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杞县林业发展中心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成交公告
森林植被恢复平城于寨等示范村提升建设示范村提升建设亿豪管业绿化工程监理服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试验工程监理工程资料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材料设备复试优化设计设计联络会工程设备质量检验到货验收参与采购合同的管理货物采购招标文件的审查货物采购招标与发包施工质量控制核实质量文件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签证施工质量评价质量事故调查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技术规范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广应用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信息管理信息反馈工程各阶段验收分项工程验收调试竣工验收竣工图纸和资料施工协调会会议纪要施工机具检测计量装置监督检查施工安全监督工程造价控制监理文件国土绿化示范村建设杞县葛岗西云提升建设整体设计咨询服务招标代理服务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
金额
122.06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汴杞财磋商采购-2022-86
预算金额309.69万元
招标公司杞县林业发展中心
招标联系人杨黎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满怀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15226098263
中标公司开封市恒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122.06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开封辰之霖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河南省图卉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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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汴杞财磋商采购-2022-86 | |||||||||||||||||||||||||||||||||||||||||||||||||||||||||||||||||||||||||||||||||||||||||||||||||||||||||||||||||||||||||
2、采购项目名称:杞县林业发展中心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0日 | |||||||||||||||||||||||||||||||||||||||||||||||||||||||||||||||||||||||||||||||||||||||||||||||||||||||||||||||||||||||||
5、评审日期:2022年12月12日 | |||||||||||||||||||||||||||||||||||||||||||||||||||||||||||||||||||||||||||||||||||||||||||||||||||||||||||||||||||||||||
二、成交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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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
陈振杰(组长)、张娟、杨黎康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代理公司中标价的1.5%。 第一标段:18309 元;第二标段:11938 元; 第三标段: 6672 元;第四标段: 2334 元;第六标段:68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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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金额:39,935.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未通过名单及原因:开封市永丰苗木有限公司未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的社保证明,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按无效标处理,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故第五标段做废标处理。 2、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文件栏中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杞县林业发展中心 | |||||||||||||||||||||||||||||||||||||||||||||||||||||||||||||||||||||||||||||||||||||||||||||||||||||||||||||||||||||||||
地址:杞县金城大道414号 | |||||||||||||||||||||||||||||||||||||||||||||||||||||||||||||||||||||||||||||||||||||||||||||||||||||||||||||||||||||||||
联系人:杨黎康 | |||||||||||||||||||||||||||||||||||||||||||||||||||||||||||||||||||||||||||||||||||||||||||||||||||||||||||||||||||||||||
联系方式:1551526634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郑州惠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33号1幢3单元14层285号 | |||||||||||||||||||||||||||||||||||||||||||||||||||||||||||||||||||||||||||||||||||||||||||||||||||||||||||||||||||||||||
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方式:1522609826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方式:15226098263 |
- 开封辰之霖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jpg开封辰之霖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jpg
- 杞县林业发展中心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施工标段).docx杞县林业发展中心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施工标段).docx
- 开封市恒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pdf开封市恒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pdf
- 满怀.jpg满怀.jpg
- 河南省图卉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jpg河南省图卉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jpg
- 杞县林业发展中心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监理标段(3).docx杞县林业发展中心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监理标段(3).docx
- 开封市芝圃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jpg开封市芝圃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jpg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惠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杞县林业发展中心采购编号:汴杞财磋商采购-2022-86竞争性磋商文件杞县林业发展中心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监理标段
郑州惠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ZhengzhouHuizhaoProjectManagementCo.,Ltd
第三章评审办法17第二章磋商须知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目录日期:二○二二年十月
招标文件编制的委托与批准
我单位拟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项且招标1作现委托郑州惠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代理招标,代理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我们确认,建设单位(采购人):(盖章)2022年9月28日 | |
我单位受杞县林业发展中心的委托,负责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项且工作,现已完成招标文件编制工作。招标代理单位:(盖章)2022年9月2811 |
项目概况竞争性磋商公告杞县林业发展中心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五章磋商响应性文件格式40第四章合同格式及合同主要条款25
4、预算金额:3096928.25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杞县林业发展中心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1、项目编号:汴杞财磋商采购-2022-86一、项目基本情况杞县林业发展中心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5.3磋商范围:5.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6个标段5.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最高限价:3096928.25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汴杞财磋商采购-2022-86-1 | 一标段:杞县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平城于寨等示范村提升建设项目 | 1221360.52元 | 1221360.52元 |
2 | 汴杞财磋商采购-2022-86-2 | 二标段:杞县付集镇宋吉屯、安庄村示范村提升建设项目 | 796920.39元 | 796920.39元 |
3 | 汴杞财磋商采购-2022-86-3 | 三标段:杞县高阳镇团城国土绿化示范村建设、亿豪管业绿化工程 | 446092.81元 | 446092.81元 |
4 | 汴杞财磋商采购-2022-86-4 | 四标段:杞县葛岗西云提升建设项目 | 156442.08元 | 156442.08元 |
5 | 汴杞财磋商采购-2022-86-5 | 五标段:杞县裴村店乡裴村庄示范村提升建设项目 | 430352.45元 | 430352.45元 |
6 | 汴杞财磋商采购-2022-86-6 | 六标段:杞县林业发展中心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监理 | 45760元 | 45760元 |
5.5质量要求:合格六标段:监理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一至五标段:20日历天5.4计划工期:六标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一至五标段: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含图纸变更)及磋商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投标人资格要求: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承诺函)(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企业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委任书,具备相应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一至五标段: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承诺函)(3)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其他监理人员应具有职业资格证书;(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六标段:(4)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
(2)各供应商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单位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以上查询截图(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发布公告日期)(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3.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3.2、财务状况要求:(5)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
4、售价:0元。3、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地点: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1、时间:2022年10月11日9时00分至2022年10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3)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2.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11楼开标一室(地址:杞县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1.时间:2022年10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五、响应文件开启2、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磋商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
3、本项目全程无需投标企业(供应商)另行提供纸质投标(采购)文件,任何单位要求提交纸质文件的行为,均为非必要行为。请予以拒绝,并向杞县公管办业务管理科投诉。投诉电话:0371-28666651。2、CA密钥办理(CA密钥相关办理咨询电话:信安CA:18639772939或0371-96596,华测CA:0371-22651668,深圳CA:0371-23621733或400-112-3838,北京CA:13193769863)。1、获取采购文件后,供应商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七、其他补充事宜: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7日)。六、发布公告的媒体及磋商公告期限:
联系方式:0371-28897588联系人:杨先生地址:杞县金城大道414号名称:杞县林业发展中心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5226098263联系人:李女士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33号1幢3单元14层名称:郑州惠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第二章磋商须知联系电话:0371-28666979监督单位:杞县财政局采购办4.监督部门联系方式:15226098263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1.3、响应性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响应性磋商文件。磋商评审时,所有解释均依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有关文件规定。1.2、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反对不正当竞争。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并结合招标项目的特点及需要制定本办法。1、总则磋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1 | 采购人 | 名 称:杞县林业发展中心地 址:杞县金城大道414号联系人:杨先生联系方式:0371-28897588 |
