县镇区地表水34个断面监测和不定期应急监测项目
金额
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万元
招标公司阜宁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1892183608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5
公告正文
阜宁县镇区地表水34个断面监测和不定期应急监测项目
招标公告
采购人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镇区地表水34个断面监测和不定期应急监测项目”已经被批准,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阜宁县镇区地表水34个断面监测和不定期应急监测项目。
2、最高限价:7万元,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3、项目概况:阜宁县镇区地表水34个断面监测和不定期应急监测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阜宁县境内乡镇河流共计34个地表水断面监测服务外包,要求对34个断面实施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监测项目为溶解氧、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等5项内容等;不定期应急监测要求按照甲方拟定的监测断面、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开展监测工作,一般情况下监测项目为溶解氧、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等,工作量初步按照应急监测每年发生8次,每次监测3个断面各一次,每个断面监测6个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4、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服务周期:一年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CMA资质,通过CMA计量认证项目必须全覆盖本次招标所需的检测项目(提供CMA资质证书及能力附表)。
2.3.招标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3.1请投标申请人于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3日(公休日、节假日正常),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至阜宁县澳门花苑29号楼101室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咨询电话:18921836087)。
3.2 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工,联系方式:18921836087(微信号同手机号),标书工本费200元/份,售后不退。
3.3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09:00,
投标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C座1508会议室。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7月15日09:00整(北京时间)
地点:阜宁县城南大厦C座1508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仟肆佰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招标人。
2、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5%执行。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服务文件相关条款。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C座
联系方式:13092157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澳门花苑29号楼101室
联系方式:刘工、电 话:18921836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俊、刘工
电 话:13092157598、18921836087
2024年7月5日
招标公告
采购人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镇区地表水34个断面监测和不定期应急监测项目”已经被批准,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阜宁县镇区地表水34个断面监测和不定期应急监测项目。
2、最高限价:7万元,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3、项目概况:阜宁县镇区地表水34个断面监测和不定期应急监测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阜宁县境内乡镇河流共计34个地表水断面监测服务外包,要求对34个断面实施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监测项目为溶解氧、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等5项内容等;不定期应急监测要求按照甲方拟定的监测断面、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开展监测工作,一般情况下监测项目为溶解氧、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等,工作量初步按照应急监测每年发生8次,每次监测3个断面各一次,每个断面监测6个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4、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服务周期:一年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CMA资质,通过CMA计量认证项目必须全覆盖本次招标所需的检测项目(提供CMA资质证书及能力附表)。
2.3.招标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3.1请投标申请人于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3日(公休日、节假日正常),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至阜宁县澳门花苑29号楼101室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咨询电话:18921836087)。
3.2 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工,联系方式:18921836087(微信号同手机号),标书工本费200元/份,售后不退。
3.3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09:00,
投标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C座1508会议室。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7月15日09:00整(北京时间)
地点:阜宁县城南大厦C座1508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仟肆佰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招标人。
2、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5%执行。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服务文件相关条款。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C座
联系方式:13092157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澳门花苑29号楼101室
联系方式:刘工、电 话:18921836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俊、刘工
电 话:13092157598、18921836087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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