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2024年影像辅助系统升级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4/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张礼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臻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刚0316-233080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9
公告正文
业主单位: | 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 | 河北臻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4-08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4-29 10:00 |
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2024年影像辅助系统升级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2024年影像辅助系统升级项目招标人为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影音辅助系统升级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影音辅助系统升级 2.2招标范围:影音辅助系统升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形式);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形式);1.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之间不受此条限制)。4.资质要求:1)若投标人是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2)若投标人是经营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3)所投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材料或医疗器械注册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08至2024-04-12,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霸州市金帝嘉苑5栋底商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4-29 10:00,地点为河北省霸州市金帝嘉苑5栋底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