1.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郑州惠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33号1幢3单元14层联系人:李女士联系方式:15226098263 |
1.1.3 | 采购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 | 采购项目名称:杞县林业发展中心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标段名称:六标段:杞县林业发展中心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监理 |
1.1.4 | 建设地点 | 开封市杞县境内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磋商范围 | 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
1.3.2 | 监理服务期限 | 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4.1 | 供应商资质条件和能力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六标段:(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3)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其他监理人员应具有职业资格证书;(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承诺函)(5)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财务状况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信誉要求:(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2)各供应商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单位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以上查询截图(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发布公告日期)(3)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9 | 分包 | 不允许 |
1.10 | 偏离 |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经评审委员会审查后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1.响应文件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不按评审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4.响应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5.投标总价超出招标控制总价的;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7.响应文件附加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8.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9.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10.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或投标申请内容不一致,且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并未在当地招投标监督部门申请变更的;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2.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招标答疑纪要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5日前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10月26日上午9时30分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1日内 |
2.3.2 | 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1日内 |
3.1 | 磋商有效期 | 自磋商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 |
3.5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6.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电子版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
4.2.2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杞县综合服务大厦11楼开标一室(地址:杞县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
4.2.3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5.2 | 开标程序 |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
6.1.1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业主专家1人,相关技术专家1人,经济专家 1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当天,从省级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2人。 |
7.1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1-3个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着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其他要求 |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1.1 | 招标控制价 | 1.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2. 招标控制价:¥45760元(肆万伍仟柒佰陆拾元) |
11.2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代理公司中标价的1.5%。 |
11.3 | 履约保证金 | 以合同中约定为准 |
11.4 |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除供应商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成交候选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少于三个的,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11.5 | 同义词语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或“招标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 |
11.6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各供应商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磋商文件领取截止日后,第二天组织现场踏勘,进行现场说明;过后不再进行现场踏勘。 踏勘集中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 |
11.7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11.8 | 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 |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1.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file电子响应文件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2.供应商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1-23859291。 |
11.9 | 质疑投诉 | 根据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汴公管办【2020】13号)的规定:递交质疑或投诉的方式:1、递交方式:提出质疑(异议)、投诉的方式为线上提起。(格式详见《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通知中的“建设工程项目质疑注意事项”/“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注意事项”)2、递交地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投标系统中本项目“质询信息”位置线上直接发起。(如有疑问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 |
11.10 | 提醒:1、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2、供应商应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对于被认定为“硬件特征码一致”的投标人,禁止其一年内在开封行政区域内参与招投标活动并在网上予以通报。 | |
11.11 |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磋商范围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1、项目概况:2、竞争性磋商基本情况1.4、供应商自行承担参与有关磋商的全部费用。
(1)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3.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3、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资格要求
3.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内容、格式、表格和所涉及的相关规范。如果供应商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性磋商文件的或者响应性磋商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将导致磋商文件不被接受,其后果由供应商负责。(5)响应性磋商文件格式(4)合同条款(3)评审办法(2)磋商须知
3.3.4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为准。3.3.3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性磋商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响应性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体延长日期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3.3.2补充通知将以全部以数据电文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交互,补充通知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3.3.1采购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后,如需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将在磋商截止日期5日前以补充通知的形式通知供应商。3.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磋商响应人对收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任何疑问(包括是否存在倾向性、排斥磋商响应人或不合理条款),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均应在竞争性磋商截止日3天前以数据电文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逾期提交将不再对磋商响应人提出的质疑问题进行答复,视为磋商响应人默认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存在倾向性、排斥潜在磋商响应人或不合理条款,由此引起的任何后果均由磋商响应人自己承担,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将以数据电文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形式答复,并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组成部分。
4.2.1响应性磋商函及响应性磋商报价表4.2响应性磋商文件的组成4.1.2计量:在磋商过程中所有计量单位和规格说明必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1.1语言:与磋商有关的所有文件必须使用中文。若磋商文件中有相关的英文内容应附有相应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4.1响应性磋商文件的语言与计量4、响应性磋商文件
4.2.7承诺书4.2.6监理大纲4.2.5拟派专业人员一览表4.2.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情况表4.2.3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4.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4.3.4全部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并以人民币进行结算。4.3.3磋商响应人的磋商报价只能提出一个不变价格,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4.3.2如投标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4.3.1磋商响应人根据市场行情自主报价。4.3.响应性磋商报价4.2.8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
4.5.2磋商响应人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无效。4.5.1磋商响应人应提供投磋商保证金具体数额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文件前附表所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银行账号,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是磋商响应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4.5.竞争性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4.4.2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将响应性磋商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供应商的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性磋商文件;4.4.1响应性磋商文件应在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磋商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60日历天内保持有效;4.4.响应性磋商有效期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2)中标人或供应商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5.4如有下列情形,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4.5.3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磋商响应人退还磋商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4.8.1供应商应在前附表所规定的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性磋商文件加密上传。4.8、响应性磋商文件的递交响应性磋商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的企业印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4.7、响应性磋商文件的修改4.6.1、资格审查资料(见前附表)4.6、资格审查资料
