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芜湖市繁昌区峨溪河中心城区段补水(区域农业应急抗旱调水)工程
金额
7426.05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4/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10gc2024sz2454
预算金额7426.0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定标备选单位顺序不分先后,具体按定标备选单位名称的汉语拼音顺序公示)
项目名称
芜湖市繁昌区峨溪河中心城区段补水(区域农业应急抗旱调水)工程
项目编号
WH10GC2024SZ2454(任务书编号:FS34022220240127 号)
标段名称
芜湖市繁昌区峨溪河中心城区段补水(区域农业应急抗旱调水)工程
标段编号
WH10GC2024SZ2454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繁昌区水务局
地址
芜湖市繁昌区行政服务中心8层
联系人及电话
 王主任    1871553562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中水淮河安徽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2588号
联系人及电话
王工  1817500904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4月3日
定标备选单位一
单位名称
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报价(元)
74260545.92
项目负责人
姓名:聂炜婷
证书编号:粤1442023202402362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30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中山市南部三镇取水口上移工程;雷州 市城区供水工程(EPC)总承包;白云区北部8村1居主 干管供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无。
奖项
珠海情侣路南段拱北口岸至横琴大桥路段主线改造工程(二标段):国家优质工程奖;珠海市金琴快线工程:国家优质工程奖
定标备选单位二
单位名称
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报价(元)
73646850.74
项目负责人
姓名:赵莹
证书编号:鲁1372021202202835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30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芜湖市三山水厂原水管线迁改工程(一标段);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纬二十五路、纬二十六路及东港六路道路给排水工程一标段;章丘引黄补源项目土建及管网工程。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无。
奖项
宣城市水阳江大道闭合段北段工程PPP项
目:国家优质工程奖;金沙江路道路及电力隧道工程 :国家优质工程奖;
定标备选单位三
单位名称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报价(元)
74451011.84
项目负责人
姓名:凌龙
证书编号:津1122020202101245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30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海棠湾海榆东线市政道路(藤桥西河段 至海岸大道路口段)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铁岭市城市供水工程(一期)EPC总承包项目 ;阜阳市京九路等海绵型道路工程PPP项目。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无。
奖项
重庆市江津中渡长江大桥:国家优质工程 奖;松原市天河大桥:鲁班奖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公示项
1、抽取的系数:M值=24.1%
2、样本值单位: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同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省绿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中 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  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3、基准价:73901599.37元
4、其他:/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招标人和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人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候选人公示.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