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郑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函》(浙环发[2018]10号),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台州交投港务码头改扩建工程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椒江海门港区前所作业区
建设规模:本工程拟将老码头(原设计为1 个2000 吨级泊位,水工结构按5000t级设计)扩建成1 个5000t 级通用泊位,岸线使用长度为163.5m(岸线长度保持不变)。
拟拼宽现有码头平台6m,长度为58.7m。扩建陆域面积约54.2 亩,位于码头后方,主要布置钢材堆场。总疏浚工程量约5.5万m3。本工程总吞吐量为150万吨/a,其中砂石料吞吐量为50万吨,钢材吞吐量为100万吨。
工程建设期约为9个月。
二、主要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
工程周边的环境敏感点见表1、表2。
表1  工程周边环境敏感点
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名称
方位、距离
坐标
规模
保护级别
大气环境
 
双闸村
西侧445m
28.696783,
121.473277
约800人
大气环境二类
椒江村
东北侧,跟现有堆场380m
距离扩建堆场720m
28.698542,
121.488791
约1000人
前所村
西侧2.67km
28.701084,121.451293
约2590人
台电新村
西侧2.42km
28.703005,121.453921
约200人
福庆禅寺
西北侧1.92km
28.707377,
121.463969
约30人
陈岙村
西北侧2.65km
28.710772,121.456131
约1253人
谢张村
西北侧3.74km
28.720171,121.451239
约800人
下徐村
西北侧1.67km
28.710086 ,121.470583
约1546人

上徐村
西北侧2.28km
28.713862 ,121.467107
约1004人
外西村
北侧1.33km
28.709034,121.474639
约911人
外东村
北侧1.47km
28.711824 ,121.475819
约829人
汾头洋小学
北侧1.92km
28.713197,121.477096
约1200人
汾头洋村
北侧1.94km
28.715000,121.474692
约1771人
七年村
北侧3.08km
28.724184 ,121.474456
约1200人
陶家村
北侧2.04km
28.716459 ,121.486623
约1905人
椒江区前所中心陶家校区
北侧2.23km
28.717242,121.483823
约1500人
下西村
北侧2.31km
28.719248,121.488318
约1802人
上西村
北侧2.78km
28.722660,121.484606
约1500人
新殿村
东北侧1.62km
28.709828,121.495699
约2178人
中西村
东北侧2.36km
28.713283 ,121.506686
约1152人
河坎下村
东北侧3.24km
28.714270 ,121.512866
约1128人
树桥头村
东北侧3.51km
28.719184,121.511986
约1100人
台州市椒江沿海小学
东北侧2.46km
28.718605,121.498725
约1113人
六联村
东北侧2.82km
28.720729 ,121.498124
约4233人
王礁村
东北侧3.14km
28.722338 ,121.501793
约871人
东港人才公寓
西南侧3.45km
121.455874,28.668587
约500人
三梅中学
西南侧3.39km
28.678114 ,121.450746
约1265人
东方红村
西南侧3.51km
121.447870,28.680309
约1030人
岳头社区
西南侧3.77km
28.666956 ,121.455831
约1015人
太和小区
西南侧3.92km
28.664971,121.454436
约400人
海域环境
海门港区
工程海域
/
/
IV类水质标准