5.1评审机构组织形式为磋商小组。5、评审机构4.9.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能撤回其响应性磋商文件。4.9.1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性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修改、补充或撤回响应性磋商文件。在响应性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能修改、补充或撤回投标文件。4.9、响应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与撤回4.8.2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响应性磋商文件为无效的响应性磋商文件。
6、磋商程序5.5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5.4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磋商小组。5.3参加磋商的专家由采购人在磋商前从省级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2人,共3人组成。5.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
7.2.1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7.2磋商内容的保密磋商会议的时间和地点(见前附表)。7.1磋商会议7、评审、成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7.3.3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文件,并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7.3.2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一份响应性磋商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是指内容符合磋商文件的重要的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采购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7.3.1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响应性磋商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7.3响应性磋商文件的审查7.2.3在响应性磋商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磋商资格。7.2.2磋商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涉及响应性磋商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3、磋商响应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格式填写,关键内容未填写或填写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格式写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无效,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将否决其磋商响应文件,);7.4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为未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投标处理,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7.3.5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磋商小组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该供应商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和说明,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响应性磋商文件。7.3.4磋商小组允许修改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9、硬件特征码与其他公司一致的。8、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7、不按磋商小组成员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不接受磋商小组错误修正的;6、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5、服务内容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4、磋商响应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或在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7.6.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以文字数额为准;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性磋商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7.6错误的修正澄清的内容为响应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性磋商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全部以数据电文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提交,7.5解释与澄清
8.1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8、授予合同7.7.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评标办法确定成交中标人,中标人的中标价为最终报价。7.7.1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7.7成交7.6.2如果单价乘以数量合计后不等于总价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依据合同据实支付。9、付款方式8.2.3如果中标人未能遵守本款第8.3.1条、8.3.2条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应当予以赔偿;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8.2.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后生效。8.2.1中标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7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性磋商文件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8.2合同签订
评审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10.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采购人。10.1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0、其它
初步评审 | |||||
1 | 形式评 审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响应性磋商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
响应性磋商文件格式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 | 资格评审 | 营业执照 | 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 | ||
资质等级 | 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 | ||||
项目总监资格 | 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 | ||||
财务状况 | 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 | ||||
信誉要求 | 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 | ||||
其他要求 | 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 | ||||
3 | 响应性评审 | 磋商范围 | 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 | ||
监理服务期限 | 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 | ||||
质量要求 | 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不超过招标控制价 | ||||
报价磋商程序(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入报价磋商部分) | |||||
磋商程序 | 磋商共分二次进行: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为第一次磋商内容,磋商小组将根据第一次磋商的内容确定供应商参加第二次磋商,第二次磋商内容为最终磋商内容。磋商小组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磋商报价。其次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后磋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
(2)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1)本次磋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由有关方面专家来进行;1.1磋商原则:1、评审规则评标内容及标准(附表)
A | 投标报价(0-30分) |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30分。2.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注: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注:1.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以扣除优惠后的报价参与,但不作为中标价和合同签约价。中标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最终次报价为准。2.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扣除标准: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开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汴财购〔2022〕3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产品的价格给予 2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属于小型、微型企业并以该身份投标,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同时提供该制造企业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按规定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并以该身份投标,按要求提供《监狱企业证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该企业生产的货物、提供的工程或服务在评审时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以该身份投标,按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规性、有效性自行负责,如有虚假,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若为中标人者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3.按照评标方法和标准产生的评标价仅限于评标的比较,对中标价没有任何影响。注:同一投标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产品和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 ||
详细评审 | ||||
CB | 商务部分20分 | 投标人综合实力(10分) | 企业2018年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诚信建设监理企业的得2分。(以获奖证书及文件为准,缺项不得分) | |
监理人员构成(数量、职称、监理资格及年龄)不合理不得分,基本合理得1-2分,合理得3分。 | ||||
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 | ||||
专业工种配备齐全的得3分,专业工种配备基本齐全的得1分。 | ||||
服务承诺(10分) | 施工期间内的服务承诺(0-4分)。保修期间的服务承诺(0-3分)。其他实质性的服务承诺(0-3分)。 | |||
C | 技术部分50分监理大纲 | 对招标项目关键点、难点的理解及监理对策(8分) | 对本项目的关键点、难点理解准确、措施得当、方法先进者,得6-8分;基本理解、措施方法一般者,得2-6分;未识别关键点和难点、或关键点和难点识别不准者,不得分。 | |
质量控制的程序、措施和质量保证体系(8分) | 程序规范、措施有力、质量控制点设置明确合理者,得6-8分;程序规范、措施一般、质量控制点设置基本合理者,得2-6分;程序不规范、措施不力者,不得分。 | |||
安全监督方案和措施(8分) | 方案可行、措施有力者,得6-8分;方案基本可行、措施一般者,得2-6分;方案不可行、措施不力者,不得分。 | |||
投资控制的程序和措施(5分) | 程序规范、措施有力者,得3-5分;程序基本规范、措施一般者,得1-3分;程序不规范、措施不力者,不得分。 | |||
进度控制的程序和措施(6分) | 程序规范、措施有力者,得4-6分;程序规范、措施一般者,得1-4分;程序不规范、措施不力者,不得分。 | |||
合同、信息管理的内容和措施(5分) | 内容完整、方法手段先进、措施有力者,得3-5分;内容基本完整、方法措施一般者,得1-3分;内容不完整、措施不力者,不得分。 | |||
组织协调的内容和措施(5分) | 内容考虑周全、措施得当者,得3-5分;内容不周全1-3分;未予考虑的,不得分。 | |||
监理检测试验计划(5分) | 计划合理可行、频数符合要求者,得3-5分;计划基本合理、频数基本符合要求者得1-3分;计划不合理或频数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分。 | |||
