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泸州永乐生产基地景观和立面提升项目工程己由古蔺县经济商务科技局以川投资备【2018-510525-15-03-281822】GXQB-01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川酒集团酱酒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省川酒集团酱酒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古发改行审【2018】23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80801006)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造价咨询(竣工结算审核)1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古蔺县永乐镇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包含二块地约217.83亩,建设内容含用地内市政道路一条、园林景观建设、发酵车间、干煤棚、动力车间、烟囱、办公室及宿舍楼、酒罐区(含新增酒罐制安)、污水处理系统升级等改造建设工程总面积为40620㎡;新建工程总面积为25773㎡,其中制曲车间13226㎡,玲珑馆1115㎡,陶坛库3346㎡,后勤楼561㎡,包装车间7525㎡。项目总面积约66393㎡,最终以实际竣工面积及实际建设内容为准。
2.4 总投资:约25000万元。
2.5 服务周期:不少于13个月,合同签订至直至竣工结算审计结束。
阶段成果时限:各阶段竣工图等资料(全套)审定后45个日历天内出具成果文件。
2.6招标范围:承担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新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制安和景观绿化等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近3年(2015年至今)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 7 日至2018年 12 月 11 日18:30时前登陆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lzsggzy.com),凭企业注册身份认证密匙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通过企业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的密匙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 12 月 27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2号)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四川省川酒集团酱酒有限公司
地 址:古蔺县二郎镇二郎街
联系人:严先生
电 话:15328988686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21楼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028-63047730
传 真: 028-63047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