 
表2  工程周边其他保护目标
序号
环境保护目标
与本工程位置关系
生态环境敏感目标特征
主要影响因素
1
椒江综合区码头(在建)
东侧约40m
码头
冲淤、通航靠泊安全
2
远洲石化码头
东侧约0.67km
3
海昌船厂码头
东侧约1.71km
4
海螺水泥码头
西侧约1.41km
5
台州电厂码头
西侧约1.82km
6
永兴码头
南侧约2km
7
拟建腾云物流码头
南侧约1.62km
8
商业冷冻码头
西南侧约2.27m
9
粮食中转码头
西南侧约2.68km
10
外贸码头
西侧约2.79km
11
椒江口外航道
南侧约741m
航道
冲淤、通航靠泊安全
12
大型机动船锚地
西北侧约1.7km
锚地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
(1)水动力、冲淤影响:根据数模预测结果,离工程越远,涨落潮流的流速变化越小,因此工程影响主要集中在工程附近水域。工程建设后,小潮涨潮期间扩建码头平台对海域的影响小于大潮,其中码头扩建平台处流速减幅在0.04~0.15m/s,对应百分比在5%~25%;疏浚区域流速减幅在0.01~0.06m/s,对应百分比在3%~10%;码头前后沿区域流速略有增强,增幅在0.12m/s之内,影响范围在涨潮流方向160m之内。工程建成后海床达冲淤平衡,码头扩建平台处淤积厚度在1.8~2.2m,影响范围局限在扩建平台处及随涨落潮流方向50m内;周边疏浚区域处淤积在2.2m~4.7m,影响范围局限在扩建平台处及随涨落潮流方向10m内。清淤区前后沿冲刷深度在0.2~3.3m,影响范围在涨落潮流方向300m内。
(2)废水:根据《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送至前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本项目船舶舱底油污水由海事部门认可的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理。船舶生活污水利用船载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到相应排放标准可在指定海域排放。初期雨水经收集雨水沉淀池沉淀后纳入雨水管网。
(3)废气:只由于本码头到港船舶辅机功率较低,排放的废气量较小。工程钢铁运输采用货车的方式,运输距离较短,产生的尾气较少。本项目位于海边,扩散条件较好,故项目营运期排放的船舶尾气和汽车尾气对外环境影响较小。砂石料粉尘经喷水仰尘后排放。整个厂区食堂油烟排放浓度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规定,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本工程疏浚土全部作外抛处理,运送至指定倾倒区进行抛泥。机修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交由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5)噪声:工程在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后,对各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要求。
(6)海洋生态环境:码头桩基施工直接造成底栖生物永久损失量约为0.067kg。桩基占压造成底栖生物暂时性影响的一次性损失量为1.7kg、疏浚工程造成底栖生物一次性损失量约177.7kg。护筒拨除过程中产生的悬浮泥沙导致鱼卵总损失量合计约1.9×104 ind,疏浚施工造成底栖生物损失量约40.9kg。本项目护筒拨除施工过程产生的悬浮物对鱼卵、仔鱼造成的损失量分别为1.9×104ind、1027ind。疏浚施工过程产生的悬浮物对鱼卵、仔鱼造成的损失量分别为2.77×104ind、1480ind。
四、建设项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工程拟采取的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见下表3。
表3   环境保护设施与对策措施一览表
污染/影响因素
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达到目标
废水
1)港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送至前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船舶舱底油污水由海事部门认可的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理,严禁在港区内排放机舱含油废水。
3)营运期船舶生活污水利用船载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到相应排放标准可在指定海域排放。
4)初期雨水经收集雨水沉淀池沉淀后纳入雨水管网。
污水得到有效处置
废气
1)营运期对车辆、船舶进行定期保养,船用燃料采用低硫分的燃料,尾气达标排放。
2)码头食堂安装净化效率不低于90%的油烟机净化器,油烟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3)堆放区砂石料设防尘布封盖并配压重加固,设有防尘网、固定式水喷淋装置13套、清扫车、雾炮机等抑尘设备。码头作业区配有固定喷淋装置、炮雾机。
减少大气污染
固废
1)港区工作人员、船舶生活垃圾,应放置于统一的收集装置,经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2)机修废物交由资质单位收集处置。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
保护海域环境
噪声
1)船舶配置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定期对船舶上机械设备进行维护检修,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2)加强对各类机械设备及其降噪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更换,以减少机械不正常运转带来的机械噪声。
噪声达到相应标准,不扰民
海域
生态
1)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程序,尽可能缩短水上作业时间;
2)  严禁向海域倾倒垃圾及废水;
3)  选择海况良好,潮流较缓的情况下施工作业;
4)  加强风险防范措施,杜绝事故排放;
5)  建设单位应投入相应资金进行海域生态修复,可进行增殖放流的方式加快恢复海域渔业资源数量和底栖生物数量。
减轻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台州交投港务码头改扩建工程工程的建设符合当地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及其他相关规划,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拟建工程实施对海洋生态环境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在采取适当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措施后,可基本控制污染,使工程对环境与生态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因此,在建设单位切实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台州交投港务码头改扩建工程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范围及主要对象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所在前所街道及周边区域。
征求意见的对象:以上征求意见范围内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可通过网络方式直接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版,网络链接:http://www.siohz.com/col.jsp?id=107。
八、公众反馈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间,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环境影响相关的意见或建议。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公众意见反馈至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或建议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便于反馈情况。
(1)建设单位:浙江台州交投港务有限公司,联系人:郑工,联系电话:0576-88881192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杭州希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212号中交财富大厦2幢 1201室,联系人:陈工,电话:0571-88905632,电子邮箱:854353656@qq.com。
(3)审批部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 联系方式:0576-88836730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1月13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台州交投港务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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