投标人综合得分=A+B+C。投标人的最终得分:1.在磋商小组完成对磋商报价得分、详细评审得分的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2.本办法计算过程中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1.3投标报价是评审的重要依据,但不是评标的唯一依据。1.2磋商采用综合评优的方法;即按照通过形式性评审、资格审查标准、响应性评审,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后磋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格式写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无效,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将否决其磋商响应文件,);3.1.2磋商小组依据以下内容,对供应商的响应性磋商文件的有效性进行界定:3.1.1评审委员会依据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标准对磋商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不按磋商小组成员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不接受磋商小组错误修正的;6、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5、服务内容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4、磋商响应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或在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3、磋商响应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格式填写,关键内容未填写或填写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3.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2详细评审响应性磋商文件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取消资格处理,不得进入二次磋商。9、硬件特征码与其他公司一致的。8、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按本章投标报价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磋商报价)计算出得分A。3.2.5磋商小组按本章评标内容及标准(附表)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2.3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3.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数据电文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交互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响应性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数据电文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审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响应性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2.7供应商得分=A+B+C。3.2.6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按本章技术部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C;按本章商务部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B;
3.5.1依据“磋商须知”前附表授权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要求,磋商小组按照综合评标中标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确定成交人。3.5评标结果3.4.1磋商小组对通过以上评审的各响应性磋商文件的标人进行二次报价作为最终报价,供应商最终报价即为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中标价;3.4最终评审3.3.3评审委员会对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委员会的要求。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数据电文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4.3执行《开封市财政局文件》(汴财购【2022】3号)4.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4.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其他补充内容3.5.2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附件1(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小型微型企业投标者提供,不适用者可不提供):4.7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4.6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5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2(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者提供,不适用者可不提供):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年月日企业名称(企业电子签章):
(委托人)与(监理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第四章合同格式及合同主要条款日期:供应商名称(企业电子签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总投资:工程规模:工程地点:工程名称: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③附加协议条款;②监理人投标书;①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合同的文件优先解释顺序如下: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委托人:(签章)监理人:(签章)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份。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完成。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⑥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件。⑤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电话:电话:邮编:邮编: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住所:住所: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二部分标准条件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监理人义务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第八条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委托人义务第七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第六条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第五条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第十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第九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七条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监理人权利第十六条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第十五条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十管理费)(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第十九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第十八条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第二十四条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第二十三条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第二十二条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第二十一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第二十条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委托人权利
委托人责任第二十八条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第二十七条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第二十五条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监理人责任
第三十二条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第三十一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三十条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第二十九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八条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第三十七条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六条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第三十五条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一条及第三十二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四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第三十三条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四十三条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第四十二条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第四十一条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第四十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第三十九条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四十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监理报酬
第四十八条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第四十七条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第四十六条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第四十五条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第四十四条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工程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的全部监理服务内容。1.监理服务范围:附件A:监理服务的范围及内容合同其他条款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中标人的服务承诺由中标人与委托人另行协商确定。第四十九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的解决
(4)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设计交底。(3)及时向工程承包人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2)代表委托人核查各项设计变更(修改),提出有关修改意见与优化建议。(1)将设计进度、深度纳入监理范围。2.1设计方面:2.监理内容:
2.2采购方面:(9)其他相关业务。(8)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及答疑工作。(7)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完成监理服务的全部内容或本合同终止时移交给委托人。(6)代表委托人审核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5)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单位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并参加设计联络会。
(1)协助委托人组织对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审查,参与工程招标和签订工程建设合同。2.3施工方面:(4)其他相关业务。(3)参与委托人对进场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2)协助委托人参与采购合同的管理,并对采购计划进度进行监督与控制。(1)协助委托人组织对货物采购招标文件的审查,参与货物采购招标与发包工作。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评价;对工程常见、易发质量通病要采取可靠有效措施预先控制;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分类评定质量事故等级,审批质量事故处理方案。(6)工程进度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性进度目标,并以此为基础审查批准承包人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委托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在委托人批准后调整。(5)签发补充的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承包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特殊(重要)工序施工方案、作业规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广应用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3)督促委托人按工程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承包人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按委托人要求签发工程开工令。(2)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依据委托人授权就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资格及分包项目进行审查批准。
(13)信息管理:做好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按本合同附件要求编制监理周、月、年报。(12)协助委托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以及分项工程验收、调试及竣工验收,提交相应的工程建设监理报告,审查设计单位和承包人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11)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的参建各方协调工作,编发施工协调会会议纪要。(10)负责对施工中重要的施工机具、检测计量装置的监督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9)施工安全监督:审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执行,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8)工程造价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承包人的进度报表和结算报表;依据委托人授权处理合同变更与工程变更,下达变更指令。
(1)受委托人委托和委托人聘请的咨询专家一起工作。2.4咨询方面:(17)其他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的配合工作、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等)。(16)索赔处理:由于合同当事人的原因,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工期延期的。(15)合同变更:增减、取消、改变合同中的任何一项的工作标准和性质,追加完成工程所需要的任何额外工作。(14)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具体要求,对工程资料及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含委托人方工程前期文件、工程设计文件、工程管理文件、工程质量监督与监理文件、竣工图等)按期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督促在工程竣工时移交给委托人(一式六份,并附电子版本一份)。
(1)工程形象进度。根据监理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随工程施工进展向委托人报送监理周报和月报,主要内容包括:3.1定期信息文件:3.监理机构应向委托人提供的信息文件(3)接收并分析研究咨询专家建议和备忘录,选择合理的内容,并做出书面报告。(2)根据咨询合同规定,向咨询专家提供工程资料与文件。
(7)工程建设大事记。(6)监理工作情况。(5)合同变更和工程变更情况。(4)设备供货和图纸交付情况。(3)进场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状况。(2)施工质量和安全情况。
(3)委托人合理要求提交的其他报告。(2)资金、资源投入及合理配置的建议。(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变更和施工进展的建议。3.2根据监理工程进展情况的不定期报告:监理人应使用项目管理软件实施监理工作并提供给委托人共享。(8)其他。
(4)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3)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2)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1)施工措施计划批复文件。3.3监理过程文件:(4)工程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监理工作报告。
监A-01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4.2监理文书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4.1监理文书资料是监理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原始记录具有保存价值。有关工程项目的数据文件:4.监理资料及对监理组织的要求(5)质量事故处理文件。
监A-07工程变更费用申请表监A-06复工申请表监A-05安装材料报审表监A-04成品、半成品供应单位资质报审表监A-03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调整计划)报审表监A-02工程开工报审表
监A-13工程报验单监A-1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监A-11工程质量问题(事故报告单)监A-10技术核定报审表监A-09整改复查报审表监A-08延长工期报审表
监B-05专题报告监B-04会议记录监B-03监理通知单监B-02监理备忘录监B-01工程停工通知单监A-14施工备忘录
监C-06工程初验报告监C-05监理月报监C-04监理日记监C-03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记录表监C-02外观项目计分表监C-01实测项目检查记录表
4.7监理资料归档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4.6监理单位应建立监理档案管理的工作制度。工程竣工后应将监理文书资料整理归档。4.5监理单位应加强对监理文书资料的统一管理,确保监理文书资料完整、正确和有效利用。4.4监理文书应真实可靠,字迹要清晰,签字要齐全,不得弄虚作假,或擅自涂改原始记录。4.3现场监理部应设专人收集管理监理文书资料,确保监理文书资料的科学化、规范化,并按专业、工种、编号分类登记。监C-07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7.6监理月报4.7.5监理日记4.7.4工程项目监理实施细则4.7.3工程项目监理规划4.7.2工程项目建监理大纲4.7.1工程项目监理合同
4.7.12工程报验单:即工程各种试验、验收资料及调试资料4.7.11会议记录4.7.10工程停工通知单4.7.9监理备忘录4.7.8监理通知书4.7.7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设计单位来往文件。
附件B:酬金和支付4.7.17记录工作总结4.7.16工程预(决)算审核记录4.7.15工程质量评估报告4.7.14专题报告4.7.1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
2.因非监理方的原因而延长施工工期1.委托人让监理单位从事监理服务范围以外的工作内容(此属工作内容增加,如有发生,必须先履行变更手续,后开展工作)三、下列情况,委托人应向监理单位支付附加或额外服务费用:二、支付办法:全部完工,工程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的40%,下余部分于验收合格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时付清。一、本工程监理取费为万元。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方式与金额,支付监理单位的酬金。
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第五章磋商响应性文件格式4.工程提前竣工,但监理服务内容没有减少,监理酬金不减。3.因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如委托人书面通知监理单位暂停现场监理服务,暂停期间不支付任何费用。但暂停期间,监理单位应继续完成之前的资料整理工作。调增的监理费=施工工期增加天数×合同监理价/合同施工工期
磋商响应函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章)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采购编号:
拟派专业人员一览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情况表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材料报价一览表
我们已详细审核(项目名称)监理标段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我方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监理服务期限,质量达到。致:(采购人名称)一、磋商响应函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承诺书监理大纲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供应商名称:(企业电子签章)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接受相应主管部门处罚。我们同意从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60日历天)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二、报价一览表年月日
工程名称 | ||||
标段 | ||||
供应商 | ||||
资质等级 | ||||
磋商范围 | ||||
监理服务期限 | ||||
质量要求 | ||||
投标总报价 | (大写) | (小写)元 | ||
项目总监 | 姓名 | 电话 | ||
注册编号 | 身份证号 | |||
其他 |
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供应商名称: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_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签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监理标段磋商响应性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四、授权委托书年月日
五、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年月日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
监理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
主管部门 | 成立时间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经济性质 | |||||
开户行及帐号 | 注册资本 | |||||
人员 | 从业人员人数 人,其中:外聘人员 人 | |||||
在职称人员人数 人,有职称人员占从业人员 % | ||||||
其中:高级 人,中级 人,初级 人 | ||||||
注册监理工程师 人 | ||||||
资金及经营情况 | 资产总额 万元 |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 |||
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 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 |||||
资本 万元 | 全员劳动生产率 万元 | |||||
监理业务总产值 万元 | 利润总额 万元 | |||||
设备 | 设备总台数 台(件)技术装备率 元/人 | 设备原值 万元设备净值 万元 |
八、监理大纲七、拟派专业人员一览表附:职称、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六、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情况表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电话 | ||||
监理资质 | 文化程度 | 专业 | |||||
职务 | 职称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日期 | ||||
证号 | |||||||
工作简历 |
姓名 | 性别 | 职称证书 | 上岗资格证书 | 在本工程中拟担任的工作 | 以往工作年限 | ||
证书名称 | 证号 | 专业 | |||||
3.投标单位及作为自然人的法定代表人无债务纠纷,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2.绝不借资质投标,并且在中标后,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人员组建监理部,承诺绝对不更换总监代表管理人员,如不能按照投标文件要求配备人员,我单位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如果借资质投标或进场后擅自更换人员的,自愿接受解除合同和相应经济处罚,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给予补偿,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需经发包人审批认可并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如果因未按投标文件人员到场以及因更换人员造成不良后果的,我单位接受相关主管部门更严厉的惩罚,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所有更换人员必须跟投标文件拟派人员同等资质)1.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总监(项目总监姓名),同期在其它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总监最多不得超过3项(含本次),承若在施工期间坚决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履行监理有关职责。(后附项目总监承诺书)。我方在此承诺:(招标人名称):九、承诺书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特此承诺!5.我方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无法解密,解密乱码,所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以上责任。4.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我单位拟选派项目总监(姓名)不存在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如有不实,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一旦中标,中标无效,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对于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者分期施工的且同一地点、同一监理单位承揽的建设项目,可以视为一个工程项目。《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豫建建【2015】23号)第八条规定:监理单位应任命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1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3项,不得超过企业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范围。项目总监承诺书
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可在此处提交。十、供应商提交的其它资料年月日
招标人:杞县林业发展中心采购编号:汴杞财磋商采购-2022-86竞争性磋商文件一至五标段杞县林业发展中心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
郑州惠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ZhengzhouHuizhaoProjectManagementCo.,Ltd
竞争性磋商公告杞县林业发展中心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日期:二○二二年十月招标代理机构:郑州惠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编制的委托与批准
我单位拟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项且招标1作现委托郑州惠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代理招标,代理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我们确认,建设单位(采购人):(盖章)2022年9月28日 | |
我单位受杞县林业发展中心的委托,负责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项且工作,现已完成招标文件编制工作。招标代理单位:(盖章)2022年9月2811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杞县林业发展中心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1、项目编号:汴杞财磋商采购-2022-86一、项目基本情况杞县林业发展中心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
5.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6个标段5.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最高限价:3096928.25元4、预算金额:3096928.25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汴杞财磋商采购-2022-86-1 | 一标段:杞县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平城于寨等示范村提升建设项目 | 1221360.52元 | 1221360.52元 |
2 | 汴杞财磋商采购-2022-86-2 | 二标段:杞县付集镇宋吉屯、安庄村示范村提升建设项目 | 796920.39元 | 796920.39元 |
3 | 汴杞财磋商采购-2022-86-3 | 三标段:杞县高阳镇团城国土绿化示范村建设、亿豪管业绿化工程 | 446092.81元 | 446092.81元 |
4 | 汴杞财磋商采购-2022-86-4 | 四标段:杞县葛岗西云提升建设项目 | 156442.08元 | 156442.08元 |
5 | 汴杞财磋商采购-2022-86-5 | 五标段:杞县裴村店乡裴村庄示范村提升建设项目 | 430352.45元 | 430352.45元 |
6 | 汴杞财磋商采购-2022-86-6 | 六标段:杞县林业发展中心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监理 | 45760元 | 45760元 |
六标段:监理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一至五标段:20日历天5.4计划工期:六标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一至五标段: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含图纸变更)及磋商文件所含全部内容5.3磋商范围: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投标人资格要求: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5.5质量要求:合格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企业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委任书,具备相应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一至五标段: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其他监理人员应具有职业资格证书;(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六标段:(4)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承诺函)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3.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3.2、财务状况要求:(5)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承诺函)
3、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地点: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1、时间:2022年10月11日9时00分至2022年10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3)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2)各供应商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单位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以上查询截图(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发布公告日期)
1.时间:2022年10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五、响应文件开启2、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磋商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4、售价:0元。
2、CA密钥办理(CA密钥相关办理咨询电话:信安CA:18639772939或0371-96596,华测CA:0371-22651668,深圳CA:0371-23621733或400-112-3838,北京CA:13193769863)。1、获取采购文件后,供应商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七、其他补充事宜: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7日)。六、发布公告的媒体及磋商公告期限:2.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11楼开标一室(地址:杞县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联系人:杨先生地址:杞县金城大道414号名称:杞县林业发展中心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3、本项目全程无需投标企业(供应商)另行提供纸质投标(采购)文件,任何单位要求提交纸质文件的行为,均为非必要行为。请予以拒绝,并向杞县公管办业务管理科投诉。投诉电话:0371-28666651。
联系方式:15226098263联系人:李女士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33号1幢3单元14层名称:郑州惠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371-28897588
联系电话:0371-28666979监督单位:杞县财政局采购办4.监督部门联系方式:15226098263项目联系人:李女士3、项目联系方式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项目概况1.总则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1 | 采购人 | 名 称:杞县林业发展中心地 址:杞县金城大道414号联系人:杨先生联系方式:0371-28897588 |
1.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郑州惠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33号1幢3单元14层联系人:李女士联系方式:15226098263 |
1.1.3 | 采购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 | 采购项目名称:杞县林业发展中心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标段名称:一标段:杞县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平城于寨等示范村提升建设项目 二标段:杞县付集镇宋吉屯、安庄村示范村提升建设项目三标段:杞县高阳镇团城国土绿化示范村建设、亿豪管业绿化工程四标段:杞县葛岗西云提升建设项目五标段:杞县裴村店乡裴村庄示范村提升建设项目 |
1.1.4 | 建设地点 | 杞县境内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磋商范围 | 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含图纸变更)及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
1.3.2 | 计划工期 | 20日历天 |
1.3.3 | 养护期 | 1年 |
1.3.4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4.1 | 供应商资质条件和能力 | 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至五标段:(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企业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委任书,具备相应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承诺函)(4)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财务状况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信誉要求:(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2)各供应商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单位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以上查询截图(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发布公告日期)(3)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9 | 分包 | 不允许 |
1.10 | 偏离 |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经评审委员会审查后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 1.响应文件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不按评审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4.响应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5.投标总价超出招标控制总价的;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7.响应文件附加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8.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9.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1.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招标答疑纪要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5日前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10月26日上午9时30分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1日内 |
2.3.2 | 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1日内 |
3.1 | 磋商有效期 | 自磋商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 |
3.5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6.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电子版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
4.2.2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杞县综合服务大厦11楼开标一室(地址:杞县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
4.2.3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5.2 | 开标程序 |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
6.1.1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业主专家1人,相关技术专家1人,经济专家 1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当天,从省级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2人。 |
7.1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1-3个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着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其他要求 |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1.1 | 招标控制价 | 1.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2. 招标控制价:¥3096928.25元(叁佰零玖万陆仟玖佰贰拾捌元贰角伍分),其中:一标段:小写:1221360.52元大写:壹佰贰拾贰万壹仟叁佰陆拾元伍角贰分二标段:小写:796920.39元大写:柒拾玖万陆仟玖佰贰拾元叁角玖分三标段:小写:446092.81元大写:肆拾肆万陆仟零玖拾贰元捌角壹分四标段:小写:156442.08元大写:壹拾伍万陆仟肆佰肆拾贰元捌分五标段:小写:430352.45元大写:肆拾叁万零叁佰伍拾贰元肆角伍分 |
11.2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代理公司中标价的1.5%。 |
11.3 | 履约保证金 | 以合同中约定为准 |
11.4 |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除供应商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成交候选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少于三个的,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11.5 | 同义词语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或“招标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 |
11.6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各供应商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磋商文件领取截止日后,第二天组织现场踏勘,进行现场说明;过后不再进行现场踏勘。 踏勘集中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 |
11.7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11.8 | 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 |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1.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file电子响应文件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2.供应商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1-23859291。 |
11.9 | 质疑投诉 | 根据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汴公管办【2020】13号)的规定:递交质疑或投诉的方式:1、递交方式:提出质疑(异议)、投诉的方式为线上提起。(格式详见《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通知中的“建设工程项目质疑注意事项”/“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注意事项”)2、递交地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投标系统中本项目“质询信息”位置线上直接发起。(如有疑问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 |
11.10 | 提醒:1、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2、供应商应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对于被认定为“硬件特征码一致”的投标人,禁止其一年内在开封行政区域内参与招投标活动并在网上予以通报。 | |
11.11 |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本次磋商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范围、计划工期、质量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2)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资质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被责令停业的;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保密
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0偏离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9分包
(5)工程量清单;(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2)供应商须知;(1)磋商公告;本招标文件包括: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政府采购政策。(6)响应文件格式;
3.响应文件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4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供应商未提出疑问,将视为供应商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中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须知、评分办法、格式、条款、技术规格、澄清、修改等所有要求,则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相应要求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和文件。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5)施工组织设计(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投标函附录(1)投标函3.1响应文件的组成
3.2.1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磋商报价(9)其他材料(8)服务承诺书(7)资格审查资料(6)项目管理机构
3.4.1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投标有效期3.2.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磋商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6.3响应文件应用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6.2响应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技术要求、磋商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其他说明内容不允许为空。3.6响应文件的编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5备选投标方案
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4.2响应文件的递交4.1.1电子响应文件应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要求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3.6.4响应文件电子文档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5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位置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4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2开标程序采购人在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开标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6.3项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磋商小组6.评标投标人对开标会议程序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开标异议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6.2评标原则(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中标人,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1定标方式7.合同授予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7.3.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7.3.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的约定,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信用黑名单;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损失部分予以赔偿。7.3签订合同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2中标通知
重新招标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8.2不再招标(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8.1重新招标
9.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9.纪律和监督
10.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9.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递交质疑或投诉的方式:根据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汴公管办【2020】13号)的规定:10.4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也可以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0.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10.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供应商名称):编号:问题澄清通知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2、递交地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投标系统中本项目“质询信息”位置,线上直接发起。(如有疑问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1、递交方式:提出质疑(异议)、投诉的方式为线上提起。(格式详见《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通知中的“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注意事项”/“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注意事项”)
评标委员会:(签字)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2、1、(项目名称)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项目名称)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编号:问题的澄清附表二:问题的澄清年月日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2、1、
评分因素及评分标准详细评审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分法)第三章评标办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一致。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磋商范围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规定 | |||
质量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规定 | |||
磋商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规定 | |||
投标报价 | 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 |||
磋商二次报价程序(初步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磋商二次报价部分) | ||||
磋商报价程序 | 磋商报价共分二次进行: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为第一次磋商报价,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参加第二次磋商报价,第二次磋商报价为最终报价,所有参加第二次磋商报价(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二次磋商报价(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按二次磋商报价(最终报价)进行报价评分。 |
2.2.1 | 分值构成=技术标+商务标+综合标(总分100分) | 商务标:30分、技术标:50分、综合标:20分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计分过程中按四舍五入的法则,取至小数点后3位,最终结果取至小数点后2位。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2 | 商务标评分标准30分 | 投标报价(3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报价)×30分1.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有可能影响工程(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作书面材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含近三年以来类似项目低于或等于本次报价的业绩合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处理。注:1.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以扣除优惠后的报价参与,但不作为中标价和合同签约价。中标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最终次报价为准。2.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扣除标准: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开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汴财购〔2022〕3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产品的价格给予 2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属于小型、微型企业并以该身份投标,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同时提供该制造企业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按规定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并以该身份投标,按要求提供《监狱企业证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该企业生产的货物、提供的工程或服务在评审时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以该身份投标,按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规性、有效性自行负责,如有虚假,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若为中标人者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3.按照评标方法和标准产生的评标价仅限于评标的比较,对中标价没有任何影响。注:同一投标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产品和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 30 |
2.2.3 | (技术标)(50分) | 项目实施方案 (50分) | 1、主要种植方法:针对本项目情况对主要种植工方法、种植工序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合理得 3-5 分,基本合理得 1-3 分,其他情况得 0-1 分。 | 5 |
2、劳动力计划及主要种植机械计划:对拟投入本项目的劳动力配备情况及种植的机械设备类型、型号、数量及适用性、可靠性进行综合评审,配备合理得 3-5 分,基本合理 1-3 分,其他情况得 0-1 分。 | 5 | |||
3、确保项目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综合评价质量目标,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合理有效,并具有针对性,合理 3-5 分,基本合理 1-3 分,其他情况 0-1 分。 | 5 | |||
4、确保安全种植的技术组织措施: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安全生产保证措 施合理得 3-5 分,基本合理 1-3 分,其他情况 0-1 分。 | 5 | |||
5、确保文明种植的组织措施:评价文明种植措施,合理 2-5 分,其他情况 0-2分。 | 5 | |||
6、确保项目种植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评价工期内完成工程措施,合理 3-5 分,基本合理 1-3 分,其他情况 0-1 分。 | 5 | |||
7、项目总进度表或工期网络图:合理 3-5 分,其他情况0-2 分 | 5 | |||
8、对重要施工节点的时间控制:合理 3-5分,基本合理1-3 分,其他情况 0-1 分。 | 5 | |||
9、种植后树木的管理、养护、防病虫害、保成活率等措施:合理 3-5 分,基本合理 1-3 分,其他情 况 0-1 分。 | 5 | |||
10 、风险管理措施: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合理 3-5 分,其他情况 0-3 分。 | 5 | |||
以上各项如有缺项,则缺项部分为0分。 | ||||
2.2.4 | 综合标(20分) | 服务承诺(0-10分) | (1)在施工期间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0-2分(2)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优惠及服务承诺。0-3分(3)工程质量保修期外的优惠及服务承诺。0-3分(4)投标人认为对本项目及招标人的其他实质性承诺。0-2分备注:依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发包条件的响应程序及投标书中服务承诺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进行评审并打分。以上各项如有缺项,则该项为0分。 | 10 |
企业荣誉(0-10分) | 投标企业具有园林绿化工证等证书的,具有高级工证书得3分,具有初级工证书得2分,最高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将其扫描件或者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10 | ||
注: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综合标得分。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1、所有评委计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2、本办法计算过程中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2.1.2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磋商报价。其次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后磋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评标方法
(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详见评分表2.2.1分值构成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l)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当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磋商小组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3)综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2详细评审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3磋商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磋商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2)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2.5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2.3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3.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2.7供应商得分=A+B+C。3.2.6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按本章第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C;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磋商报价)计算出得分A。
3.4.2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4.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4评标结果3.3.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3.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3执行《开封市财政局文件》(汴财购【2022】3号)4.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4.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其他补充内容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小型微型企业投标者提供,不适用者可不提供):4.7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4.6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5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企业名称(企业电子签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2(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者提供,不适用者可不提供):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年月日
发包人(全称):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仅供参考)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日期:供应商名称(企业电子签章):
2.工程地点:。1.工程名称:。一、工程概况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承包人(全称):
6.工程承包范围: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5.工程内容:。4.资金来源:。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三、质量标准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二、合同工期。
五、项目负责人2.合同价格形式:。人民币(大写)(¥元);1.签约合同价为: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8)其他合同文件。(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6)图纸;(5)技术标准和要求;(4)通用合同条款;
八、词语含义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十一、补充协议本合同在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九、签订时间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信箱:电子信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另附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直接引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专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通用合同条款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采购编号: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施工标段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二、磋商函附录一、磋商函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章)
八、服务承诺书七、资格审查资料六、项目管理机构五、施工组织设计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如我方中标:2.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的投标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招标人名称):一、磋商函九、其他材料
5.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磋商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3)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电话:地址: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6.(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二、磋商函附录(磋商报价表)年月日
项目名称及标段 | |
响应人 | |
投标范围 | |
投标总报价(元) | 大写:小写: |
质量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
工期 | |
投标有效期 | |
其他 |
单位性质: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章)
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
本人(签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标段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年月日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1.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设置、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资源配备计划、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等。五、施工组织设计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年月日联系方式:
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图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图单位:人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已使用台时数 | 用途 | 备注 |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六、项目管理机构供应商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1.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备注:本表后应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委托书、信用查询等材料。(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七、资格审查资料(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
职务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资质等级及编号 | 其中 | 技术负责人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日期:年____月_____日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企业电子签章)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任(姓名)(身份证号)担任(项目名称)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委任书附件:
(3)工程质量保修期外的优惠及服务承诺。(2)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优惠及服务承诺。(1)在施工期间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八、服务承诺书具体要求见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的规定。(二)财务审计报告
注:招标文件中没有给出固定格式的,格式自拟。2、投标人认为其它重要的材料。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涉及到的相关材料。九、其他材料(4)投标人认为对本项目及招标人的其他实质性承诺。
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特此承诺!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我方在此承诺:致:(招标人名称)硬件特征码承诺书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
附件1(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小型微型企业投标者提供,不适
用者可不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杞县林业发展中心(单
位名称)的杞县林业发展中心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项口(项口名称)采购活动,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3.杞县林业发展中心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标的名称),属于
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开封辰之霖园林绿
化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0人,营业收入为_81万元,资产总额
9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为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4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万人,营业收入为万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元,资产总额为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企业电子签章):开封辰之霖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2522年12月12日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
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1(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小型微型企业投标者提供,项目不适
用可不提供此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
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
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用
1.杞县林业发展中心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标的名称),
专
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标,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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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为开封市恒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投,391人,
6
A
营业收入为286万元,资产总额为390台万元,属于微型企业,F0
C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平,DA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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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杞县林业发展中心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标的名称)2,
交EB
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F
源,47
业为开封市恒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39人,
资,4C
0
营业收入为2860万元,资产总额为39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共,3
B
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0(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
E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2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2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开封市恒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2月11日
说明: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7-
附件1(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小型微型企业投标者提供,不适用者可不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河南满怀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河南满怀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参加杞县林业
发展中心(单位名称的杞县林业发展中心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
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台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纪县林业发展中心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标的名称),属于环保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
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南满怀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1人,营业收入
为568,226917万元,资产总额为288.50454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不存在控股能适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斋。如有监假,記承担
企业名称(企业电子签章)全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2日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1(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小型微型企业投标者提供,不适
用者可不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杞县林业发展中心(单
位名称)的杞县林业发展中心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
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
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杞县林业发展中心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
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南省图卉景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201万元,资
产总额为386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人(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2(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依法承担租应责任。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
企业名称(企业电子签章):河南卉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2日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
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1(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小型微型企业投标者提供,不适用
者可不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杞县林业发展中心(单
位名称)的_杞县林业发展中心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项口(项口名称)采购活动,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杞县林业发展中心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项目(标的名称),属于
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开封市芝圃园林绿
化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9人,营业收入为120万元,资产总
额为203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
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企业电子签章):开封市芝圃国村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2日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
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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